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情人當掉要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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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 頁

 

  他是不是不高興了?

  悶悶地用完晚餐之後,詹芸喬也沒心情去散步了,索性早點回房,沒想到推開房門,只見室內一片漆黑,連一盞燈都沒點。

  奇怪,羿軍不是說要先回房間寄E-Mail嗎,怎麼沒有開燈呢?

  「羿軍?」她疑惑地走進房內,裡頭卻是空無一人。

  眼角餘光瞥見落地窗外頭透著微弱的光芒,於是詹芸喬移動腳步,推開柚木門走到外頭的露台,發現微光竟是來自三個用各種不同顏色的銀光棒所排列而成的「I、L、U」大字,讓她當場愣住。

  就在她仍兀自怔忡之際,一雙有力的大掌猛地從身後攬住了她。

  「喜歡嗎?」項羿軍低沉性感的嗓音從耳畔傳來。

  詹芸喬回過神來,不敢置信地追問:「這……這是你排的?」

  「不然還會是小精靈排的嗎?」項羿軍沒好氣地說。

  為了給她一個驚喜,他剛才刻意冷落她,晚餐也只匆匆扒了幾口就趕了回來,現在肚子還覺得有點餓呢!

  「你不是說過只要有人願意用蠟燭排出『I、L、U』三個大字,你一定馬上嫁給他嗎?這間飯店規定不可以在房內點蠟燭,所以我只好用螢光棒來排,結果效果比蠟燭還好,喜歡嗎?」其實這件事他一直放在心上,之前求婚太倉促了,他希望能趕在婚禮之前完成她的願望。

  聞言,詹芸喬猛地想起很久以前曾經對他說過的話。

  當時她只是隨口開個玩笑而已,他卻一直記在心底。

  剛才她還以為他在生她的氣,沒想到他是要趕著回來給她一個驚喜。

  霎時間,她忍不住感動得紅了眼眶,畢竟以項羿軍那般驕傲自負的性格,要他做出這等討好女人的浪漫舉動,除非太陽打溪邊出來才可能,而他卻願意為了她這麼做。

  「謝謝你,我好喜歡……」

  眼前的「I、L、U」比世上任何珍貴的金銀珠寶還要讓她歡喜。

  「喜歡就好。」項羿軍滿意地揚起唇角。

  雖然在排這幾個字的時候,他的心裡實在覺得很蠢,但是能夠換來心愛的女人感動滿足的笑容,他發現偶爾做點蠢事討好她其實也不賴。

  然而,他看見詹芸喬轉身回到房間裡頭,拿起桌上的數位單眼相機,對著那大大的「I、L、U」三個字調整焦距。

  「喂,你做什麼?」

  「我要把這三個字拍下來做紀念呀!」

  項羿軍特地為她排的「I、L、U」,當然要拍下來永久收藏啊!

  「不行!」項羿軍嘟囔,他本來打算等小喬看完這三個字後,就迅速將它毀屍滅跡的,沒想到她竟要拍照存證!

  私底下做些浪漫的蠢事哄未婚妻開心是一回事,要是讓其他不相關的人瞧見照片,這多尷尬呀!

  「可是我好想拍耶……」她軟聲儂語撒嬌道。

  迎著詹芸喬滿是期盼的澄澈眼瞳,項羿軍內心陷入了一陣天人交戰。

  最後,他才咬了咬牙。「好啦,你要拍就拍,不過你要答應我,絕對不可以讓別人看到這些照片,知道嗎?」

  項羿軍臉色嚴肅地再三交代,彆扭的模樣,好似詹芸喬要強拍他的裸照一樣。

  「好。」詹芸喬甜膩一笑,舉起相機,喀嚓喀嚓就對著那在幽暗黑夜中閃閃發光的「I、L、U」連拍了好幾張,最後詹芸喬還架了腳架,跟著項羿軍擺了幾個幼稚至極的姿勢跟這三個大字合照。

  「老公,我愛你……」當相機上頭的閃光燈兩起,詹芸喬主動地偎進項羿軍懷裡,在他耳邊吐露愛語。

  緊摟詹芸喬軟玉溫香的身軀,聽著她的告白,項羿軍心底升起了一股難以言喻的悸動,那是在慾望之外,只是單純看著她笑,看著她開心,自己就會感到滿足的悸動。

  他心滿意足地緊擁著這個牽動他一切思緒的小女人,在她粉色的唇瓣落下一吻。

  夜風很輕,挾著淡淡雞蛋花的香氣悄悄溜了進來,又害羞地掠過他們身旁。

  在很深很深的夜裡,屬於他們的愛情,正要開始變得明亮……

  【全書完】

  後記 慕璇

  我是一個很浪漫的人!

  聽到這句話,現實生活中的朋友,十個有十一會說騙人!真的,我真的覺得我是一個很浪漫的人,但是我的浪漫是在心裡,不是那種玫瑰花、巧克力的浪漫,而是在談戀愛時會為對方做很多事,或是為了多瞭解對方,會去研究對方的生活及思考模式。

  如果對方喜歡登山,那平常極少運動的我至少也會跑去爬座小山,然後熱衷研究登山知識;如果對方熱愛收藏跑車模型,那我也會去找一堆根本看不懂的跑車資訊來看,因為他喜歡,路過跑車模型的櫥窗時,我也會不由自主地停下來腳步自己觀看,愛屋及烏。

  然後腦內小劇場會將跟對方之間,普通到不能在普通的日常生活幻想成偶像劇,當對方出現的時候,我的腦袋裡還會自動幫忙配個華麗的登場音樂之類的。

  從前學生時代還為了要去見喜歡的男生,傻傻地搭了兩班公車到對方學校,然後坐在他學校的噴水池邊,一邊等著他,一邊將腦袋切換成偶像劇幻想模式。

  即使那天寒流,天氣冷到一個爆表,等了很久很久,我還是覺得無可救藥的浪漫呀!

  我浪漫在心底,而不是在外在,雖然生日及情人節送花、送巧克力,這一招對我來講還是受用,但我覺得最具殺傷力的就是送我當下真的非常需要的實用品。

  俗話說:「士為知己者死。」愛一個人就是要明白對方真正要的是什麼呀!所以勤儉的我,這輩子很少有機會需要玫瑰花跟巧克力,愛我就千萬不要送我花呀!

  (但我還是堅持我是個浪漫的人,只是我的浪漫非常隱晦就是了……)

  好,回歸正題來談這本書。

  嗯……真的間隔好久!因為我中間一直不斷改劇情,寫了又刪,刪了又寫,到最後這本書名真的很想取作「整本砍掉要重修」算了。然後我寫稿進度都是以字數計算,所以洩露兩萬字時,我的MSN狀態就會改成「抓到兩萬兄了,三萬兄還在前方大喊抓不到!朋友還說:「好邪惡的三萬兄!」(由此可知,寫作的人腦內劇場真的很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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