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情夫要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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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頁

 

  反正下一本我要先寫小老百姓!小老百姓萬歲!

  ★★★

  這本的男主角是西班牙人,當初設定的時候,我本來是打算寫阿根廷人的,然後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的酒館發生一夜情(看!多浪漫的城市名字!),結果查了阿根廷的官方語言是西班牙文,於是取男主角名字的時候陷入了瓶頸,那乾脆就當西班牙人吧!(好隨便)但那時候因為某種原因,我對西班牙是懷恨的……(咬手帕)理由大家心照不宣吧,哈哈。

  男主角有個雛形,但為了不影響到大家閱讀的觀感,就當作我心中的小秘密來處理,猜到的人就猜到,把他寫得又M又蠢又整成這樣,我內心其實很有罪惡感的……還被編輯罵:「你這樣對嗎?一夜情之後又熱臉貼冷屁股,苦追不到、風吹雨淋、受盡折磨……」

  結論:真愛是需要磨練的!

  舞台會設定在紐約則是個人現實上的考量,一些事件不適合在台灣發生(我的認知啦!),所以在某方面來說這是一本「偽?外曼」,寫作的時候有考慮過要不要選擇翻譯小說的筆法,但後來還是決定以好讀為主,而且我跟外曼一點都不熟啊!因為我不看……(本人有翻譯小說不能症,除了克莉絲蒂嬸嬸和日系)以後應該會陸續找來看吧?

  在書寫的過程中,我也徹底了悟自己的世界地理有多糟,說幼兒等級簡直對不起幼兒!我一直以為阿拉斯加在俄羅斯樓上,我甚至在原文寫「去阿拉斯加以後可以去南極看極光」——南極!我居然寫南極!人究竟可以無知到什麼程度,看我就知道了!

  托雷同學的福,我好好研究了一下世界地圖,所以不要怪女主角不知道阿拉斯加在哪裡,因為我真的不知道……囧(國中老師要帶著我切腹了)

  然後,這本又是姊弟戀……主要是考量到兩人的身份(模特兒就是賣肉的,太老會咬不動啊……),男主角在書中一開始的年歲剛好和本人相同,所以寫起來格外有共鳴,其實我和他一樣茫然不曉得未來要幹麼,只是這個不行了換那個,敲打鍵盤揮霍青春(和腦細胞)。

  友:「男主才二十四歲就已經這麼有出息,我們在幹麼……」

  我:「拜託,人家碇真嗣十四歲就開初號機了!」(這句顯示這個作者到底有多宅XD)

  ★★★

  這一本書名《情夫要正名》有幾個意思。情夫在一般定義上是指跟已婚婦女產生婚外情(多數是被包養、資助)的男人,不過現今有點被濫用的情況,所以就特別來正名一下(笑)。另外就是男主想正名/證明的雙重意味,我喜歡這種可以多方解讀的書名,這是個人的一點小趣味,然後被稱讚抓到取書名的方向……(雖然下一本馬上就被打回原形),幹麼這樣,之前每一本都是我取的啊!(曾取出「寵得我XX」的人沒資格說話吧……)(詳見《不准太寵我》後記XD)

  至於番外的部分,我原先打算寫兩篇,一是大家目前看到的〈稱呼〉,二是范先生與他「小貓」之間的〈豢養〉,結果人算不如天算,范先生與他的「貓」實在不如我預想中的好解決,還沒寫完字數就超過半章,本書已經一爆再爆,我只好忍痛割捨這一對,如果我有空(重點)就會補完Po到Blog上,沒空就不用問我了,大家有緣再見。

  照慣例一樣謝謝看到這裡的人,舊雨新知統統感謝!還有我在非死不可上開了一個粉絲頁,有興趣的人可以上來陪我玩玩,在上頭搜尋「夏灩」就找得到我了。我現在對爆字數的感覺就像是被迫加班的老公,一面想著又不是我願意的一面又害怕被老婆(編輯)念;對不起以後我會努力在正規上班時間內把工作結束的,老婆原諒我(誰是你老婆)∼∼

  大家習慣就好的P.S.:書中一如往常用了幾首歌,一首〈Quando, Quando, Quando〉相信大伙都是耳熟能詳,海尼根廣告主題曲就是它!個人偏愛Engelbert Humperdinck的版本,聽著就有一種「老天,你到底何時才要屬於我?」的FU。John Denver的〈Annie\\\'s song〉是我長年愛曲,開稿前就已決定要使用,他的〈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也很經典,「心之谷」的主題曲便是翻唱自這一首唷。

  〈Eternal Flame〉也是一首歷久彌新的情歌,對我來說,音樂是人生絕對不可或缺的一個部分,我聽外文歌的習慣從十八歲那年開始,那時候看了孫梓評先生的《男身》,因為想要瞭解作者描繪的世界,所以傻頭傻腦地把裡頭所提的歌統統都找來聽了一遍。另一部分則是因為我娘,她是Bee Gees和Simon & Garfunkel的粉絲,我娘是一個非常不會分享自己的女人,她幾乎不曾講述自己的喜好,我只好自己抓住一點蛛絲馬跡,然後去熟悉。我從不否認我有戀母情結,她給了我許多東西,包含光明和黑暗,女主角那一句「人生而寂寞」也是我母親的名言。媽媽啊,儘管我知道這是事實,但我不願意從你口中聽到啊……囧

  沒關係,我已經有一顆銅牆鐵壁似的心臟,大夥兒不用安慰我了(沒人要好嗎?)。

  好啦,下一本見嘍,Ad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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