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花插話道:「你不是生病,而是中毒,中了一種名為『一線桃花』的罕見蠱毒,這是產自邊疆的桃花蠱蟲,它寄宿在桃花樹上,每當這棵被桃花蠱蟲寄宿的桃花樹在春天開花之際,它的花粉就會帶著毒性飄散而出,雖然散播不遠,但一丈之內常駐之人若吸入這粉末,就會在體內累積毒粉並且受害。『一線桃花』其實是屬於緩慢發作之毒,它特別在於不會一時間致死,而是要花費兩年的光陰才會取人性命。初期毒性發作時,若發現中毒現象,很容易能解毒,但,吸入者若渾然不知已中毒,且長年吸進毒粉,慢慢地就會死去,而且死者會被誤會是因為體力虛弱導致染病而死,不會被判斷出是中毒,所以富戶商賈或是有名望的權貴之家若有人起噁心,想要消除眼中釘、肉中刺,但又不想被人發現者,這『一線桃花』乃是最佳利器,再加上知道這蠱毒者少之又少,因此連你『於家莊』找來的名醫乃至於御醫,也是至今皆無一人診出你所中的是『一線桃花』之毒。」
「我是中毒,而非生怪病……」於攏雲斂眼,訝異於真相竟是如此,只是……他怎麼會中這種毒?
「太子提過你已發病五年,而且是愈來愈嚴重,也該是,你本該在第二年就要死去,不過算你幸運,生在大戶人家,你有能力服用大量珍貴稀有的藥材,讓你被桃花蠱毒吸走的精氣得以保持住,所以可以活到今日,不過,似乎也快不行了。」
「快不行」這三個字「刺激」到簡僕兒,她忙道:「於四公子千萬不要再拖下去了,要快快聽從我師父的救命方法!」
於攏雲看著她激動的小臉,雖然又是一副要揪他衣襟、逼他就範的狠樣,然而面對她一次又一次的大膽「挑釁」行為,他倒也一次又一次地暗暗吞下。
蝶花再道:「你是該盡速救治才行,你身上的『一線桃花』太深太重,我診了你的脈象,確定你得要花三年時間循序漸進地服下解毒藥劑,才能將你體內的毒全部祛除乾淨,並且不會有後遺症狀產生。但這份解毒藥方,這世上除了我以外,只有僕兒會知道,所以我剛才才說僕兒要照顧你,她要為你熬製解毒藥劑,因此你絕對不可以討厭僕兒,而且要好好地跟僕兒相處。」
「不用麻煩僕兒姑娘,還是請蝶花神醫將解毒藥方交給我吧,我會自己照顧自己的。」於攏雲心裡的不安愈來愈嚴重,神醫不斷強調要他安心地跟他的徒弟僕兒相處,該不會就是想要把僕兒推給他吧?
「不行,你沒法子自己照顧自己,而且我說了解毒藥方唯有僕兒能知道,她不會告訴任何人的。解毒需要三年時間,本人不可能天天照顧你,這才要把責任交代給僕兒,讓她跟隨你三年,日日待在你身邊熬藥給你服用,並且不能中止,倘若中途停藥,不僅解不了『一線桃花』的毒素,你反倒會被蠱毒反噬,痛苦而死。」
「總之,神醫您就是打定主意要僕兒姑娘跟著我?」於攏雲不再迂迴,直接問清楚他的意思。
「對,就是這樣,而且你還要償還僕兒的付出,你必須回報僕兒的恩情。」蝶花直截了當地要求報償。
「神醫想讓我怎麼還恩?」
「給僕兒一個妻子的名分。」
「妻子?」他閉上眼,果然與他猜想的一模一樣。
「就是妻子的名分。」蝶花再道:「有夫妻名分,她就可以順理成章地天天與你在一起,而僕兒天天為你熬藥也就變得理所當然,因為是夫妻關係嘛!」蝶花笑了。
「您認為我會答應?」怎麼他也得跟太子走相同的路線,得要娶蝶花的徒弟?
「你當然會答應,僕兒那麼好,又傾盡全力救你,她甚至已經答應這三年都願為你熬藥好救你性命,她為你付出這麼許多,你娶她為妻也只是最淺薄的報償。」
娶她為妻確實是沒什麼大不了的,於家男人個個三妻四妾,一旦厭了倦了哪一個,打入「冷宮」不理就是,妻子對於家男人而言,根本沒什麼大不了的地位。
而他對妻子的看法,也是養兒育女用的。
於攏雲現在倒想知道僕兒對於她師父的「指婚」是何反應?「你也贊成嫁我?」
「這……」簡僕兒是不想嫁,但不嫁,於攏雲也不用活了。
「你真敢嫁我?」她不吭聲是什麼意思?
簡僕兒的腦子不斷轉著轉著,為了救他,她必須跟在他身邊,只不過她一定得要嫁給他嗎?有沒有什麼兩全其美的方式可以讓她跟在他身邊又不用嫁,甚至於,她還可以只待三年救他活命,沒事後就可以離開於攏雲?
該有辦法的,一定有辦法的……她要想一想,有什麼法子可以讓她既能救他,又有機會在三年後離開他?
「你決定要嫁我?」於攏雲追逼著她。
「……啊,有了!」驀地,簡僕兒大叫一聲,說道:「我先跟在你身邊三年吧!」
「看來你是想嫁我的。」於攏雲冷笑,看來這妮子對富貴的於家有所覬覦,再加上她可以用恩人之姿待在他身邊,將來的日子就能任由她作威作福了,她確實是沒道理拒絕。
「不是嫁啦!」簡僕兒大笑起來,她靈光一閃,居然想到了個好法子,而且這法子可以讓她只待三年。她就先忍耐三年吧,三年光陰一眨眼就過去了,往後她仍然可以是自由的!
於攏雲與蝶花疑惑的聲音同時響起,問道:「不是嫁,那是什麼?」
「我想到了一個可以不用嫁你,但又能留在你身邊救你的好主意!」簡僕兒看向師父,沈聲說道:「師父,您想想,他堂堂『於家莊』四公子,怎麼甘心娶我這種鄉野丫頭當妻子呢?您現在硬要把我塞給他為妻,我的日子未必會好過,您可別害我被他欺負折磨至死呀!倒是我得待在他身邊三年救他之事,我依然願做,所以我想到了個好法子——當僕人,我就來當於四公子的僕人!用僕人的名義,我就可以服侍他三年,一樣可以天天跟著他,熬藥救他。我不當他的妻,只當他的僕兒,於攏雲是我的爺、我的主子,與我有著上下階級之分,如此他就不會怨歎我勾引他,逼他入情甕,也就沒有必要欺負我,這樣我就可以很平順地在『於家莊』裡住下來了。」她的解決辦法很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