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夫妻只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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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頁

 

  所以呢?她要不要學老公,自己上前自我介紹?她看著孫玉放在美人小蠻腰上的手……好像不用吧,別打擾他們敘舊好了,反正她不過是假的未婚妻。

  向依依和同事們揮揮手,然後轉身離開,剛好搭上電梯。

  呼,這樣的芭樂劇情是不是會常常發生,片名乾脆叫「轉角遇到舊情人」算了。

  她能忍受嗎?如果她只是維持合作關係的對象,當然不痛不癢不在乎,但如果是對他有心了呢?

  如果她愛上了孫玉,能平淡看待這些過去的事嗎?

  她緩步走到休旅車旁。如果她愛上孫玉……她步伐虛軟。

  黎俐警告過她——「沒搞清楚狀況之前,別先愛上他。」

  俐,如果她先愛上了,該怎麼辦?

  她在駕駛座前停下腳步,乾淨的玻璃彷彿照鏡子,她看到自己驚慌無助的表情。

  原來喜歡一個人、在乎一個人,恍然大悟的瞬間,表情不一定是快樂的。

  怎麼辦……

  她閉眼前傾,額頭輕抵車門框。

  「吃醋了?」

  她抬頭轉身,看著眼前的孫玉,他推著很不搭的小推車,勾著嘴角,意氣風發,是她這輩子見過數一數二的大帥哥,但除了皮相,他風趣熱情、充滿自信,或許就是他吸引女人捨不得離開的主因。

  她搖頭,隱藏情緒。「沒有。」

  向依依轉身開車門,精壯的手臂突然伸出來壓住車門。

  「沒吃醋?」

  她沒有回頭,搖頭否認。

  孫玉不爽了,捉著她的肩膀讓她轉身,把她困在他和休旅車之間。他黑眸裡燃燒著怒火。「你沒吃醋,我有!」一想到那群小白,他就一把火。「我知道你男性朋友不少,不管你怎麼通知他們,我不想再看到他們隨便搭你肩、碰觸你,就算是哥兒們我都不能忍受!」

  原來真正打翻醋罈子的是他自己。

  這是太特別的滋味,明明知道他們和依依只是同事關係,但是只要看到她對他們笑,哪怕是禮貌性的笑容,他都不能忍受。他人生一路對此,風調雨順而且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包括各種情緒,原來這就是嫉妒的滋味?

  向依依抬頭,冷冷地迎視他,開戰!

  哼,女人的本事就是翻舊帳,這天生就會,不用後天去學,男人永遠不懂,還敢找話題挑釁?

  「那你呢?是不是也該通知所有交往過的女伴離你遠一點?給你一個星期時間夠不夠?」

  孫玉一臉玩味。「唉呀,你說你沒吃醋啊?」

  她像被打了一拳。「我只是順著你的意思,既然你要我通知我的哥兒們,難道我就不能要你通知你的舊情人嗎?」

  孫玉習於掌控一切,他有信心過去的事不會對現在造成困擾,自然不認為有迴避舊情人的必要。「情況不一樣,過去就是過去,但你的哥兒們有可能變成現在式。」

  這、這是什麼歪理?

  「你太誇張了,哥兒們就是哥兒們,如果會變成情人早就變了,不用拖到現在。倒是舊情人……舊情復燃你聽過嗎?在要求我的同時,你必須先做好自己該做的部分!」

  孫玉瞇著眼。「所以你的意思是未來他們會一直出現在我們生活中?」

  你的舊情人不也一樣!她氣炸了,但沒有吼出來。

  「我還打算辦個同學會,把所有認識的全部找來聚一聚!」

  「你敢?!」孫玉眼冒火花。

  向依依用力推開他。「我為什麼不敢?請你明明白白告訴我,我不敢的理由在哪裡?孫玉,我不想和你『試著交往看看』了,你只是我掛名的未婚夫,協議是你親自擬的,不是嗎?!我們沒有實質關係,你沒資格管我那麼多!」

  依依也火了,才不鳥他有多生氣,說這句話有什麼後果。

  對,就是這樣,她不要試試看的愛情!

  向依依開門上車,打定主意不歡迎他搭便車,反正樓上有舊情人可以幫他,不缺她一個!

  車子呼嘯著駛離,輪胎在地上磨出尖銳的磨擦聲。她沒留下來是對的,因為她無法承受孫玉徹底抓狂的憤怒。

  合作對像?

  掛名的未婚夫?

  沒有實質關係?

  好,既然協議是他擬的,辦法就由他訂!想逃?依依以為她能逃到哪去?想切割關係,想開同學會?門都沒有!

  孫玉掏出手機,撥了岳母的電話號碼——

  「媽,我是孫玉——」

  怒氣沖沖離開的向依依看到耀眼的太陽時,她在車內放聲大笑。雖然他們的行徑像小朋友一樣幼稚,但吼一吼很好,有助健康、促進血液循環,堪稱居家常備良藥,真好。

  只是……現在,她還可以大笑,不知道等會兒回咖啡小屋,她將面對孫玉這個成年人更幼稚的決定。

  第7章(1)

  向依依目瞪口呆——

  「我不要!為什麼我要搬去他家住?媽,我還沒結婚你就要我跟人家同居,這也太開放了吧!」

  對,沒錯,這就是孫玉幼稚的反擊。

  孫玉以吃飯的工具——一張嘴,加上誠意,說服了向媽媽讓依依搬去孫家。

  向媽媽眉開眼笑。「不會啊,我覺得女婿說的一點也沒錯,因為交往時間太短,雖然訂婚了,總是有那麼一點不踏實。住在一起,他能照顧你,也能保持熱戀的狀態有何不可?」

  老媽這輩子最欣賞直接坦白的人,孫玉這招高明,簡直就是受過詐騙集團的專業訓練,正中老媽所好,讓老媽俯首稱臣,什麼喪權辱國、割地賠款的爛要求,統統都會答應……

  事情就是這樣,女婿實在是真男人,不會拐了女兒就去同居,還會先打電話來和長輩商量,徵求長輩的同意,要不是他下午在高院有個辯論庭,一定會親自登門解釋。這樣懂事體貼的女婿,打著燈籠也找不到,她這個岳母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媽,我不要和他保持熱戀的狀態啦!」

  老天,怎麼才送個小月餅回來就豬羊變色了?而且向依依居然有種「大勢已去」的恐怖感。

  「你這樣說就不對了,前不久不是才和我說要要『讓兩人的感情更緊密』嗎?所以他才跑來家裡對你又摟又親。總之我覺得女婿的建議很好,你是成年人,兩個人也訂婚了,不用怕惹人非議,住在一起正好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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