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不婚流行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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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 頁

 

  —全書完—

  *編註:關于于覓的愛情故事,請看【愛很潮】之一·橘子說835《單身時尚守則》。

  山水有相逢 夏灩

  在書寫的時候,我時常會想,究竟要放多少的「自己」進去?

  我曾在《野獸看招!》的後記中提到,每一個角色都是不同份量的「我」,不論男女。我藉由他們的口、他們的舉止把我內心深處的想法表達出來,包含這個系列中兩個主角對於「時尚」和「流行」的看法。但這畢竟是言情小說,多數時候我盡量不使「自己」介入過多,唯獨此系列的兩本女主,分別代表了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七十的「我」。

  佔百分之七十的,當然是這一本的女主,冉擷羽冉小姐。

  當我寫完《單身時尚守則》後,有人問我下本會是怎樣的故事?多數人覺得應該是開心的,連我自己本來也這麼以為,結果稿子一開下去,差異何止十萬八千里,太多糾結的設定寫得我自己都發悶,甚至一不小心投入太多的「自己」而使故事主軸偏離。「復仇」從來不會是我書寫的主題,相較於這種白費力氣的無聊事,我更看重如何讓自己活得更好,所以為了讓女主能往這個方向走,著實費了一番工夫。

  總言之,能夠和於覓那個松花皮蛋成為莫逆的,肯定也不會是顆白雞蛋。

  只因這本女主的性格大半來自於我的本性,我跟她一樣死心眼,一旦認定了某一件事,就是把牙咬斷了都會堅持到底。我曾深深地確信自己不被愛,至今這個想法依舊,只是減淡了許多,我對自己受過的傷害始終難以忘懷,因為我怕痛。當我的底線被徹底觸犯,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對方,我的人生沒有太多灰色地帶,非黑即白,好惡分明。原本我一度安排這本書的結尾是個大團圓,但我發現我寫不出來,即便我說過我喜愛一個快樂的結局,問題是我無法昧著良心寫出連我自己都不以為然的事——所以,若要問女主跟男主的母親最後是否有和好?我的答案是不,就算過了一百年還是不。

  因為我也有一個永遠都不可能原諒的人。

  所以,就這樣吧。(笑)

  由於系列兩本的女主都代表了滿多成分的「我」,所以不否認我有私心,各自給她們配了這麼兩個救苦救難、勇於涉險的男主,也許內心真實的我一直都在期待救贖,儘管我明白奇跡並不存在這世上。你要問我真有這種男人嗎?我的答案絕對是別傻了孩子,正因為不存在,才要寫在小說裡,現實的醜陋我已看盡,何苦連在夢裡都不放過自己?總之寫作這檔事就是自娛娛人,能娛樂到,就當我們有緣分,娛樂不到就……哈哈,有緣再見吧。

  (有時候覺得到了這把年紀,也沒什麼特別好求的,寫我想寫的,滿足我能滿足的人就已經是很好的一個福分,我也不過是在芸芸眾生之中想找個小角落舒舒服服地說故事,僅此而已。)

  我常在書裡寫到關於「付出」,其實我的看法是「並非付出得多的人就值得愛」,單方面的付出不過是一種自以為是的壓力,嘴上說著「不求回報」,難道真一點都不求?我不信,人是自私又利己的生物,即便是一句「希望你過得好」也是回報的一種,足以讓自己沉浸在「我的付出幫助了你」的沾沾自喜中。付出根本是一種自爽行為,承受這種龐大情感的一方遠比付出者還要辛苦,如果不愛,再多也只是一種負擔,如果愛著,那更不可能無動於衷,只顧享受。我本想把這一點寫出來,但一直找不到一個好的論述,只得放在後記碎碎念一下,大夥兒看看就好嘍!

  我喜歡聽歌,所以好幾本書都用了歌詞,這是作者的一點任性。在上本有一首〈I am a rock〉,算是這個系列的潛在主旨,我英文不算太好,第一次聽到這首歌,調子歡欣鼓舞,以為歌詞也該是快樂的,直到有天偶然看到翻譯,我被狠狠刺中,不禁慶幸自己虛乏的英文能力,否則也許在聽見它的當下,我就會不受控制地爆哭出來。

  〈I am a rock〉敘述的,幾乎是我的人生。

  我建造了許多牆/和一座深邃堅固的城堡/沒有人可以入侵/我不需要友情,友情只會帶來痛苦/那是我所輕蔑的歡笑與愛/我是一塊岩石,我是一座島嶼。

  我有自己的書/還有詩可以保護我/我穿著盔甲防衛/躲在房間裡,安全的藏在子宮裡/我不與人接觸,也沒人會和我接觸/我是一塊岩石,我是一座島嶼。

  Paul Simon一直是我十分欽佩的歌手及創作人,他總是一身簡便裝束,不多打扮,僅一把吉他襯著他的靈魂,便感動了所有人。他的詞如詩般優柔,卻簡單地使我們見了血,彷彿被掐著喉嚨般難以言語。我曾有一度崩潰,把自己關在房間裡,一遍一遍地播放著這首歌,催眠般告訴自己:I am a rock。

  因為岩石感覺不到痛苦,島嶼從不哭泣。

  很久以前,我曾試著冷眼以對,嘲笑自己對於感情的渴望,我驕傲自己的獨立,但不過是一種強撐的假象,因我無所依靠,只能直挺站著漠視我身後的一片荒蕪。我筆下的女主多少帶著我的期盼,期盼遇到一個真正愛護自己,將自己全心全意放之心上的人。

  現實中太多磨難,我只好期許我筆下的主角快樂、不容易被擊垮(即便真垮了也有人幫忙撐著),只因活生生的我脆弱不堪,總被一句無心的言語給殺得片甲不留。我過去以為麻痺自己是最好的面對方式,可隨著成長,我告訴自己,即便痛了傷了,我仍想細細品味人生裡的每一種況味。讓自己麻木很簡單,可這樣活著又有什麼意思?很多人告訴我放下,我說不,我不放下,我要一輩子記著這些味道,即便為此遍體鱗傷,那也是我衷心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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