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竟敢在我家抱我女兒?林北還沒死,還不快給我分開!」
宜蘭,一座佔地廣大的三合院內,今天異常的熱鬧。
三合院的主人姓江,是宜蘭當地有名的男丁旺盛的大家族,雖然祖輩三兄弟一直不曾分家,和樂融融的住在祖宅裡,但是其子孫開枝散葉,有些就近居住在宜蘭,有些則分散在台灣各縣市。
但是今天江家子孫中,不管住得近或遠,只要有空,每個人都趕回了祖宅,目的就為了看看是哪個人這麼不怕死。
所以當修立行隨著江滿福一家五口踏進三合院的那一剎那,他享受到了巨星的待遇——萬眾囑目!
「就是他……」
「真是不怕死……」
「嘿嘿……就讓我們好好款待一下貴賓吧……」
竊竊細語伴隨著壓指關節的辟哩啪啦聲不斷從一個又一個如熊似虎的男人們口中響起,讓人忍不住替某個「不怕死」的感到擔心。
壓力……真的很大!
縱然已經出社會多年,見過許多大場面的修立行,此時此刻在眾多不懷好意的目光中,他的背脊也忍不住微微發涼了。
唉!難怪以前那些男人都被嚇得屁滾尿流、逃之夭夭,這實在是人類趨吉避凶,自我保護的天性哪!
「不要被他們的氣勢壓倒!」正當他出神之際,一道嗓音驀地揚起,江心玫臉上強笑,可眼神卻盈滿欲哭無淚的無奈。
嗚……又不是黑社會在火並,這些堂叔堂伯、堂哥堂弟般氣這麼重是要怎樣啦?
聞聲,修立行回過神,在眾多殺氣騰騰的目光下,他淡定的牽起她的手,大大方方的向江家眾多男人們一一微笑點頭致意,說有多大方就有多大方。
奈何大部分的江家男人都不欣賞他的大方,反而乾聲此起彼落,其中以江滿福聲音最大。
眼看冒犯眾怒,江心玫二話不說,立即拉著修立行往廳堂裡跑,打算找三個輩分最大也最疼她的「公字輩」人物求救。
「阿公——」一衝進廳堂,就見三位老人家板著臉一字排開排排坐,江心玫二話不說馬上甜甜喊人。「伯公、叔公,我回來看你們了!」
「好好好……」乍見江家唯一僅出的孫女,三位老人家疼寵的連連點頭應好,拉著她左瞧右看,確定沒瘦也沒少塊肉後,這才滿意的笑了。
而就在此時,江滿福和江家一群男人們也追進了大廳,本想開吼的怒罵在瞧見三位老人家後,頓時又吞了回去——
「阿爸、阿伯、阿叔,我帶小玫和那臭小子來看你們了。」話落,不爽的瞪了「臭小子」一眼。
直到此時此刻,那個臭小子——修立行這才終於榮幸得到三位「公字輩」的老人家的一瞥,同時源源不斷的問題也來了——
「姓啥叫啥?」
「家住哪裡?」
「今年幾歲?」
「家裡有什麼人?」
「有沒有房子?」
「每個月薪水多少?」
「養得起我家小玫嗎?」
一連串的質問從三位老人家口中輪流擲出,當場讓在場眾多江家男人滿意的猛點頭,而江心玫則回了——
「阿公,又不是警察在盤問,你們這樣會嚇到人家啦!」她尷尬的簡直想挖個洞鑽進去。
嗚……她怎會這麼傻,竟然想找三位「公字輩」的求救?
「如果這樣就嚇到,這麼沒用的男人,不要也罷!」阿公大手一揮,非常豪氣的叫道,當場贏得眾多江家男人的喝采。
一旁始終沒機會開口的修立行笑了,絲毫沒被這聲勢與陣仗嚇到,氣定神閒,不疾不徐答道:「三位阿公,我叫修立行,家住台北,今年三十二,家中僅有母親一個親人,有房,薪水優渥,絕對養得起小玫。」
呵……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他早有心理準備了。
「阿奇,他說的是真的嗎?」伯公板著臉向聽說與他是同事的雙胞胎其中一人求證。
「伯公,是真的!」忍著笑,江鑫奇此時可不敢信口雌黃亂搗蛋,否則恐怕回台北後,他會死在某個「不怕死」的人手中。
「阿樂,他人品好嗎?」叔公問另外一個雙胞胎。
「不錯啦!」江鑫樂秉著良心回答。
同事果然不是白當的!聽聞奇樂兄弟的回答,修立行非常滿意的點點頭,不過在場其他人則對兩兄弟報以噓聲,覺得受到背叛了。
第10章(2)
緊接著三位長輩又向江滿福一家五口與唯一與修立行接觸過的江鑫明問了幾個問題,皆得到還算滿意的答覆後,身為三兄弟中排行老二,也就是江心玫的嫡親阿公最後丟出了一顆重磅直球——
「小玫,你有尬意伊謀?」
這顆直球來得又快又直,威力非凡,當場讓在場眾人一陣嘩然,目光齊齊朝江心玫射去,甚至連修立行也眉眼嘴角淨是笑的看向她,滿臉興味的等著她的回答。
「阿公!」嫩頰瞬間如大火燎原般火燙通紅,江心玫尖叫起來。「哪有人這樣問的啦?」
眾目睽睽,大庭廣眾下,是要叫她怎麼回答啦?
很丟臉耶!
「誰說沒有?」江阿公振振有辭,非常豪氣的大聲道:「你若有尬意,阿公就贊成;你若沒尬意,阿公就馬上拿掃把轟他出去,不准他接近你。」
如此重要,關係著江家三位「公字輩」的支持與否,也影響著她和修立行能不能順利交往的回答,江心玫縱然滿心尷尬又窘迫,卻也不得不報紅著臉,硬著頭皮羞澀點頭——
「有……有尬意啦!」嗚……為什麼她得在眾人面前宣示愛意?實在太丟臉了啦!
她的「尬意」兩字一出,修立行頓時眉開眼笑,緊緊拉著她的手不放,澄澈眼眸滿是柔光的凝盼著她;至於江家眾男人則又是嘩然一片,乾聲不斷,甚至還有人大吼著什麼「江家的玫瑰要被摘走了」的淒厲嚎叫。
不管廳內眾子孫輩的種種反應,江阿公倒是笑了。「有尬意就好,哪阿捏阿公就贊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