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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奇事件 寄秋

  秋寫「何春風」這個女人時,說起來還真有點光怪陸離,秋很少在有感覺到決定寫這個人的故事不到一個禮拜,那對秋而言太趕了。

  可是秋只要一空下來,耳邊就傳來某只噴火龍的大吼大叫——

  「何春風,你給我死到哪去了?還不快點滾出來。」

  「何春風,你又幹了什麼?馬上停止你手邊的事。」

  「何春風,你這個死女人又惹了什麼事,就不能安份一分鐘嗎?」

  「何春風……」

  「何春風……」

  「何春風~」

  然後,驚天的怒吼聲震動整幢大樓,一名氣急敗壞的男人鐵青著臉,樓上樓下找著不知又犯了哪件邪門事的女人。

  秋的眼睛看見躲在門邊竊笑的何春風,風神地仗著家人的寵愛,不可一世地光明正大的偷懶,當只世紀大米蟲,渾然不覺氣死某男是罪大惡極。

  好鮮明的修改跳了出來,既無賴又太隨心所欲了,讓人好想把她寫出來。

  可憐的某男只好委屈點嘍!誰知他兩眼被牛蹄踩過,愛上如風的率性女子,吃點小苦頭也是理所當然,「愛到卡慘死」嘛!

  先有「何春風」這個女人才有整篇劇情,本來秋還苦惱該把她配給三兄弟的哪一個?老大沉穩,稍可制得住她隨興情;老三風流,舌燦蓮花,讓他受點「報應」也挺好的。

  只是呀!獅子吼的大男人不斷在秋的四周吼來吼去,秋被他吵得快崩潰了,很想叫他閉嘴,所以他就成為受荼毒的男主角。

  不過,他似乎沒有發出抱怨,那就……這樣了。

  真的很玄,寫完《春風》後,耳邊就再也沒聽見鬼吼鬼叫的聲音,讓秋心情好平靜。

  順便一提,沒有續集,是單行本,不用太期待一大串的系列。

  嘻!嘻!痛快了。

  楔子

  和平街有條和平小巷,巷底有幢不新不舊的三層樓透天厝,屋齡大概有十年,住了一對姓何的平凡夫妻。

  有多平凡呢?

  何先生是個憨實的公務人員,早上八點上班,中午回家吃飯,用完餐再回去工作,準時傍晚五點下班,從不應酬,或在外逗留,只偶爾與同事們唱唱卡拉OK、喝喝小酒,標準的愛家、愛妻好丈夫。

  何太太非常樸實,專心照顧家裡,不盲目追求流行,很少買昂貴到嚇死人的衣服,她的理財觀念是夠用就好,不會成天作著不切實際的發財夢,省吃儉用留作日後的開銷。

  男主外女主內的小康家庭十分和樂,夫妻倆的感情好得教人嫉妒,常見兩人有說有笑的牽著手在公園散步。

  雖然外表平凡無奇,是隨處可見的大眾臉,不過該做的「家庭功課」倒是沒少過,一到了夜裡,那繾綣纏綿的熱度可要教人臉紅了。

  兩夫妻很勤勞地拼呀拼的,拼了七年才拼出一個小人兒,自是疼入心坎裡,捧在手上怕摔著,含在嘴裡怕融了。

  夫妻倆也有趣得緊,一見到女兒露出無牙的呵呵笑顏,竟心口發軟地想起床第間的恩愛,於是你發臊我害羞地捂著胸口,給心肝寶貝取了個名字——

  何春風。

  春風,春風,一度、二度、三度……管他幾度春風,她就是何家爹媽的心頭肉吶,他們很小心的寵,很小心的呵護,很小心的……

  呃,很不小心的養出一個混世小魔王,混得很理直氣壯,混得天經地義,混得令生養她的爹媽汗顏不已,她的懶散實在稱得上是一絕。

  不過,也不能全怪何爸何媽的縱容,隔壁生了三個壯丁的馮太太也是個禍首,生不出女兒卻特別想要個女兒的她,把何春風當成自己女兒來疼,其偏心之程度教人瞠目結舌,甚至連不知情的外人都以為她是馮先生的繼室,因此對「前妻」的小孩一點也不疼。

  但是,天可明監呀!從老大到老三全是馮太太十月懷胎的親生兒,生兒子固然高興,可女兒更貼心,一連生了三個帶把的,怎教她不捶胸頓足,一見甜美可人的何春風心就偏了,巴不得偷抱回家,不還人。

  「春風呀!快來嘗嘗馮媽媽剛烤好的餅乾,有淋上你愛吃的楓糖……馮老二,把你的賊手給我收回去,要是春風吃不夠,我把你的頭擰下來當球踢……春風,來來來,坐上你的小椅子,馮媽媽倒可可給你喝……」

  「好。」

  甜甜的稚嗓像沾了蜜,又軟又甜膩,缺了兩顆門牙的小女孩笑得好不開心,一隻踩到泥巴的鞋子直接踩過躺在地板上看書的馮家老二,潔淨的衣服多了小小的腳印,原本脾性溫和的他頓然發起火。

  「何春風,你這個不長眼的……噢!好痛,媽,你竟用平底鍋打我的頭……」要是把他打成笨蛋怎麼辦?

  「給我小聲點,嚇著了春風,我讓你吃不完兜著走。」貴婦模樣的馮太太叉起腰,橫眉豎目地警告兒子。

  「哼!到底誰才是你親生的……」馮家老二嘟嘟囔囔的,揉著發疼的後腦勺,偷瞪正呵呵傻笑的白癡妹。

  他心想,等一下一定給她好看,看她還敢不敢三不五時來騙吃騙喝。

  誰也沒想到「給她好看」成了他的口頭禪,從未有機會落實,倒是他常被她氣得跳腳,總大吼大叫想宰了她,教她從此消失在這世上。

  但是,跟「給她好看」一樣是空話一句,有馮母這座大靠山,馮家老二根本是被吃定了,何春風根本不怕他,還樂得繼續懶散下去,反正有馮家三兄弟罩著,天大地大的事由他們扛著,用不著她煩心。

  第1章(1)

  人生是再簡單不過的一件事。

  早起洗臉刷、趕公車、趕捷運、趕打卡,等著中午吃便當,東摸摸西晃晃再來打個盹,一天時光就這麼輕輕鬆鬆混過去。

  打混摸魚是上班族最大的樂趣,能不做事最好別做事,二郎腿一蹺泡起老茶,當日報紙一翻,優哉游哉地打發時間。

  這就是享受,這就是活著的快樂,令人嚮往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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