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放下蜜粉,走到衣櫃旁,抽了兩、三條領帶放在他的胸前比較著。
「打這條淡藍色斜紋的領帶好了,跟你襯衫的顏色比較配……」沁濃踮起腳尖,嫻熟地為他打領帶。
巨浚業專注地凝視著她美麗的臉蛋和忙碌的小手,享受著此刻被她寵愛的感覺。
他喜歡每天早上都被她甜甜的嗓音喚醒,而不是被鬧鐘的鈴聲吵到耳朵發痛;他喜歡上班前吃到她準備的新鮮三明治,取代油膩膩的美式漢堡;他喜歡週末和她窩在沙發上,看電影、吃洋芋片,那勝過和一群男人混在酒吧裡消磨時間。
他還喜歡在睡前摟著她,聽著她帶點撒嬌軟軟的聲音,哪怕只是聊些生活上的瑣碎小事,他都感到溫暖踏實。
十年前,從他第一次在白千層樹下遇見她,她野蠻地攀上牆頭,那率真又甜美的笑容立即擄去了他的心,視線再也無法從她身上移開。
又一次,她在雨夜裡打電話給他,一個人孤伶伶地縮在便利商店前避雨,她脆弱無依的處境教他明白什麼叫心疼,他憐惜她在成長過程中所受到的痛楚與委屈,恨不得立即變成一個頂天立地的男人,替她擋下所有的苦痛。
為了給她一個幸福的未來,讓她擁有安穩舒適的生活,他在拿到碩士學位後,並沒有立即回國,反而加入了矽谷的科技公司的研發團隊,爭取高薪。
直到研發工作告一段落後,他放棄原公司優厚的續約條件,毅然決然結束在美國的生活,回到台灣。
這幾年,他們承受著相思和寂寞的煎熬,克服距離所帶來的不安和猜忌,而現在他終於能實現當年的諾言,有足夠的能力給她一個家。
今晚,將是一個值得期待的夜晚……
「真帥,不愧是『齊威科技』最帥的總經理……」她打好領帶,拍拍他的胸膛,露出滿意的笑容。
「真的很帥嗎?」他溫柔地盯著她微笑的小臉。
「帥死人了,帥到能迷死一票女生嘍∼∼」她甜甜地揶揄他。
「那有迷倒我們既漂亮又有才華的徐沁濃小姐嗎?」他輕謔道。
「懶得和你鬥嘴了。」她柔柔地瞪了他一眼,心裡溢滿甜蜜,轉過身正欲離開時,腰間突然多了一股蠻橫的力量,阻去她的步伐。
巨浚業霸道地將她帶進懷裡,手臂牢牢地圈住她纖細的腰身,讓兩人的身軀親密地貼觸在一起。
「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他眸光熾熱地盯著她帶著一絲嬌媚的臉龐。
「你真的很無聊耶∼∼」她輕捶他的肩膀,柔聲訓斥道:「巨總經理,再不出去吃早餐我們上班都會遲到。」
她嘴巴雖然倔強地沒有說出對他的迷戀,但撒嬌的舉動早已說明了她對他的感情。
這輩子,她認定他是她唯一的男人。
自從兩人同居以後,她不用再一個人面對空蕩蕩的屋子。
不用再面對電腦視訊扮鬼臉、不用再寂寞地鎖上沉重的鐵門、失眠時也不用摟著棉被瞪著天花板發呆……
她想見他時就可以見到他,偶爾還可以任性地對他撒嬌,生病時有人照顧、下班也有人來接……有他在身邊,她真的覺得好幸福。
「如果你不回答我的問題,那我們就這樣一直耗著。」他加重力道,雙手將她環抱得更緊。
他的目光既深情又野蠻,霸道地想知道自己在她心底佔有多少份量?對於籌備已久的計劃是否又有百分之百成功的勝算?
「我們帥氣又性感的巨總經理,不只迷倒一票女生,也把我迷得暈頭轉向、讓我心底只裝得下你,看不見其他的男人,這樣可以了吧?!」她一副拿他沒轍的表情,踮起腳尖,在他剛毅的下顎印上一記吻。
他按住她的後腦,俯下身,給她一個熱情又甜膩的吻。
半晌,他滿足的結束這個吻,覷看著她紅腫的唇,問道:「你今天幾點下班?」
「大概七點吧,詳細的時間還不能確定……」她抬頭看著他。
「今天是我升上研發部總經理的日子,爸媽在家裡的頂樓幫我開了一個party,下班後,你就直接到家裡來。」他悄悄策劃了一場派對,想給她一個浪漫的驚喜。
「你不等我下班,我們再一起過去嗎?」她的語氣有一點點失望。
最近他為了公司的研發計劃,老是加班到好晚,好不容易研究成功,沒有像以前那麼忙碌,她也希望他能甜蜜地接她下班,手牽手,繞去哪吃點東西。
「我家你又不是不熟,下班就直接過來吧,我會交代媽媽煮一些你愛吃的菜。」他故意忽略她落寞的眼色,愛憐地拍拍她的頭。
她噘起小嘴,撒嬌道:「拜託,今天是你升職的日子,你才是主角,叫巨媽煮我愛吃的菜多奇怪啊!」
「總之,下班記得要到我家吃飯。」他強硬地要求,深邃的眼眸掠過一抹狡黠的光芒。
「好啦!」她應允他的要求。
他滿意地笑了下,摟著她,一起到廚房用餐,滿心期待夜晚的來臨……
★★★
晚上七點十分,沁濃結束了一整天的忙碌工作後,踏出「泛可藝術中心」,直接搭計程車來到巨浚業的老家。
司機在巷口停車後,她先到轉角的水果攤挑了幾個又甜又大的蘋果和水梨,才拎著提耳來到巷內一棟五層樓的公寓。
一樓是巨媽媽開設的廚藝教室兼庭院餐廳,小巧的花園裡種植了一整排的薰衣草,二樓才是巨家人居住的地方。
她拎著那一袋沈甸甸的水果爬上五樓的露天花園。
走到最後幾個階梯時,突然聽見頂樓傳來一串琴音,伴著一道低沉熟悉、充滿磁性的男音,平實又溫暖的歌詞一字一句落在她的心版上——
太習慣不知不覺走到你門外,沿著月光的小徑,夜深更自在,唱一首肉麻情歌,不談有多愛,太露骨的話,恕我說不出來……
她頓了一下,聽出這首〈肉麻情歌〉是兩人都很愛的一首歌,到現在她的iPod裡還留著這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