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那個判決太離譜了啦,都抓奸在床了耶。」
「就是說咩,不是說先生帶著警方闖進房間時,老婆只穿著小褲褲和一個裸男躺在床上嗎?法官居然判定通姦罪不成立!這什麼道理呀!小高你說,這樣還不算通姦呀?!」
「我國刑法第兩百三十九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被喚作小高的年輕男子小心翼翼地回答,和三個女人湊一起聊天,一定要非常小心,否則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哎呀,不是問你這個啦,是問你他們為什麼不算通姦?」
「所謂通姦,就是要有性交行為,沒有具體證據證明他們有性交行為的話,通姦罪就不成立啦。」一道甜軟的聲嗓,好心的代小高解答。
這嗓音的主人,妝容精緻,打扮十分成熟美艷,她一雙明亮大眼眨啊眨,眼波流轉間,儘是性感嫵媚,看上去很像電視八點文件專搶男主角的壞心女配角。
「都脫光光剩一條小褲褲和裸男躺在床上了,還不算有性交行為呀?!」
美艷女子搖搖手指。「NONONO——沒有找到具體證據,都不算喔,像是男人的精液啊,還是保險套啊,或是兩人有生了小孩,像是這樣的具體證據,才能證明那對男女有通姦行為喔。」
「這樣根本就對那個老公不公平啊!太過分了!都脫光光躺在一起了,法官還真的相信他們是蓋棉被純聊天喔?」
「法官不是相信他們之間是清白的,而是法律面前講證據,沒證據當然就沒辦法判罪。」美艷女子繼續解釋。「而且那個情夫說他和那個女的只是同事,因為他們去應酬時,他喝醉酒,吐了自己一身也吐了那個女的一身,才會去開房間洗澡。這樣的說詞聽起來也算合理,加上又沒找到保險套和精液,法官當然那樣判。」
「這樣的法律是有漏洞的,為什麼一定要看到精液或是保險套?如果他們用別的方式呢?那樣也不算通姦嗎?」總機小姐氣呼呼地問。
美艷女子看了看那氣鼓著臉的總機妹妹,眨了眨眼,曖昧地問:「小花,你說的別的方式是指……用手或是舌頭那種?」
那被喚作小花的總機小姐,突地咳了聲,一張可愛小臉倏然漲紅。「咳……咳咳咳!利、利秘書,你話也別講得這麼白!」
「我實話實說嘛。」美艷的利秘書一臉無辜。「哎呀,反正沒有找到精液,脫光光躺在一起也不能定他們的罪。之前有一位太太錄下先生和女同事在車上做愛呻吟的聲音,地檢署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原因就在於刑法的通姦罪,是認定要男女性器官交媾,光是聲音沒有物證,沒辦法證明真的有性交行為啊。對方反駁一句他們在看片子,又能如何?你說這太太不是要氣死嗎?姊姊今天心情好,教你幾個法律小知識。」她伸手揉了揉小花的頭髮。
唉,才二十四歲的總機妹妹,就是天真又可愛,完全不懂得人心有多險惡啊!
小花垮了臉。「連錄音也不能證明喔……」
「不是不能,那只算輔助的次要證據,主要還是要有能證明男女發生性交行為的證據才有可能定罪。像是如果有了孩子,孩子就是偷情證據,法官就能依法判決通姦罪成立。」利秘書想起之前看過的案例,又說:「之前,還有一個吞保險套的案件呢。一個美發院的老闆娘和客人在後面房間偷情時,被老公和徵信業者捉姦在床,老闆娘為了湮滅證據,想把保險套吞進肚子裡,結果吞不進去,還因為被老公發現她講話變得很奇怪,硬是要她張嘴,才知道她把保險套藏在嘴巴裡,像這種如果真的把精液吞下肚的,你也拿他沒辦法的。」
「噗——」一旁的直長髮女子差點就把口中咀嚼的食物噴出來,她掩住嘴,咳了幾聲後,笑問:「利秘書,你開玩笑吧?真有人想把那個吞進去湮滅證據喔?」
「真的真的。廖秘書,我騙你又沒好處,這案子小高也知道啊。」利秘書大眼睞向早就滿臉通紅的年輕男子。
「小高,真的嗎?」小花扯住小高的手臂。
「呃……」小高漲紅臉,點頭道:「是、是真的,那個老闆娘真的把保險套整個塞進嘴巴。」媽呀,他為什麼要跟三個女人討論這種尷尬的話題?!
「不只這樣喔,那個老公還調侃自己的老婆,問她原味和草莓口味的保險套,哪個比較好吃。」利秘書又補充。
「還問她哪個比較好吃?」廖秘書憋笑。
「真的這樣問啊?!這真是太好笑了啦!」小花哈哈笑著。
「那個老公平時大概都用草莓口味的。」利秘書聳聳肩後,跟著大笑出聲。
真是……不三不四!不正不經!不倫不類!又低級粗俗!但……關於法律層面的部分,她也沒說錯。
只不過,這裡不是法庭,況且還有男士在場,她一個女人就這樣大剌剌談論起來,未免也太不正經。
秦子深低垂著細密的長睫,姿態沉靜優雅的進食,只是眉宇間因身旁那個笑聲誇張的女人而略現幾道淺褶,洩露了他一向深沉的心思。
這棟如童話屋般的城堡建築物,藏身在綠色田野間,從窗外看去,一片星光燈海,偶爾夜風攜來一陣七里花香,恍若置身花園般的美食天堂。
手工打造的原木桌椅,在復古的吊燈下透著軟黃的朦朧感,蔓延出一片愜意的舒適感,是個相當適合在下班後,好好放鬆心神、靜靜品味美食的地方……當然,僅限於一個人時。
女人家的話題,範圍可真廣,前一刻還八卦著別人的通姦罪成不成立,下一秒馬上又變了。
「你說的那個男的啊,我知道啊,那天我也有注意到他,身材好好呢。」利秘書正和右側的小花聊著,語聲甜膩,大眼水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