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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頁

 

  兩人交往一個月,幾乎都是他打電話給她,他工作繁忙,而她成天看店,所以他總是抽空就打,不管幾點、手邊有沒有客人,她都沒生氣,也許……這次該換她試著打給他?

  她揣想半天,終於從通訊錄叫出他的號碼。

  如果響三聲,沒接她就掛……於覓告訴自己,撥出號碼,結果來不及數到三,電話彼端就像等待已久似地馬上接起。

  「我還在想,過五分鐘你沒打來,我就要自己打過去了。」

  「呃?」他口吻可憐兮兮的,於覓怔住,還來不及消化他這段話的意思。

  「剛冉擷羽那女人打給我。」他重重吐了口氣,嗓音裡帶著濃濃委屈。「聽說你約海哥跟她出去,卻沒來找我?」

  可惡!想到冉擷羽竟全跟他說了,於覓超窘。「我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

  「嗶嗶——」單行爾發出那種猜錯答案的效果音。「首先,你沒問我,當然不會知道我有沒有興趣。再來,就算曉得我沒興趣,你還是得先問我。第三,即使我真的沒興趣,我還是會陪你去看,所以你問我就對了。」

  什麼跟什麼!「幹麼這麼勉強?」

  「嗯,這樣吧,我等下想去打撞球,你去不去?」

  「這個時間?」於覓抬頭看了一下鐘,凌晨一點多,何況今天她歷經盤點,渾身虛累,但還是應:「OK啊,在哪打?」

  「你對撞球有興趣?」

  「沒。」

  「那幹麼這麼勉強?」

  「我沒——」話到喉嚨,於覓頓住,這下她懂了。「我沒覺得勉強。」

  「喔?為什麼?」

  他的語氣裡蘊含著藏不住的笑意,讓於覓也跟著笑了。「無聊,既然都知道答案了,幹麼還問我?」

  「欸,想聽你親口講嘛。」他語調一下子又變得無賴。「而且你今天不是盤點,很累了?」

  「是啊。」於覓拿他沒轍,被人看穿心思的感覺有些羞人,指尖都在發燙。她對撞球沒興趣,身體又累,但只要他想她去,就算是墓仔埔她也會陪著去。

  原因還能有什麼?撇除掉天時地利,當然是「人」的關係。

  「好啦,把刺青展跟電影上映的時間給我,我喬個空檔,你哪一天OK?」

  「我要顧店,所以電影只能看午夜場。刺青展的話,我每月第二、四周的星期五都休,你再看哪天方便。」

  「好。」

  大事底定,是不是該掛電話了?於覓想著,可她手心泌汗,心跳怦怦,想了好幾個道別說詞,卻沒一個想講出口,到最後說出來的竟是——

  「擷羽她怎會打給你?」

  提到這個,單行爾真是好氣又好笑。「還不都是某人,說沒怎麼談過戀愛,經驗值低,單身習慣了,忘記自己現在有家室,冉小姐只好打來叫我多擔待。」

  所以一掛了那女人的電話,他就一直巴巴地等,等親親女友自己打來等得都要內傷了,差點克制不住自己打去。

  「以後你想打,不用管幾點,我人在一定都會接。」

  「喔。」於覓臉熱了。好樣的,冉擷羽居然把她的底都給掀光了?「她這麼晚打給你,你不生氣?」

  「還好啊,很久以前也因為圖說搞不定,她弄的特集我不滿意,結果在MSN上討論到半夜三點。」單行爾吐了口氣。「何況,她是為了你的事打來。」

  奇怪,為何他不過簡單一句話,她胸口原來那種刺刺的、彷彿被針扎的感覺,就這麼輕易地消失了?冉擷羽是她好友,可自己掙扎半天才打的電話,她那麼簡單就打了,這使她在意,偏偏單行爾又一副無所謂的態度,顯得好像誰在這種時候打給他都沒差……

  呃,等一下,她這是什麼想法?於覓一下子頓住。她這是在吃好友的醋?!

  「於覓?」

  電話彼端傳來他的熱切呼喚,她窘得連耳朵都熱了,還好他看不見。「嗯?」

  「你要睡了?」

  於覓覷了下時間,她習慣「早」睡,凌晨三、四點的那種「早」。「還沒,你困了?」

  「不是!」怕她就這麼掛了電話,單行爾否認超快。「不過我隔天要早起,不睡不行,我的意思是……你可以陪我到睡著。」

  於覓怔了。「怎麼陪?」不會要她過去他那裡吧?

  單行爾很想,但捨不得她太累。「就這樣啊,我們多聊聊,這樣你就會知道我對什麼有興趣,不過在這之前,于小姐,敢問我該如何稱呼你的芳名?」

  「奇怪,你剛不就叫我了?」

  「連名帶姓很刺耳耶,好歹我們都交往一個月又三天了。」他一派嫌惡。「你要不答,我就自己叫嘍。」

  不過就是個稱呼,還那麼講究?「隨你。」

  講完這兩個字之後,於覓就後悔了。

  「覓覓?」

  「靠!」嗶一聲,於覓掛了電話。

  她雞皮疙瘩一下子蔓延整身,臉皮有如被火燒到般燙紅。他……他剛叫她什麼?覓……覓?

  有生以來第一次被這樣黏膩地叫喚,於覓超級不自在,尤其剛剛他又是隔著話筒直接貼在她耳邊。

  電話響起,果不其然傳來單行爾的抗議。「你怎麼掛我電話?!」

  「誰叫你那樣叫我!」

  「你自己說隨便的!」

  於覓撫著發燙的臉。「除了剛才那個隨便都好……」

  「你確定?肉麻的稱呼我可是要多少有多少。」得意得咧。

  「我也可以掛你電話,看你想被掛幾次都行。」

  喔,好狠。「不過就是個稱呼……」

  「不過就是個稱呼,你可以繼續連名帶姓地叫我,我不介意。」

  「就說了刺耳……」

  「我聽了順耳。」

  兩人你來我往,好不幼稚,可於覓臉上綻開的笑意卻越來越濃。為了愛與和平,這不甚重要的稱呼問題被兩人擱置一旁,他說他喜歡八○年代的Punk,那是他的興奮劑;她說她喜歡鄉村音樂,那使她心靈平靜。他們都喜歡巧克力、看電影,她愛略帶憂傷的沉悶老片,他則愛無厘頭搞笑片,「東成西就」裡每首歌他都會唱,口氣得意,聽得於覓不禁好奇。「那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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