「可是,你會哭。」
「胡說,誰說我會哭?我明明就沒有哭,你不許污蔑我!」她用力擦拭淚水,擦出一張慘臉,還拚命笑、笑得既誇張又醜陋。
他望著那張狼狽的小臉,哽咽卡在喉間。
「真的要我走?」
「真的要你走。」她不停不停不停點頭。
「好。」
終究是要離別,不管是誰與誰,只是早晚、只是離別的借口不同……沒說再見,費亦樊只是再次用力地擁抱她,然後,鬆手,轉身走往登機口。
李若薇愣愣地看著他的背影消失,才想起自己還有一百句恐嚇忘記對他說。喃喃地,她對著機場冰冷的空氣說:「你一定要回來,不然我會把你的百合花拔光光;你一定要回來,不然我會把你的妹妹送去做援交;你一定要回來,不然我會把你的小薔薇塗掉;你一定要回來……」
第6章(1)
費亦樊過世後六年三個月。
李若薇吹掉蠟燭上的最後一點火苗。二十六歲了,她不再是那個青澀的小女生,雖然她仍然美麗,眉毛仍然活潑調皮,但她已經是個成熟的大女人。
麵包店裡客人來來去去,知道她單身的男人,都表露出追求意思,但她始終沒有拿下手指間的結婚戒指。
麵包店是她自己開的,已經開業四年,生意相當不錯,每天的營業時間未結束,架子上的麵包便都銷售一空,其中最有名的是他們的愛情麵包,在情人節、聖誕節,這種麵包還要推出預購,否則當天上門,包準買不到。
很奇怪吧,是酸酸甜甜的麵包口感太誘人,還是現代人對愛情的嚮往比以前更深?
麵包店在第二年有了分店,因為生意太好,加上她看好早餐市場,營業時間從早上九點提前到六點,賣麵包之餘,也賣豆漿咖啡和飲料,方便許多上班上課的人們作選擇。
沒想到一推出,造成轟動,師傅的工作量倍增,不得不擴建中央廚房、聘請新員工,她的入門師傅常誇獎她是烘焙界的奇跡。
奇跡嗎?不知道。她只是一心一意想做出老公愛吃的麵包,只是在創造新口味時,會想起老公臉上的寵愛笑容,真要說奇跡的話,那麼,她的愛情才是奇跡。
她現在的身價已然不同,年收入超過七百萬,三家分店,手下有七十幾個員工。最近常有人找上她想談加盟,但她沒興趣,因為她不想讓經營剝奪太多時間,她比較喜歡待在廚房裡。
她是個聽話老婆,所以她去過德國,住過幻想中的古老城堡,只可惜沒到那間鬧鬼餐廳一遊。她本打算如果成行的話,想去拜託餐廳裡的鬼,幫她看看她最心愛的男人還有沒有守護在她身邊?
她也去過法國,大樓很引人注意;羅浮宮的下午茶貴得要命,最重要的是,它的麵包沒有她做的好;她去過澳洲,騎馬很臭,袋鼠多到睪丸可以拿來做福氣袋,而無尾熊的毛髮沒有想像中柔軟;她去過埃及,金字塔很美、尼羅河很美,法老王坐的三角帆船啊,有她浪漫的想像情節,只是她沒有在那裡找到她的曼菲士,沒有穿越到另一個時間空間,再次遇見她的愛人。
她知道自己的愛人在哪裡,他在英國,在那個她始終提不起勇氣前往的國度裡,但她已經二十六歲,二十六歲的女人已經儲備了足夠勇氣。
「生日快樂!」左勵強說。
她回過神,呆呆的看著眼前男人。他對她很好,教她做麵包、教她經營麵包店,他常待在她身邊,聽她叨念心愛的老公,他是個無懈可擊的好男人,可惜——
始終走不進她心裡。
她很清楚問題在哪裡,他也知道她的心擺不進一段新戀情,所以好朋友是兩個人唯一可以接受的關係。
「小姐,你很不禮貌耶!別人替你慶生,你竟然從頭到尾在發呆。」
她抱歉微笑,「對不起。」
「對不起有用的話,幹麼要有警察。」他瞪她。
歎氣,六年了,他看著她長大、蛻變,看著她從小女生變成大女人,這一路上的轉變他全看在眼裡,但他也看見,她不變的愛情。
好固執的女生,這樣的她,怎麼能夠尋得幸福?
「對不起沒用的話,幹麼要發明這個詞彙?」她反駁。
「你很愛爭辯哦。」
「我本來是不愛的。」
後來發現鬥嘴可以鬥出一段真愛,可以鬥出無數美麗回憶,慢慢的,她成了嘴巴不饒人的壞女生。
「知道、知道,都是費亦樊的影響,你得付我醫藥費。」他沒好氣瞅她一眼。
「為什麼?」
「因為我聽費亦樊三個字聽到耳朵長繭。」他切一塊蛋糕遞給她。
李若薇拿起叉子那刻,想到丈夫幫她買的蛋糕,想到他的禮物和她的激情回禮,忍不住臉紅心跳。
「停!不准再想他。」左勵強把叉子拿到她面前,作勢要戳上她的蛋糕。「壞習慣。」
「我又怎麼了?」她無奈問。
「光看你的臉就知道你在思春。好了,說重點,你找我做什麼?」那天是她主動打電話給他,他才說:「反正你生日快到了,就約在那一天吧。」
他買蛋糕卻不買禮物,因為她說,自從二十歲以後,她再也不收任何生日禮物。
「聽說你和合夥人鬧翻了?」她淺笑問。
「不會吧!這種事竟然傳到你那裡?太可怕了,業界還真小。」
「我聽你的合夥人說的。」
那年,左勵強是她的師父,而他的合夥人是她的老闆,三個人一起經營那間店,和樂融融。
「臭小Y,連吵架也要跟你報告,我要去把他的頭扭下來。」
「不要怪他,這幾年你到處參加比賽,常常把店丟給小Y一個人看。」
「那些麵包師傅都是我一手訓練的。」他的功勞也很大好不好?
「小Y知道,他也明白當年的辛勞,只不過……」
「只不過他娶老婆了,他老婆嫌我不學無術、坐領乾薪,嫌我一天待在店裡的時間不超過三小時。」他無奈說。男人啊,一娶老婆就被牽著鼻子走,半點主見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