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為找回以前常與他鬥嘴的盛志綦,他非得替他想個辦法娶到美人榆不可,否則叫他以後每次死黨聚會都要面對他這張苦瓜臉,他鐵定會短命。
幹得好呀兄弟,盡替我找麻煩,我自個兒的問題都還沒解決哩!你又丟了一個給我,真是Welldone,幹得好好想把你掐死呀! 一連向公司請了十天的特別假,前前後後加起來共有十四天的假期,卓宛榆不想關在家裡讓自己有時間多想,便帶著姑姑們出國去玩。
前幾天她在忙跑旅行社辦理簽證、旅館訂房及準備行李中渡過,接下來的五天四夜泰國之旅,她在帶領六個難以管教的老人家中渡過,忙得連喘口氣的時間都沒有。
就這樣十二天咻一下就過去了,剩下的兩天假期則被她睡過。
十四天將近半個月的時間,她成功的沒讓自己想他。
她就知道自己一定辦得到的,愛情是沒有永恆的,它會隨時間而淡忘、改變,久而久之你會連它是何模樣,都不記得,所以她當初決定快刀斬亂麻這方法,是做對了。
然而她卻不知道,在她一天又一天的數著沒想起他的日子時,其實她已在想他,因為如果她真的忘記他的話,就不會刻意而認真的告訴自己她已有幾天沒想他了。
重回雜誌社上班的第一天,她因有前兩個星期的成功借鏡,而信心滿滿的以為她一定能立刻專心的投入工作中,誰知她才坐進座位中抬頭,就彷彿看見他生氣的闖進她辦公室,霸道的帶著她離開的影像。
天啊,她怎麼會以為自己忘得了他?
淚水在一瞬間奪眶而出,她不由自主的哭了起來。
想他,她真的好想他。
應該沒有人規定情侶在分手後,就不能想念對方吧?
為什麼她一定要逼自己將他忘掉呢?他帶給她的回憶是多麼快樂,為什麼她一定要將快樂的記憶忘掉呢?
「叩叩。」
門上突然響起敲門聲,嚇了她一大跳,她急忙抽了張面紙,迅速的擦乾臉上和眼眶上的淚水,又吸了吸鼻子之後,才以微啞的聲音開口,「請進。」
應聲推門而入的是雜誌社的主編王姊,她一驚,急忙從座位上站起來。
「王姊。」她不知道她怎會親自跑來找她,因為向來公事她們都是以內線交談,如需要面對面的話,也都是她過去找她,怎麼她: 「坐。」王姊隨即坐進辦公室內另外一張椅子上。
「王姊找我有事?」卓宛榆有些不安的坐回椅子上問。
「聽說你在休假期間出國玩了一趟,好玩嗎?」她微笑地看著她。
卓宛榆總覺得這並不是她來此的主要目的,不過她仍是點頭回答了她的問題,「還不錯,不過這趟出國我最主要是帶家人去玩,她們都玩得很開心倒是真的。」
「那你呢?玩得不開心嗎?是因為有心事的關係?」王姊試探的問。
卓宛榆一臉茫然的看著她。心事?
「你和志綦怎麼了,吵架了嗎?」
卓宛榆的下巴當場差點掉了下來。
「王姊,你……認識盛志綦?」
「他是我表弟,我怎麼會不認識他呢?」王姊笑著說。
卓宛榆卻一點也笑不出來,表弟?天啊!她以為和他分手後,兩人從此便沒了交集,結果……
老天,難怪他上次能大剌剌的跑進雜誌社將她架走,又能將車開進地下停車場內,因為據她所知,這棟大樓是屬於主編她舅舅所有,而主編的舅舅就只有一個而已。
原來盛志綦就是主編口中偶爾提到的二太子,這世界怎會這麼小。
「你和他吵架啦?」王姊再次開口。
卓宛榆不知道要如何回答。
「王姊……」她猶豫的開口,「如果我和他分手了,我還可以繼續待在這裡工作嗎?」
「當然可以!」王姊皺眉,一工作和這件事根本是兩回事,你為什麼這樣說呢?還有,你真和志綦分手了?」
「嗯。」
「為什麼?」王姊倏然衝口而口,「我知道這其實不關我的事,我也沒有權力問你,這陣子我看志綦很快樂,看你也很快樂,雖然我一百不知道你們倆在交往,但你們在一起的時候是快樂的吧?為什麼會突然分手呢?」
「是我的錯。」
「不,我知道一定是那傢伙的錯,那傢伙從以前就很花心,換女朋友跟換衣服似的,甚至還曾訂過婚,最後卻不了了之。」王姊搖頭,「不過這半年多來,我倒是沒再聽說他有傳出什麼緋聞,而且你知道嗎?J最近這半個月來,他整個人忽然瘦了一圈,像變個人似的,我還以為他生病了,沒想到是和你分手了。
「我從沒見過他和哪個女人分手這麼難過的,可見他這回對你是認真的,不過你和他既然都已經分手了,就不要再理他,他活該受點教訓才對,就算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得了厭食症住進醫院裡,你也不要心軟知道嗎?」卓宛榆腦袋一片空白,除了瘦了一圈、剩下皮包骨和得了厭食症這三句話不斷地在她腦中浮現之外,其它的她什麼也聽不進去。
「好了,你剛休假回來,一定有很多工作要做對不對?你工作吧,我不吵你了。」王姊與來時一樣那般突如其來的離開,只留下一顆投進卓宛榆心湖裡,激起一陣陣漣漪的石頭。
他瘦了一圈只剩下皮包骨。還得了厭食症?
怎麼會這樣?! 卓宛榆呆坐在座位上,完全無法接受這樣一個事實,他不是個花心大少嗎?不是個很能從失戀中愈戰愈勇。很快便能再找到下一段戀情的男人嗎?為什麼會為她而消瘦,甚至得了厭食症?
不,這一定不是真的,這一定是王姊幫他來騙她的,畢竟他們的分手,只有她單方面的傳了封短訊給他而已,他一定很生氣,一定很想見她和她當面說清楚,才會編了這個謊言出來的。
但是,如果它是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