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我要……離婚!」
縮在角落的少婦穿著長袖衣物,高高的領子為的是蓋住被家暴的痕跡,但額頭、眼角上儘是遮瑕膏也遮不住的瘀痕。
「離婚?照我們之前講好的,一千萬拿來,老子無條件蓋章簽字,要不免談!」男子長得高頭大馬,鋼絲般的頭髮,人模狗樣的穿著,要是不開口,還頗有幾分菁英分子的樣子,身後杵著好幾個站沒站相、長得橫眉豎目,一看就是匪類的狐群狗黨。
「要……錢,我一毛都不會再給你!這幾年你吃喝嫖賭,哪樣不是花我的錢?上次你也說只要兩百萬就放我走,結果呢,錢給你了,你還是不簽字。」眼光怯怯地看了眼她婚姻惡夢的源頭,結婚前以為嫁的是豪門金龜婿,誰知根本是披著人皮的惡狼,自己反倒成了他免費的提款機和沙包。
如果只有她一個受罪,她可以怪自己瞎了眼,沒有看男人的眼光,但是連娘家也三不五時被威脅潑汽油,還要殺她全家,這惡夢有盡頭嗎?
「砰!」男人重重踹了桌腳一腳,「馬的,花你的錢是看得起你,你少給我嘰嘰歪歪。」
少婦吃驚,以為又要挨打,嗚咽了聲,連忙縮了身子,哪知男人久久沒有動作,待她睜眼一看,男人那一向令人畏懼的拳頭被陪同她一起來談判的年輕少女輕輕壓制住。
只見男人臉色都變了。
少女頭戴鴨舌帽,身穿皮衣、皮短褲,腳踩長筒馬靴,音樂耳機掛在耳上,就像滿街趴趴走的少男少女一般,看起來一點殺傷力都沒有。
即便陪她來做離婚談判,從頭到尾也只是輕鬆的聽著耳機裡的音樂,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樣。
「有話好好說,不要動手動腳。」從帽簷射出的眸光清澈堅定,聲音雖然年輕,卻有種不可輕忽的氣勢。
「你是什麼東西,敢管老子閒事?!」手勁真大!男人心驚。
有那麼一瞬間,他的氣焰被消滅得一滴不剩,不過,不見棺村不掉淚,說的也是他這種人。
「管閒事的人。」
「我呸!原來那婆娘有你給她壯膽,難怪敢開口說要跟我離婚,可照我看,你個幼齒吧,來給老子我暖床剛剛好……哎喲!」他試圖甩開被箝制的胳臂,順勢向她揮出一拳。
早看穿他的意圖,少女一個下腰,避過他的拳頭,再以腳跟重踹男人小腹,腰一旋,一個過肩摔,俐落的把人摔了出去。
見狀,男人的同夥立刻蜂擁過來,五六個大男人將她團團圍住,幾乎把她淹沒。
少女毫不在意,嘴角勾笑,一個箭步,低身揮出右鉤拳撂倒第一個人,再蹲身,左腿迴旋,掃擊第二人的下盤,一記直踢把第三人踢去跟牆壁做最直接的接觸,而為了乾淨省事,她專門往後腦勺、人中、心口這些看似致命的地方出手,一個個身高都有一米八的男人在她手下都走不過兩招。
才片刻,男人們全七橫八豎的歪倒一地。
「他們……」受家暴少婦的眼裡已經不是驚訝,完全是崇拜。
「我手下留情了,不會有事的。」少女很酷的撣撣衣袖,朝躲在角落的男人勾了勾手指。
男人驚懼得說不出話來,他托著歪了的脊椎卻不敢喊痛,方才囂張的嘴臉已經不見,面對少女的招手,他拼了命的搖頭。
「沒話說是嗎?那好,咱們長話短說。傷害罪是一條,恐嚇是一條,別的不說,憑這兩條,我就能告得你屁滾尿流,要是這樣你覺得還不足為懼……也許你喜歡上網,要不,我讓人把你的惡行惡狀PO上網,讓你一夕成名如何?被人滿街追著丟雞蛋一定有趣得多。」就讓世人對他人肉搜索。有時候,很多人的口水比公權力有用多了。
「你憑什麼……」男人還要狡辯。
「剛剛說的每一句都在這裡,可做呈堂證供,你一個字也賴不掉。」她拿出小型錄音筆,還附有攝影功能。
「你想怎樣?」見大勢已去,男人終於低頭。
「簽字離婚,以後就算在路上見到她,也要當作不認識,不然,後果你是知道的。如果印象還不夠深刻,我不介意馬上為你溫習一遍。」她說得雲淡風輕,卻舉起拳頭提醒他,當然,她的拳頭可沒那麼好說話。
溫習?這女人下手這麼重,他又不是找死!
終於順利完成離婚談判,老是居於劣勢的少婦不禁放聲大哭。
少女也不去安慰她,她打開KTV的門,叫進來一個穿套裝像OL的女子,把錄音筆交給她。
「你表姐的事情解決了,其他的,就交給你了。」
「立言,謝謝,我不知道要怎麼感謝你?」搞得整個家族雞犬不寧的事情終於解決了,要不是昔日同窗挺身出來,她家將永無寧日。
「在我回美國之前請我吃一頓飯就好了。」她不以為意。
「你不知道這幫了我多大的忙,還好有碰到你,你會在台灣待多久?這些年你過得好嗎?」幼稚園到國小三年級都是同學的她們,唐玉琳有一肚子話要問她。
「幾天吧,說不定。」孫立言目光冷靜而平淡。
「這是我的名片,有時間就給我電話,我隨Call隨到。還有,這老家的電話沒變,我媽也很想你,常常叨念想知道你過得好不好,我們有好多年不見了,哪天約出來好好談個夠,聊天吃飯都好,你說怎樣?」
她們可以共同蓋一件棉被聊天,可以在彼此家庭混吃混喝的姐妹淘,感情好得如膠似漆,要不是孫立言在小三那年跟著外交官的父親舉家般到巴拉圭,兩人才斷了音訊。
這次是在街上不期而遇,立言被她拉著喝咖啡聊是非,這才聊出她家裡的烏煙瘴氣,立言很爽快的答應幫忙,想不到真的解決了表姐的事情。
「好。」兩指收起好友的名片,不過她完全沒有唐玉琳的激情,冷靜得不可思議。「我和別人還有約,得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