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棄養蜜糖夫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30 頁

 

  搭乘電梯上二樓,他逛進女性服飾專櫃,他看得很仔細,每一家、每件衣服、每張展示圖,他像看刑案報告一樣認真。

  他來來回回挑了很久,都挑不到滿意的,直到在經過IRIS時,不自覺停下腳步,這一櫃的衣服偏日系,款式簡單但剪裁大氣,型錄裡的女孩子,每個看起來都典雅大方。

  他想起洋洋那套白色洋裝,就走進櫃裡。雖然一個男人進女性服飾區很怪異,幸好他長得不猥瑣,否則一定會被異樣的眼光注視。

  專櫃小姐此時朝他走過來,客客氣氣問:「先生,想看什麼款式的衣服嗎?」

  他搖搖頭,走到洋裝的架子前,一套套翻看,看中一件雪紡紗洋裝。

  它是小圓領,七分袖,袖子的地方透明鏤空,裙長及膝,腰間繫著一條質感不錯的腰帶,有這套洋裝,再搭上一雙銀白色高跟鞋和淺色包包,一定很好看。

  他滿意地取下衣服,左看右看後,問專櫃小姐,「我的太太一百六十五公分,五十公斤,應該穿什麼型號的?」

  「我知道了,請稍等。」

  百貨公司打烊時,他提著三個紙袋,裡面有他想要的洋裝、鞋子和包包。

  他是吹著口哨回家的,卻意外的在公寓門口遇見嚴欣。

  口哨停下,他盯著嚴欣滿懷喜悅的臉,想起小趙的話——「李律師,如果你對嚴小姐沒有意思,就不要表現得太紳士,那會讓女人懷抱希望,感覺你們到最後一定會復合。」

  他不要和嚴欣復合,他要和揚揚復合。

  那年嚴欣讓他傷痛欲絕,讓他對人性與愛情徹底失望,他不想再相信任何女人,是揚揚把他的不信任轉為信任,是揚揚讓他再度相信愛情與人性,不管是基於「愛情」或「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原理,他都沒道理和嚴欣有任何發展的可能性。

  「國賓不是已經告訴妳,我不幫妳打官司了?」

  「是,他打過電話,但我想問你,為什麼不幫我?你不幫我的話,我會一無所有的。」她的臉上浮起一絲無助神色。

  「妳不會一無所有,如果妳願意好好談談,我相信妳丈夫會拿錢出來解決。」

  如果嚴欣沒騙人,王崇臨真的讓外遇對像有孩子,那麼,他相信王崇臨一定更逼切想解決眼前婚姻,而為了聲譽,他會選擇私下和解。

  王崇臨給的那點贍養費,不是她要的,她要一半,要他總財產的一半。「那麼孩子呢?我會連孩子都失去,你忍心見我們母女分離?」

  「妳確定王崇臨要妳的孩子?那孩子與他有血緣關係?」

  李赫一問,嚴欣驚嚇不已,向後踉蹌了幾步,直到後背碰上牆壁才停下腳步。他……怎麼會知道?

  「李、李赫……你怎會講出這麼殘忍的話,你是懷疑我還是恨我?」她流下淚水,一副楚楚可憐的樣子。

  差一點,李赫就想上前扶她,但腳步方跨出去,他想起父親交給他的照片、想起曾小妹的誤解。不行,他沒有本錢再讓人誤解,不管誤解的人是嚴欣或揚揚。

  「我既不恨妳也不懷疑妳,我只是說出實情,放手吧,妳越是固執越會一無所有。」他勸她接受現實。

  「不,你恨我,你恨我在你當兵時離開,選擇了別人,可是……真的不能原諒我嗎?我已經得到報應了。」她硬是把話題扯到過往。

  李赫歎息。他已經不想談過去,可她既然要談,也好,一次把事情說清楚,讓她死心,不必再時常向他母親獻慇勤。

  「是的,嚴欣,我恨過妳,在妳離開後的幾年,事事篤定的我,對人性產生嚴重懷疑,那我我堅持的信念有很大差異,幸好揚揚來了,她走入我的人生,讓我重新相信。

  「她常說:『幸福的人才會遺忘不幸。』如果她可以讓我幸福,那麼她就是個成功的妻子。嚴欣,我的揚揚很成功,有她在,我的心、我的眉、我的人生與事業才會飛揚,她帶給我無可比擬的幸福,因此我遺忘了過去的不幸,真的,我已經不恨妳了。

  「至於王崇臨的事,我是個律師,只相信證據與事實。對不起,我私底下見過妳丈夫,也親眼看過那張DNA證明,基於道德良知,我無法為妳打官司。」

  「你、你……你怎麼可以去見我丈夫?」完蛋了嗎?兩邊都落空的話,以後她要倚恃什麼?

  李赫歎氣。「我明白失婚的女人很辛苦,尤其妳又要帶孩子,不過以律師的立場,我還是建議妳,如果妳丈夫願意付瞻養費,不管數目能不能讓妳滿意,都盡快接受吧,不然妳丈夫若提出那張證明,妳在法庭上失去立場,到最後連一毛錢都拿不到。」

  說完,他繞過嚴欣,用鑰匙打開公寓大門,在走進公寓前,他想了想,又轉過身,把話挑得更明白。

  「我母親那裡妳不必費心了,她從來就無法控制我對愛情、婚姻的選擇,而且我父親是支持我的,遲早,揚揚會回到我身邊。」

  李赫恢復自信的口吻,就像他在當事人和法官面前一樣,他不再把揚揚當成對方辯護律師,他要把她當成自己的當事人,一心一意,為她爭取最大幸福。

  再不看嚴欣一眼,他進公寓、搭電梯、打開家門、回房間。

  他把新買的洋裝掛在他的西裝旁邊,把包包放在他的公事句旁,把鞋盒放在鞋櫃上,他走進書房、打開電腦、寫信。

  「揚揚,猜猜看我去了哪裡?答案是百貨公司!

  曾小妹給了我五萬塊薪水,我學她用信封把支出一筆一筆裝好,很麻煩,妳以前是怎麼搞定這種事的?剩下的存款部份,我帶著它們去了一趟百貨公司,給妳買了洋裝、鞋子和包包。

  買包包的時候,我才想起妳那個黑色斜背包的表面早已磨破了。真是的,女為悅己者容,妳從來都沒有為我好好打扮自己,是不是篤定李赫這輩子只愛揚揚一個,便漫不經心?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封面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