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電話告訴他你在我這裡,不然你就現在馬上回飯店,選一個。」邵千陽冷冷地下了指令。
駱以菲幽幽地仰頭看著他,他的黑眸深處此時此刻沒有半點的妥協。
「你在怪我吧?」她微微對他一笑。「我也在怪我自己。怪自己不知好歹,怪自己幸福來了卻不懂好好抓住,怪自己美夢成真了卻不懂得珍惜,怪自己把這一切的美好變成了混亂……我不能接電話告訴他我在你這裡,我當然不能這麼做,你知道的……」
「我知道,所以你現在就走。」
他一直都知道秦牧宇是她的夢,打從她為了那疊明信片跟一個持刀的歹徒拉扯半天,連命都可以不要的當時,他就已經心知肚明了。
或許,他是希冀過她可以愛他比那個男人再多一點的,就算只是多一點點也好,或許他就可以擁有她。或許,他有想過要蠻橫霸道一點的,甚至更小人一點,她都可能很快地屬於自己。
可是他什麼都沒做,連那一丁點的希冀都放棄了,因為他希望她快樂、幸福,如果她的快樂、幸福是在男一個男人身上,他勢必要放手的,又何必讓她左右為難?他甚至連她回頭他也不要她的話都說了,他還能怎麼做?
為了她,他都桿內傷了,很重的內傷,光想到她和另一個男人牽著手走在一起,他就可以氣苦到心痛,她卻偏要一再撞進他的心,任他怎麼推也推不開,若不是懂她的那點真性情,還真以為她居心叵測,故意玩弄兩個男人於股掌之間而自得其樂呢。
「可是我很想很想留下來照顧你,真心誠意半點不假。」駱以菲說完,覺得胸口好痛,她抽回水龍頭下的手,轉身去關瓦斯,再攪動粥半晌,拿起一旁的大碗盛了七分滿,然後端到餐桌上。
「我看你吃完它就走。」她定定地站在餐桌前,微笑望著他。
邵千陽瞅著她,走到餐桌前坐下來慢慢吃著粥,粥很燙,所以他吃得很慢,她在一旁陪著他,看著他一口一口吃下她親自替他煮的粥,一抹淚意突如其來的浮上眼眶。
她低頭,眼一眨便掉下淚來,忙不迭起身,順手抓起自己的包包便匆匆往門外走去,連一聲再見都沒說,跑出門才又發現自己沒穿鞋,身上還穿著圍裙,她掏出手機放進包包裡,再脫下圍裙隨意擱在外頭的噴水池邊,就這樣赤著雙腳往鑄花鐵門的方向奔去。
她用跑的,像是後頭有狼群追趕,打開鐵門走出去後,第一個尋找的是她的鞋,幸好鞋子不會自己跑掉,安靜的歪斜在鐵門前,她走上前穿好鞋,沒叫車,順著大馬路便往前走。
今晚的月亮好圓好大,刺痛了她的眼。
她邊走邊揉著哏,腳步竟比那一夜喝了許多酒還要虛浮,踉踉蹌蹌地像是酒醉夜歸的女人,不一會兒就有人盯上她。
她看到了街燈下身後亦步亦趨的身影,正想回頭,對方已朝她衝了過來,長手一伸便搶走她的包包。
駱以菲愣住了,看著對方疾步奔離,卻連開口喊一聲都沒有,她想喊的,可是聲音出不來,她想追的,可是腳重得根本抬不起來,她的腦袋瓜一片空白,沒空思考那個包包裡究竟有什麼……
不,是那個包包裡不管有什麼,現在的她似乎都不在乎了……
搶走了也好,什麼都搶走了,也好。
就讓她一無所有吧……她甚至是這樣想的。
她罪有應得的,是吧?她怎麼可以同時愛上兩個男人,哪一邊都放不下呢?她好可惡,一再地傷害了他……
他不會懂的,她的心比他痛、比他更難過……他不會懂的!沒有人可以懂的!
駱以菲終於掩面放聲哭了出來,哭得好大聲好大聲,哭到連站的力氣都沒有,整個人跌坐在大馬路邊,哭得就像個孩子……
太專心、太傷心的哭泣,以至於她沒發現有人替她去追歹徒了,還有路人替她報了警。
***
第16章(2)
凌晨兩點多,秦牧宇一到達警局,便看到坐在角落的駱以菲那張哭得慘不忍睹的臉,他快步衝了過去一把抱住她——
「沒傷著哪裡吧?」他擔憂的問著。
她搖頭,伸手緊緊抱住他。
「警察說你的包包已經找回來了,是一名路人看見了上前追歹徙拿回來的,等警察拍完照建完檔會還給你,到時再確認一下有沒有少什麼東西。」
她點點頭。「我聽說了。」
可是她沒力氣做任何事,只是一直呆呆的坐著,連是誰幫她找回包包的她都不想知道。
「你沒受傷吧?」
「我只想回家。」她說完,又哭了。她真的想回家,而不是回飯店。突然好想家,好想離開這個地方。
秦牧宇抱著她,心一窒,久久才道:「可是我現在不想離開你。以菲,你今天太累了,這件事我們晚點再說好嗎?我們先回飯店去,其他的什麼都不要想,我會陪著你,一直一直陪著你。」
她乖巧的點點頭,雙手把他抱得牢牢的,就怕一鬆手,她就再也無力抓住。
就像那個被搶走的包一樣,她竟連想要搶回來的念頭部沒有了,這樣的自己,真的真的讓她很害怕。
此時警察走了過來,親自把包包交還給她,並讓她確認一下裡頭的物品,確定什麼都沒少之後,才讓她簽了名帶走。
秦牧宇把她抱上車,她上了車便睡,淚滴還掛在她眼角上,他伸手將它抹去。
腦海中響起之前警察在電話中跟他說的話——
「駱小姐被搶的地點是在近郊的富人別墅區,時間是晚上十一點二十分左右,她一個人走在路上,路人說當時她邊走邊揉眼睛,像是在哭,走起路來也很不穩,所以才引起他們的注意,沒想到不一會兒就看見有人衝上去搶她的包包,她竟連喊一聲也沒有……幸好她身後不遠處還跟著一個人,很快便追上了歹徒,把她的包包拿回來,不過,那位先生不願意曝光,因為他是這裡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