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忙,這段時間我騰出來跟你聊聊。」
很好,現在她總算知道他根本就無心談專訪內容,這一切是要她過來的幌子。
「若你沒打算和我談專訪內容,那很抱歉,我比袁總經理忙一些,得回雜誌社處理事情。」她面無表情地拿了東西就想走,可袁江焱卻伸手按住她的肩。
「你到底想怎麼樣?」她不悅地問。
他沒有回答她,伸手掬起她一縷髮絲在鼻音輕嗅著。「你還是這麼香……」
「夠了!」樂菀璇揮開他的手。「我們早就沒有任何關係了,請你注意你的行為。」
「那是你說的。什麼時候把長髮剪成這麼短了?」他眷戀的長髮竟然被她無情地剪了,他心痛啊!
「留膩了,高興剪就剪。」
「你以前答應過我不剪的。」
他的話聽起來像是指控,樂菀璇沉默,沒回應他的話,心裡卻不由自主地想著,他也承諾過會一輩子愛她,只不過愛如此短暫吶……
「後悔沒拿贍養費吧?有那一大筆錢,你下半輩子可以不愁吃穿,不用為生活如此忙碌。」他的話看似譏諷,實則關心。她不拿贍養費,自己在外獨立生活,還得按月匯錢回家,日子過得很辛苦吧!
「不必你操心,我從忙碌的生活裡體會到快樂與滿足。」
「不錯,不錯,你還是這麼上進。」他鼓掌,「五年不見,你變得更加動人了,告訴我,有沒有想過我?還是一和我離婚就迫不及待投入別人懷抱?」
雖然當初是他趕她走的,但他可是日夜想念她,連手機轉號碼、室內電話都沒換過,他知道這代表什麼,不就是希望她能打給他嗎?
「全都沒有!我每天吃得飽、睡得好,沒空去想你,如果袁總經理你真那麼有空,請看一下我辛苦整理的採訪稿,有任何不足之處你只需明說,我馬上會補足。」老總派來是為了把專訪做到最完整,而不是來跟他抬槓聊天的。
袁江焱拿走牛皮紙袋,從裡頭拿出訪問稿,隨意翻了幾頁,「整理得不錯,這花了你多少時間?」
「弄到凌晨才睡。」
「真是辛苦你了。」他嘴角揚起一抹笑容,隨手將訪問稿送進角落碎紙機裡。
「喂!你——」樂菀璇睜大眼,不敢相信他竟惡劣到這種程度,輕易摧毀她辛苦一整夜的成果。
袁江焱擺開手,一臉欠扁的表情,「沒了。」
她激動地從沙發上跳起來,「你到底是什麼意思?公歸公,私歸私,混為一談!你知道我們老總多看重你這份專訪嗎?這期雜誌的截稿日期是後天,我最晚後天早上就要發稿了!」
「你別生氣,坐下來好好談,只要你答應我一件事,我可以讓你順利發刊,你知道嗎?能再見到你真的讓我很意外。」對於這個意外,不可否認,他是欣喜的。
樂菀璇狠瞪著他,不說話。
「今晚有個慈善拍賣會,陪我一起去。」他手指勾起一張邀請卡,說話的語調雖輕柔,但口吻卻帶著命令。
「什麼?你要我以什麼身份出席?還是要等著讓人追問我們的關係?!」樂菀璇心跳頓時漏了一拍,對他提出的要求感到可笑。
「女朋友?前妻?做專訪的雜誌社編輯?隨你說。」只要她點頭,他無所謂。
「不需要我吧?相信只要袁總一招手,多得是名媛淑女等著卡位,怎麼樣也輪不到我。」她端起花茶輕啜一口,企圖撫平心中的不安。
「你只需要回答我,願不願意,但你應該明白,你沒有退路——若你真想取得專訪內容的話。」
「哼,採訪稿我有備份,我再印就有。」
「對,但那不是重點,重點是——你必須取得我的同意,才能發表。」
他威脅她!該死的,他竟對她做這種事!他明知道這份採訪稿對她有多重要,要挽救低迷的銷售量,老總指望的就是這篇報導。
「考慮清楚,我還能無酬提供照片讓貴雜誌社刊登,那是獨家照片,別人不會有的,你知道該怎麼做,別讓我失望。」他曖昧地靠近她,伸手輕刷過令他眷戀的唇瓣,那柔軟的觸感他一輩子也忘不掉。
樂菀璇深吸口氣,真想一巴掌揮在他臉上,但,她不行!她背負著老總給她的壓力,到時候雜誌社的期待。
「幾點?」
「七點,你住哪裡,我可以去接你。」
「告訴我地點,我搭計程車過去。」她不想讓他知道她的住址。
「不,我堅持開車去接你,順便送衣服過去了。」袁江焱堅持。
早知他是如何固執的一個人,樂菀璇歎了口氣,最後還是妥協了,報出一長串住址後,拿起隨身包包甩頭就走。
看著她離去的背影,袁江焱嘴角揚起了笑容,心底已經有了打算。
分離的苦他受夠了,漫漫長夜的孤獨他不想再承受,所有代價他都願意付。
只因為他深愛她!
第7章(2)
晚上七點,樂菀璇家中的門鈴準時響起,她開了門。
門口站著袁江焱,他一身黑色又排扣西裝,整個人看起來神采奕奕。
「你很準時。」樂菀璇嘲諷著,臉上脂粉未施,穿著平日慣穿的家居服。
「我在你門口站了五分鐘,等到七點才按電鈴。」相較於樂菀璇的冷淡,袁江焱心情挺好的,他沒取得她同意,就逕自走進她家。
樂菀璇很氣他的舉動,他以為這裡是哪裡?這是她家,還是他家!
她氣憤地甩上鐵門,門板「砰」地一聲,讓袁江焱挑眉。
「我記得你以前很少生氣。」總像只小貓咪一般,怎麼現在脾氣像頭母獅?
「我是很少生氣。」只有她自己知道,愛過他之後,怎麼可能還會愛上別人。
袁江焱環顧著她的信息,擺設簡單,窗明几淨,是她一貫的風格。
「我渴了,勞駕可以為客人倒杯水嗎?」他不客氣地要求,坐上沙發後交疊起修築的雙腿,一副輕鬆、悠閒的模樣,感覺上,他才比較像這裡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