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其實有很多的巧合,尤其在生命重要的轉折處,究竟是戲如人生?還是人生如戲?沒個解!
第6章(1)
駱以菲入住的飯店,距離DW走路約莫十分鐘,房間位於十二樓,因為位置角度的關係,還是可以看見美麗的拉斯維加斯璀璨夜景。
這裡的飯店幾乎都有一個特色,那就是盡可能讓住在飯店的客人分不清現在是黑夜或白天,四處都看不到時鐘,目的是希望客人能徹頭徹尾的放鬆,完全沉浸在眼前的五光十色裡。
對駱以菲而言,拉斯維加斯是個美麗又令人迷惑的城市,似乎什麼事都可以在這裡發生,似乎可以讓人忘了世上所有的煩憂,只要記住眼前的美麗。
她望著窗外,看著遠處的燈火一閃一閃地,想起了一雙男人的眼睛,深深的藍,高深莫測,光是盯著人看,就可以讓人心跳加速,但他笑起來的時候,卻是那麼的溫柔又迷人。
指尖無意識地輕撫上自己的唇瓣,駱以菲輕合上眼,身子竟還因為想起那個吻而微微輕顫。
她雙手環住自己,身子發熱而冒出薄薄的汗,不想想起,又老是想起,寫了那麼多年的劇本,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何謂意亂情迷。
只是一個吻,就要顛了她的世界似的。
八年了,除了秦牧宇,她沒再讓任何一個男人碰過她,連吻也沒有,但邵千陽卻吻了她……這樣便罷,還連著兩次,她被吻到呆呆的,像是愛情世界裡最菜的菜鳥般笨拙。
二十七歲的女人,卻像是十九歲。她是因為太久沒碰過男人了才會這樣吧?又或是那男人實在太出色、太有魅力了才會如此?
駱以菲手裡緊緊抓著手機,看著電話簿裡秦牧宇三個字,此時此刻竟是分外的想念。
她想聽聽他的聲音,雖然這八年來,她一次也沒打過這支電話……
為何此時會想打給他呢?是因為害怕自己的心溜到別的男人身上?會嗎?她思念了這男人八年,就算沒有日日夜夜心心唸唸,就算沒有捎過隻字片語給他,但他每到一處都會寄明信片給她,與她分享他走過的每個地方,就好像他從來都沒有離開過她的生命一樣。
雖然,這是她的錯覺,百分之百的錯覺,可是,她卻自作多情地依憑著這樣的錯覺一直活到現在,總覺得他遲早會回來,總覺得也許有一天,他會愛上她的……
因為他,這麼多年來她沒有交過男朋友,連動心都沒有過,她甚至懷疑除了他,她不會再愛上任何男人,她的生命終將因為等待這個男人而逐漸逝去,留下的將是一大疊明信片般的回憶,再無其他。
駱以菲深吸了一口氣,把手機丟在一邊,翻開包包裡那疊差一點就被歹徒搶走的明信片,一一攤在床上,一張張看著,細細地瞧著,用他的筆跡想像他寫這張明信片時的心情,用他的字句想像他當時想著她而寫下這些話的神情……
然後,她的心會痛會疼,因為太過思念的緣故。
這些年,不管她人在哪裡,她都會把這些明信片帶在身邊,就當成是他陪伴在自己身邊那樣,就算忙到沒空拿出來看,也不會感到那麼的孤單。
她想,她是愛著素牧宇的,雖然這樣的愛從來就不該開始,也早該隨他的離去而結束,但當她在他離去多年後收到他第一次寄來的明信片後,她便可笑的有了期待。
她不敢搬離大學時的租屋處,一直到現在都還住在那裡,就怕斷了他的音訊……很可笑很可卑,她討厭死這樣的自己,卻沒有勇氣放掉。
她曾經想寫信問他,他為何在多年後突然想寄明信片給她?又為何以為她一定收得到,還一封一封的寄?可是她一直沒問,一來因為他居無定所,國際郵件往來費時,很容易便錯過了,她也沒有他的其他聯絡方式,除了手機。二來,是因為她連打手機給他的勇氣都沒有。三來,是害怕問了,就再也收不到他的音訊。
他們的關係就像易碎的琉璃,只能維持外在的美麗,放在一角讓人觀賞用的,捧起怕摔破,不如不碰,至少,它還可以保持住永遠的美麗。
駱以菲淡淡的笑著、想著,今夜,不知為何特別多感觸,也特別覺得落寞非常。
突然,手機鈴聲大作——
在這靜寂的午夜裡,這樣的聲響很容易震得人心慌。
她拿起方才被丟在一旁的手機,看著來電顯示,這一看,人一整個從床上彈起來,還差點沒把手機給丟出去……
竟是他?秦牧宇!
她正在這裡漫天漫地的想著他,難道他感應到了?不對,這八年來他一次也沒有打過電話給她,為什麼現在突然來電?而旦是在這個夜深人靜、她很想很想他的時候?
太詭異了……
駱以菲瞪著手機,心撲通撲通的亂跳,腦袋發脹發熱又發暈,她懷疑她等一下接電話時發得出聲音?
「喂……」她終於按下接聽鍵,手卻抖得厲害。
「是我。」好聽的嗓音,似乎從很遙遠的地方傳過來。
她沒故意問他是誰,一副假裝忘了他,甚至已經從手機裡把他除名的樣子,雖然她真的很想那麼做,可是此時此刻不知為何,她就是裝不來。
「嗨……」她緊張得喉頭發緊、額冒汗。
對方突然傳來一陣低笑。「我沒打擾到什麼事吧?你的聲音聽起來怪怪的。」
轟地一聲——
她的人像是被雷劈到!
這男人怎麼還是一樣惡劣又玩世不恭,連這種令人臉紅的玩笑也開?而且還是面對她這個八年來都未曾再見過一面的學妹!終究是,一點都沒變嗎?如果一切都沒變,他為何突然想打這通電話?
「我只是在睡覺……」她頓了一下,覺得這個答案好像也會讓他想歪,又補了一句。「現在很晚了。」
秦牧宇似乎愣了一下,才問:「你人在國外嗎?在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