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們說過,我真的沒有一百萬。」女經理苦苦說著。
「廢話少說,就是要一百萬!你想清楚,如果我們不和解,那你就等著去坐牢吧。」婦人的兒子一臉兇惡,嚇得女經理幾乎要躲到蔣伊涵身後了。
「你們簡直跟流氓沒兩樣,經理,我看還是報警好了,把他們全告上法院!」
蔣伊涵雖然也有點害怕,可是她不想就此退縮。再讓他們鬧下去,經理也許會保不住工作,聽說總經理知道有人到公司鬧事已經很不高興。
啪!婦人的兒子再也按捺不住脾氣,大手往桌子一拍,隨即站了起來,表情猙獰可怕,而他的兩個朋友也跟著站起。
「X的!臭女人,活得不耐煩了嗎?不關你的事,馬上給老子滾開,再囉嗦的話,別怪老子對你不客氣。」
女經理很緊張,很啪怕連累到她。「伊涵,你不要管了,快點回去。」
「經理,你不用怕,我就不相信他們敢把我怎樣。」蔣伊涵不想讓女經理一個人面對這樣的惡煞。
「好,那你就試試看!」
其中一個惡漢抓起桌上的杯子,憤怒的往地上丟,接著踢翻椅子,一副就要動手打人的凶殘樣子,大家見了都快被嚇死了,看到三名惡煞走向蔣伊涵,都不禁為她擔心。
「住手!」
一道嚴厲的喝阻聲傳來,大家全看向此刻走進公司的男人,蔣伊涵對於宋廷煒的出現感到驚訝不已。
「你怎麼會……」怎麼會來她的公司?
宋延煒看了眼蔣伊涵,「交給我處理。」隨後走到欲動手打人的三人面前。
身高大約一百七十公分的三名惡煞,對於這個突然出現,比他們更為高大的男人,雖然也困感,但仍狠狠的嗆道:「你是誰?」
「我是律師。」宋廷煒表情沉冷。
「律師?」三個人看著他。
他看向站在蔣伊涵旁邊的女人,應該就是她同事說的那個女經理,因此他問:「你打算給對方多少賠償金?」
「……五萬。」女經理顫抖的說。
「我知道了。」他再次面對那三個人,凜然道:「你們聽到了,我的當事人願意支付五萬元的和解金。」
「開什麼玩笑,我要一百萬才和解!」婦人的兒子大聲恕吼,隨即又拿起一個杯子,往地上狠砸。
第2章(2)
宋延煒沒有被他們虛張聲勢的動作給嚇到,面容嚴俊,語氣犀利的說:「這是貶損器物罪,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損壞他人之物,或令致不堪用,足以會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三位先前對這兩位女士所說的話已經涉及恐嚇和公然侮辱罪。」
「什麼,恐嚇、公然侮辱罪?好啊,要告就去告,我告訴你,我可不是被嚇大的,你們可是要想清楚,如果我們堅持不和解,她就要等著去坐牢。」婦人的兒子耍狠說著。他問過別人了,只要他提出告訴,不和解肇事者方就要去坐牢,也因為這樣,他才敢這麼獅子大開口。
「我想你弄措了,不和解不一定會坐牢,我的當事人和你母親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屬於輕微犯罪,就算沒有達成和解也可能獲得緩刑,或是得易科罰金,不必入監服刑,倒是你們幾位的恐嚇及公然侮辱罪,人證物證都有,也許過幾日各位就會收到法院的傳票。」宋廷煒說起話來,一如他給人的感覺,沉穩威凜,深深具有說服力。
他的話,讓三個惡漢面面相覷,氣勢完全被壓住。他們只是要錢而已,並不想搞到最後還要吃上官司,甚至被判刑,對方會找個表情像閻羅王似的,完全不怕他們的律師,這是他們始料未及的。
而宋廷煒也看出對方不過是小混混罷了,除了欺負弱小,沒有其他本事,對付這種人,只要比他們更凶就行了。
但他也不想和他們繼續糾纏,快速解決問題是他一貫的作風。
「做為一個律師,有的時候我們會希望雙方達成和解,五萬元的和解金已經算多了,若最後真的走上法院,各位的刑責還會比較重,如此就得不償失了,所以我建議就以五萬元達成和解,對妝此都好。」
宋廷煒只花了短短幾分鐘的時間就解決了問題,婦人的兒子最後同意明天和女經理到警局和解。
在三個惡煞離開後,女經理紅著眼晴,哽咽地感謝蔣伊涵和宋廷煒的幫忙,她的惡夢終於結束了。
蔣伊涵覺得自己並沒有幫上什麼忙,問題是宋廷煒解決的,雖然不曉得他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但明明不關他的事,他卻出手幫忙,還有她的車子也是一樣,她對於他的觀感,似乎又更好一點了。
方瑤此時走到她身邊,低聲問:「這麼Man的帥哥是你的追求者嗎?剛剛他打手機給你,聽到你們的爭吵聲就很緊張的問,我才說你有危險,他就馬上衝來我們公司,瞧他剛剛對付那些人的樣子,真是帥死了。」她從聲音認出是同一個人。
蔣伊涵這才知道為什麼他會出現在這裡,她真的非常謝謝他的幫忙,雖然受益的不是她,但感覺自己好像又欠了他一次人情。
宋廷煒說,他打電話是要告知她車子已經修好了,既然他已經來她公司,而且他也要請阿和幫他檢查車子,她不如就搭他的車子一起去修車廠。
這次蔣伊涵並不排斥他的提議,也許是因他並不如想像中那麼討厭,她於是再次搭順風車,和他一同前往修車廠。
坐在宋廷煒的車子裡,蔣伊涵為剛剛的事再次向他道謝。
「宋律師,這次真的非常謝謝你。」
「不用道謝。」
蔣伊涵想起早上她對他道謝時,他也是這麼回答,當時覺得他有點高傲,但現在看來,或許他只是覺得是小事,不需要一直道謝。
明明是一樣的話,但感覺卻完全變了,真是不可思議,是因為他一再幫她的關係嗎?怪不得人家會說,拿人的手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