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不是他失約,是同事忘了跟他說,但就算如此,他一整天都不會想要打電話給她嗎?今天是星期六,他應該知道她在家的,工作再怎麼忙,至少要問一下她今天要做什麼吧?好歹他們都快要結婚了。
可是他從來不曾打過這樣的關心電話,如果他有主動打電話給她,也許,她就不會這麼生氣了。
「說完了?那你可以回去了。」她現在覺得有點累。
「我知道你在生氣,如果你不原諒我,我不會離開。」
「你!」她看著他、不看還好,一看就讓她的心揪緊著,他全身濕透,加上因為下雨的關係,氣溫降低,男人的身體很明顯的在發抖,真是的,她剛剛不是已經要他先回去了嗎?
愈看愈氣,宋丹雅轉身走向屋內。
「丹雅。」梁正宇站在原地喊著。
宋丹雅回頭,「有話進來再說,順便把大門關上。」她終究還是無法眼睜睜的看著他淋雨,好吧,她承認,她可能比自己所想像的還要更喜歡他。
梁正宇進屋後,還沒有開口,手上便多了條干的大浴巾。
「快點把身體擦乾。」
梁正宇看著浴巾,其實不用丹雅的姐姐說,很早以前他就知道他的女人心地有多麼的單純善良,瞧,他讓她等了一個下午,但她卻只是讓他淋幾分鐘的雨而已,想到這裡,他的心都揪在一起了。
他走上前,沒有擦乾自己的身體,反而將手上的浴巾圍在她身上。
「喂,你做什麼?浴巾是要給你擦的……」宋丹雅話還沒有說完,男人已將她擁入懷裡。
「我愛你。」他緊緊的抱住她。
宋丹雅這才明白為什麼他要把浴巾圍在她身上,傻瓜,就算想要抱她,也先把身體擦乾再說吧。
「丹雅,我愛你,不要取消婚禮。」梁正宇像極害怕失去她似的,一直抱緊著懷裡的女人。「你可以生氣,可以罵我,但是,不要取消婚禮。」
宋丹雅不知道該說什麼,明明剛剛她還很生氣,但現在卻有種想氣又氣不起來的感覺,她只感受到男人的擁抱,抱得好緊好用力,她猜他應該也是在乎她的吧?
可是,她要這麼快就原諒他嗎?
他害她在工作上「凸槌」,還害她因為心情不好臉上長了一顆痘痘,他還害她像個傻瓜似的,在餐廳傻傻坐了好幾個小時,那個時候她不只是在等他,也是在等他的電話……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總覺得我們交往後,彷彿只有我一個人一頭熱似的,先不要說你不在乎婚禮的事,就連平常,你也很少主動打電話給我,我常在想,若不是我打電話給你,也許我們之間不會有接下來的發展。」
「不是那樣的,若我不在乎婚禮,我就不會向你求婚了。」他愛她,所以才求婚的。「而且,我之所以沒有打電話給你,那是因為你說過你的工作很忙,有時忙到聽電話的時間都沒有,我不想打擾到你的工作,因此我都等你打電話給我。」
原來他不是不打電話給她,而是在替她著想。
「不過現在我知道了,以後我會每天打電話給你。」梁正宇緊抓住她的雙肩。
「還有,這麼多年來,我一直都是自己一個人,所以我總是將所有心思投注在工作上,也因為習慣一個人的生活,忘了打電話跟你聊聊天,也忘了我和你約見面,關於這一點,是我的錯,請你原諒我,以後我會把你放在我的生活裡,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了,但是,不要取消婚禮!不要取消婚禮!」
後面這幾個字,男人說的鏗鏘有力,感覺不像是在求她,而是不准她取消婚禮,教人的心震撼不已。
其實早在她下樓開門時,她就已經原諒了。
只是就這麼容易原諒他,又覺得有點不甘心,但是看見他的嘴唇有些泛白,她拿下身下的浴巾,替他擦著還在滴水的頭髮和臉。「快點擦乾才不會感冒。」
「丹雅,你……」她的貼心動作讓他很感動,他握住她的手,猜想她是否已經原諒他了?
他不握還好,一碰,宋丹雅才知道他的手有多冰,她摸上他的手臂,同樣也是冰涼的。「這樣不行,我看你還是去浴室把濕的衣服換下來,沖個熱水澡,我去拿我爸的衣服給你穿。」
宋丹雅帶著他到浴室,轉身想去父母的房間拿衣服,卻被梁正宇握住了手,她不解的回過頭。「正宇?」
才剛說完,她就被他拉進浴室裡,還在驚訝中,男人的吻跟著落下,他的唇有些冰涼,但舌尖卻溫熱無比,下午讓她等了這麼久都不過問,現在卻又這麼熱情的吻她,反差之大,真教人快瘋了。
不過,她也真的瘋了,因為她發現自己很想念他的吻,他又多麼沒有吻她了?
雙手勾住了他的後頸,她與他狂熱的吮吻,有力的大手緊緊地抱住她,讓兩人身體幾乎完全貼在一起。
「你知道嗎,我每天都想著快點把工作玩成,這樣我就可以來到你身邊,像這樣抱著你、吻你。」
充滿思念的低沉嗓音,聽起來特別好聽迷人,他一說完,兩人的唇再度貼住,輾轉糾纏的繼續熱吻。
他也是想著她的嗎?宋丹雅發現自己累積多日的怒氣與怨氣,因為男人溫柔的告白及熱情的吻,一點一點的消失。
***
激情褪去後,兩人躺在床上休息著,xing愛雖然銷魂,但也真的好累。
感覺到男人的手撫摸著她的臉頰,宋丹雅轉過臉看向他,他們都在彼此的眼裡看見了濃烈的愛。
看著男人立體俊帥的五官,她想起之前就想問的事--
「在我之前,你和幾個來徵婚的對象見過面呢?」她想過了,如果他和她見面之前,就決定和某人交往,那麼他們現在應該是陌生人。
「五個。」梁正宇老實回答。
「一個也不喜歡嗎?」她摸著男人的臉,怎麼看怎麼好看。
「一個也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