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徵婚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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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頁

 

  林舞陽有些驚訝,她忘了東方厲在車上,看他怒氣衝天是很有趣——也就只差頭髮沒飄起來,而短髮也飄不起來。他身上包圍著一團火焰,怎麼想都知道情況不對!

  她正想上前阻止,但抱住她的人卻不肯放手,她總不能用腳把東方厲喘開吧?

  「厲,不要衝……」

  話還沒說完,東方厲的拳頭已經吻上她身後男人的臉頰,她聽見那人的輕呼聲,然後是東方厲的咒罵——

  「臭痞子!你眼睛是放在哪裡?沒看到她已經結婚了嗎?她有戴戒指耶!你要找女人別找到我家,她是我老婆!你要是再靠近她一步,我就讓你死得很難看!

  Shit!以為有幾分長相就能吸引所有女人嗎?要比長得帥,你還差得遠咧!

  有空回去照照鏡子,這個女人是我的,憑你這模樣,重新投胎還比較快,下輩子說不定還能輪到你!」

  那男人沒有回話,讓東方厲誤以為那人是心虛。

  「羞恥心有沒有啊?沒有的話快去找條狗,看是黑白花黃……是哪只刁走了你的羞恥心,找不到就去資源回收場,看有沒有人拿去回收換錢!沒人告訴你,別人的老婆是碰不得的嗎!你小學老師沒把你教好,我很樂意用拳頭來把你教會,順便再告你騷擾!

  你有種就再抱我老婆試試看!要當小白臉、要當情夫、要當牛郎玩劈腿遊戲,路上有的是女人,可我老婆就只養我這個小白臉……」

  林舞陽擰眉走向東方厲,與他面對面,抱住他的腰,將自己往他的懷裡送,貼在他的胸口。

  她知道他在生氣,但氣得很好笑,連說話都說得語無倫次。這個男人啊!是不是要在她身上綁繩了才會放心?「厲,別生氣了。」

  「為什麼不生氣?抱你是我的權利、是我的福利,憑什麼他來跟我搶?」怒氣消了一大半,他回抱住她,軟軟香香的,她就靠在他的胸膛,一股滿足感從腳底竄升。

  被打的人則是滿臉莫名,他沒搶人老婆啊!他只是抱他的姐姐……哦!他有點懂了,但是這一拳他挨得好冤喔!

  「厲,他是我弟弟,是你的小舅子。」

  「什麼?」當下有人的臉色立刻變得比喝苦茶還要難看。

  「姐夫,你好,我叫陽梓安,是陽梓嫣的弟弟,很高興……不對,很無辜的挨了你一拳,真的很痛,還有,我的羞恥心沒被狗給刁走,它還好好的在我的身上。」

  「什麼?」

  「厲,忘了告訴你,我另一個名字叫陽梓嫣,應該說那是我原本的名字。」

  她沒回頭,沒鬆開抱他的手——她需要一點點的勇氣,她還不能看著東方厲的臉,「梓安,你住哪裡?」

  「我還沒找住的地方,我是趕著來告訴你,二伯找徵信社的人調查你,還有,二伯和堂弟在外面欠債欠得急,他們已在計劃要殺人滅口,只要你死了,就不需要印章了。」

  「我知道了,你去找雅君,她會幫你安排住的地方。」

  「姐,我可以再見到你嗎?」

  「我會好好考慮,是真的,我會好好的考慮。」將臉埋入東方厲的懷裡,深深的,像是想把自己給嵌入他的身體似的。

  直到陽梓安離開,她都沒從東方厲的懷裡抬頭,他任她抱緊,他懂她需要人給她溫度——她不想見的家人冒了出來,她弟弟想見她、她二伯要殺她……

  殺她?為什麼要殺她?他可能需要再去見唐雅君問個清楚。

  「陽,你弟弟哭了,我從沒看過一個男生哭成那樣。」頗為難看。

  「他是愛哭鬼,從以前就沒變。」她深深吸了一口氣,抬起頭,卻看見他的下巴——他還真高,這種時候滿不方便的,「厲,我們去接佑佑,有些事應該讓你知道。」

  「陽梓嫣這個名字,是十八歲以前的我,為了逃離家,我投靠叔公,叔公好心收留我,這些雅君都有告訴你了,對吧?」她坐在車裡,望著窗外,車窗映著他的身影——她有些事沒說,但該來的總是會來,她終究還是要說個明白。

  他頷首。

  「叔公和爺爺都是入贅的,爺爺入贅奶奶家,孩子生下就跟著奶奶姓陽,叔公入贅新竹人家,但跟爺爺不同,嬸婆和叔公結婚後沒幾年就生病過世,叔公沒有子女,帶著舊姓,所以還是姓林。

  聽說曾爺爺過世得早,爺爺和叔公還未入贅前,就已經不在了,財產也分得清楚,爺爺那份掛在爸爸名下,但我逃婚,就給季村長機會讓人吞了,爺爺和陽家的財產進了別人口袋,終究會有人不甘心。」說著說著,又想起過去,記憶還是存在,她怎麼藏也藏不住。

  東方厲伸手握住她的柔荑,一股冰冷的感覺從他的掌心傳來——她的心已冷了多久,他不會多問,只等她自己開口。

  「伯伯不開心,奶奶疼爸爸,爸爸是家裡最小的男孩,奶奶捧在手心裡。爸爸前面還有兩個哥哥,大伯在很早就因心臟病去世,二伯在外面欠了很多賭債,二伯愛賭,六合彩、地下賭場,能賭就賭,所以欠了很多錢,每次都要靠奶奶出面才能解決。奶奶過世前,家產早就全沒了;奶奶過世後,二伯一毛錢也分不到,頂多分到債務。

  二十歲我成年溜回家,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分戶,同時改了名字,也改和叔公姓。我的名字是叔公給的,就叫林舞陽,在學校,叔公事先和教務處的人打過招呼,表面上我仍叫陽梓嫣,學籍資料這兩個名字都能查到,因為是同一個人嘛!」

  車子在路上奔走,過了兩個紅綠燈,又碰上下班尖峰時刻,一路走走停停的。

  「叔公過世前交代律師,他名下的財產大部分都留給我,如果要賣、要換錢,必須先過律師那一關,由我蓋兩個印,由律師審過,才能做買賣手續,律師那關只要沒過,誰都別想打歪主意,當然,我死了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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