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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頁

 

  「給……我的?」她不可置信地指著自己的鼻尖。

  嚴彥再正經不過地朝她點點頭。

  她有些恍惚,眼底儘是一片困惑, 「可你不是說你要成親嗎?」

  他又再肯定地重重一頷首,繼續打擊著她現下有點脆弱的心神。

  「冒昧請教一下,與你成親之人是哪家閨秀?」她好聲好氣地問著,就覺得她當日似乎是忘記問他這個具有決定性的問題。

  嚴彥的指尖,毫不客氣地正正指向她。

  好吧,這就是平日他倆太少用言語溝通的後果。

  「我何時答應要嫁你為妻了?」她深吸了口氣,突然覺得兩際有些隱隱作疼。

  他甚是理直氣壯, 「我問了,成親好不好,你說好。」

  「……」生平頭一回,雲儂深刻體悟到,無語問蒼天這些字是怎麼生書的了,現下她只想出門去買塊豆腐回來撞一撞,再順道問問,今兒個到底是天上哪路神仙忘記上工了?

  他不忘補述, 「你答應了。」

  「慢著,我想我倆之間有點小誤會。」她揚起一掌,想試著先讓她的腦袋冷靜下來。

  「你答應我了。」嚴彥字字鏗鏘有力地再道,語氣中蘊藏著不可動搖的氣勢,令她又驚又急之下,連心跳也不禁跳得急快了些。

  「木頭,你能不能先聽我——」她忽然覺得,此刻她很需要做買賣時的那一套伶俐口舌,可在他這等看似固執的目光下,她偏又翻找不出些什麼字句。

  「你親口答應的。」他不給她說完的機會,張口就把她的話截住。

  「我——」

  「人須言之有信,你既應了我,就該守諾。」嚴彥像頭優雅的豹子,一步步地逼近她。

  雲儂愣愣地看著近在眼前張合的唇辦,因他喚她的語氣,很硬沉,既不柔軟也沒留給她什麼退路,她有點想逃離他的面前,又膽小地不敢妄動。

  「你應了我,你就是我媳婦,是我的。」他只手抬起她的下頷,兩眼緊盯住她不放,絲毫不給她反悔的機會。

  哪有他單方面這麼賴皮的?

  「我盼著這日盼了十年了……」嚴彥粗糙的食指輕輕摩挲著她柔嫩的面頰。

  十年?

  等、等會兒……這麼說早在十年前他就有意娶她為妻了?

  「我想和你過日子。」他沙啞的嗓音有種奇特的質感,聽來就像是在耳朵裡平順地滑行似的, 「就咱倆,安安穩穩的過日子,我會從一而終的。」

  啞口無言的雲儂,好半天,就只是呆楞楞地坐在他的面前,像被下了定身咒般,沒法移動腳下的步子逃開,也沒法挪開直視著他的眼眸,此刻她腦中,似有千軍萬馬正在奔騰亂竄。

  她一直都知道,嚴彥有張平淡不出眾的臉龐,可她也知道,他有一雙深邃的眼眸,像泓池水,寂靜而幽深。

  此時他的眼神,蛻去了以往在她面前時百應百諾的溫順,銳利得像把獵刀,充滿了侵略的味道,當他靠上前來時,那曖昧的氛圍,隨著他的呼吸與舉手投足騰升了上來,屋裡掩映的光影中,更令他的眼神顯得格外深幽動人,彷彿有種烙印至靈魂裡的力量。

  他人習武,或許為的就是稱霸武林,或是在江湖上高人一等這類的雄願,但嚴彥不是,他沒有什麼鴻願,他就只是,單純的想娶媳婦而已。

  為了他娘親生前的一個心願,他可以一聲不吭,咬著牙辛苦努力十多年,哪怕練功之道再難再漫長,不管她扔給他什麼秘笈或拳譜,他都照單全收,日日夜夜刻苦地練著。他也可以不去管殺手這一途他走得有多艱辛,哪怕一路上腥風血雨、身上傷痕無數,幾次都險些去了一條命,差點再也不能回家,他還是堅持了下來,不怕吃苦不怕累更不怕死,豁出了性命踏踏實實地做著他的買賣,再將他所賺的血汗錢全都攬存下來,準備日後要娶媳婦。

  雲儂想著想著,腦海中又浮現起當年那個她陪伴著一路走來的男孩,為此,她的心都不自覺地變軟了,可在心軟過後,明明窗外就是朗朗晴空,她卻覺得有股寒意,正自她的腳底一路攀上她的背脊,令她不禁要感到害怕。

  沒錯,就是害伯。

  因為……她發現他很認真啊!

  打從認識他起,這些年來她最最受不了他的一點就是他的認真,他這古板木頭,簡單來講,就是個既單純又固執的一個人。

  單純與固執這兩點,若是分開放在不同人的身上,那還沒什麼關係也不打緊,但若是同時放置在他身上,那就變成了單純地固執。

  所以一旦嚴彥下定決心要做一件事時,他就會格外認真,而他的認真又與尋常人有所不同,他就是全心全意投入、執著得令人發毛、無論要付出什麼代價、不達成目的誓不罷休的這種程度。

  因此當她知道,他是「認真」的要娶她回家,事前還已經籌劃了十年之久時……

  可說是從不曾出現在她臉上的紅暈,隨著她心血翻湧的緣故,一點一點地蹭上了雲儂的面頰,艷麗得有若兩朵瑰霞,可伴隨著嚴彥十足十認真的態度,還有他老是不按牌理出牌的行為舉止,她的心,卻隨著那打骨子裡透進來的寒意,一層一層地降了下去,直降至冰天雪地的寒窖裡。

  她想,這下是該換她發毛了。

  第3章(1)

  在那年仲春時分,栽植在門口的那株榆樹,翠綠亮眼的枝葉像春天張開的傘,傘下的綠意與陽光點點斑駁錯映,籠住一季春。

  剛踏進殺手這一行的嚴彥,收入並不豐,於是雲儂在自家門口擺攤擺了一陣子後,見街坊鄰里間識字的人旅不多,而鄉間的夫子束修又昂貴,大部分窮家孩子們皆讀不上書,她便在小攤旁擺放了許多幼童讀書用的桌椅,邊擺攤邊教孩童識字,一來算是分擔生活家計,二來,則算是償還街坊鄰居對她與嚴彥的照顧。

  當嚴彥回到家時,遠遠所見著的,就是已上完課的雲儂,正親暱地拍拍一票孩子的腦袋或是臉蛋,嘉許他們方才課堂上的認真,不一會兒,又有個臨完字帖的男孩,蹦蹦跳跳來到她的面前,在她微笑地稱讚他後,他居然不顧男女之別,朝雲儂伸長了兩手要她抱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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