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犀利小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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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1)

  算了,就這樣吧。

  方立權放棄了掙扎、反抗,任憑那個叫父親的男人把他打個半死。

  視線迷濛,他的眼睛被揍到腫得睜不開。

  「嘔……」一記掄在腹部的拳頭讓他跪倒在地,狼狽地嘔吐,吐出來的穢物僅有少數的食物,其餘大都是和著血的酸液。

  但父親並未因此放過他,不等他抹去嘴角的血跡就將他拎起,像丟一袋垃圾一樣的甩出去。

  「你看什麼?你就跟你那個媽一樣……」醉了的父親口齒不清地罵著只有他自己才能理解的話語。

  已經破裂的全身鏡歪歪斜斜地倒在地上,碎裂的鏡面映出無數個他的倒影。

  方立權看見自己本就不乾淨的制服染上了斑斑血跡,臉上沒有一寸完好,腫成了豬頭,身上青青紫紫的傷痕,有好了的,有好一半的,也有新添的。

  這樣的生活,還要持續多久?

  他累了,反抗有什麼用呢?只會被打得更慘,反正也不會有人來救他,那個口口聲聲說會幫他,要他學好的老師,能幫他什麼?

  就算他學好,回家還不是會被揍?然而就算他一回家便會被揍,他還是只能回家……

  他不知道自己還有什麼地方可以去,這世間還有什麼值得留戀,所以他閉上眼睛,放棄了掙扎反抗,也放棄了求生的意志。

  就這樣吧……

  任憑父親的拳頭一拳又一拳地打在身上,他垂下雙手,動也不動的等待著解脫的那一刻。

  「住手,別再打了!」

  在失去意識之前,他最後聽見的聲音是警笛的呼嘯聲,以及父親被人架住的憤怒掙扎咆哮聲。

  痛——

  一個死了的人,應該不會再感覺到痛吧?

  方立權睜開眼睛,發現自己身處在醫院裡,這個充滿刺鼻消毒藥水味,但卻比家更安全的地方。

  醫院他很熟了,聽四周吵吵鬧鬧的,就知道不是一般病房,應該是在急診室。醫生已把他包紮好安置在一張病床上,拉起簾子讓他靜靜休息。

  他一動,全身就像骨頭要散了似的,痛得齜牙咧嘴,他緩緩坐起身,舉起雙臂,檢視自己包得像木乃伊的身軀。

  「你醒了?」

  一個溫柔好聽的聲音傳來,循聲望去,一個三十多歲的女子掀開間隔病床之間的簾子,站在方立權面前。

  「還好嗎?會不會痛?你的眼睛看得見嗎?」女子彎腰探身詢問,溫暖的雙手輕觸他的臉,「你剛才昏倒了,沒有辦法檢查眼睛,現在你醒了,等等就讓醫生看一下。年紀還這麼小,眼睛可不能壞了。」女子聲音低柔,咬字清晰,一字一句地詢問他狀況如何。

  「為什麼……」他虛弱地開口。

  「嗯?」

  「為什麼我沒有死?」他皺起眉,腫得像豬頭的臉立刻變得更難看。

  「小孩子,說什麼死不死的。」女子伸出手,彈了一下他的額頭。「你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呢!」

  「啊喔——」方立權慘叫一聲,隨即生氣地對她大吼,「會痛耶!你幹麼啦!」媽的,死女人,要不是他現在全身痛到連下床都沒辦法,他鐵定跳起來「貓」她一拳!

  「這種感覺很真實吧?這是活著才會有的知覺,你還活著,當然會覺得痛。」

  女子揉著他的頭髮,說著他似懂非懂的話,她的話像是帶有重量,沉沉地壓在他心頭上,那種懵懂挫敗的感覺,讓他生起了一把無明火。

  「煩死了,臭女人!」

  「欸,要有禮貌。」女人在他嘴唇用力彈了一下,教訓他的出言不遜,讓他吃痛的唉唉叫。

  「你誰啊你?教訓我?你憑什麼!」

  「我看你真的沒有把我記住欸……方立權小朋友,我是社工阿姨李念馨,你應該要叫我李阿姨,我去過你家很多次,我叫你功課要寫、不許蹺課,也不許再威脅恐嚇其他小朋友,你都沒在聽嘛!」李念馨微笑,用兩手擰他耳朵。

  「不要捏我耳朵!」他怒極大吼,但一開口就扯動臉部的傷,痛得他又是一陣齜牙咧嘴。

  他當然知道她是誰,三番兩次上門「關切」他跟他父親,就算被趕被罵被丟東西,仍不肯退縮的社工。

  也是第一個堅持這麼久沒有放棄他的社工。

  「怎麼樣?人醒了嗎?那就好,那就好……」

  老好人里長跟著警察來到他病床前探視,確定他清醒沒事後才鬆了一口氣,接著就開始碎碎念。

  「真是的,對小孩子下這麼重的手,幹麼呢?有事不能好好講嗎?成天喝酒,也不去工作,外面受氣就回家打小孩……阿權你放心,你爸爸被帶走了,這次不會這麼快被放出來。」

  「喔。」除了喔,他不知道還能說什麼。

  爸爸被帶走了,代表他有好一段時間不會被打,直到爸爸被放出來為止,他都可以不用連回個家也擔心受怕,在外流連不敢進家門。但是他一個人要怎麼生活?誰來照顧他?

  有一餐沒一餐的日子,會持續多久?

  為什麼他要過這樣的生活?為什麼……不讓他死了算了?為什麼要救他呢?

  「喔什麼?你以為你有好日子過嗎?」李念馨戳了他頭一下,打碎了他腦中縈繞的負面思考。「我之前就跟你講過了,你爸爸再對你動手,或者你蹺課、恐嚇其他同學,就要把你帶走,好死不死這一次你都犯了,所以嘍,你別想回家了。」

  「李小姐,現在是要安置阿權嗎?」里長關心地問。

  「臨時要找地方安置他,有很多程序要走,所以我打算先帶他回我家。」李念馨笑咪咪地宣告她要做的事。「在找到安置的地方之前,他就跟我一起生活——方立權,我是說真的,你的好日子結束了。」

  什麼?他聽錯了嗎?這個女的……要把他帶回家?

  她瘋了嗎?

  「誰理你啊!我的事不用你管!」他氣急敗壞地嚷嚷。

  事實證明,她不但沒有瘋,而且還說到做到。

  確認他的傷沒有大礙後,也不管他的拒絕咆哮以及難聽的三字經——他一開口罵髒話,她就彈他嘴巴,讓他咬到自己的舌頭——李念馨便拖著他,硬把他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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