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多餘的錢嗎?
不,他的錢根本多得是,只是不想讓她知道而已。
所以度蜜月的想法只好作罷,他得往窮人過生活的方向去想,換句話也就是說要往愈不用花錢的方向去想。
七天的婚假,沒有錢的窮人們究竟是怎麼過的?
坐在他對面的談群美也正跟他想著同樣一個問題,總不能一直坐在客廳裡,跟他大眼瞪小眼吧?光想就讓人渾身不自在。
她微微蹙起眉頭,用力的想著各種耗時間的方法,以前的她到底是如何度過無聊的時間呢?
仔細去想,她才猛然發現,除了回房睡覺的時間是真正屬於她的之外,其餘的時間她都照著爸媽所交代的方式度過。
學生時代努力讀書,趕赴各式各樣的才藝班,好讓父母可以炫耀。畢業之後,她便被安排進人莪工隊,不是鎮日為幫助他人而奔走不停,就是為了讓父母可以炫耀而去三加各式各樣的宴會。
老天,這就是她過去二十幾年來的人生嗎?
真懷疑她究竟是怎麼熬過來的!
不過話說回來,有著那樣過去的她,應該會很容易想到自己想要什麼呀,例如……看電影?她一直想知道到電影院看電影的感覺……
但,這個不行,因為要花錢,再想想別的。
那……去咖啡廳坐著閒聊?她一向羨慕那些可以坐在溢滿咖啡香小屋內的人們,但……
行不通的,因為這還是得花錢,而且如果真和他到咖啡廳去,她能和他聊什麼?況且真要聊,在家裡就可以,還不必花半毛錢。
嗯,再想想。
那麼……逛街呢?只要不買東西就不用花錢了。
嘿,這個點於倒是不錯。
同理,逛書局好像也不錯,有各類不用錢的書可以看,而她從以前就一直很好奇令許多女同學著迷不已的小說,究竟都在寫些什麼,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愛看,相信這類書書局裡也有吧?
終於想到這七天她要如何度過了,但是他呢,能接受嗎?逛街、逛書局對一個大男人來說,似乎不太適合吧?
談群美偷偷地瞄了梁列一眼,沒料到他也正看著她,所以偷瞄的動作自然被他這個正著。
「你剛剛在想什麼,想得眉開眼笑的?」他看著她問。
眉開眼笑?不會吧。「我真的一個人在這邊傻笑嗎?」她認真的問。
她緊張的樣子讓他輕笑出聲。
「嗯,只差沒笑出聲來。你剛剛到底在想什麼?也說出來讓我聽聽怎樣?」
她猶豫的看著他,考慮著該不該將她剛剛所想的事說出來。
也許他們倆可以分開行動,她去逛她的街和書店,而他則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誰說這七天他們一定得貓在一起呢?
「我在想待會兒要去逛街,你……」
「好呀,反正我也很久沒到街上逛逛了。」
他出乎意料之外的回答讓談群美一時之間傻了眼,張口結舌的看著他,半晌說不出話。
「怎麼了?我說錯什麼話了嗎?」梁列不解的看著她,她好像嚇到一樣。
「你……真要跟我去逛街嗎?」她先是搖頭,然後才小心翼翼的試探。
「你不希望我跟你一塊去?」他挑起一道眉。
「不,只是……我以為男人都不喜歡逛街。」
「我的確不怎麼喜歡逛街。」
「啊!」她表情一呆,「那……」
「但是我想陪你。」
「嘎?!」談群美又是一呆,想陪她?這話代表什麼意思?
「你不想讓我陪?」
「不,我沒這麼說,只是我怕你會覺得無聊。」一頓,她猶豫的看著他,「其實你可以去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不必管我沒關係。」
「我沒辦法不管你。」梁列說得極為認真,他擔心她這個孕婦出了門後,沒注意自己的舉動或者身陷擁擠的人潮、車潮中不小心動了胎氣,所以最好還是寸步不離的跟著她比較放心。
談郡美博然的看若他,總覺得她今天好像一直處在被他嚇呆的竹緒中。
想陪她、沒辦法不管她?難道他不覺得這類說詞一點也不適合不愛她的他說出口嗎?他不擔心她會因此而誤以為他愛她?
不,他當然不必擔心,因為他早就已經跟她說清楚了。至於這些容易引人誤會的話,或許單純的只是一種身為丈夫與人父的責任吧,她必須早些習慣才行,否則遲早有一天會為此而搞得自己精神分裂。
「好吧。」輕點了下頭,她決定道,「我們一起去逛街,但是如果中途你突然覺得無聊,或有什麼事想去做的話,隨時都可以改變主意,不必不好意思說,知道嗎?」
梁列著了她一眼,點了點頭,但他知道自己是絕對不會丟她一個人在街上的。
十分鐘後,夫妻倆第一次約會逛街去。
第2章(1)
「坐公車?」聽見她的話,梁列的眉頭在一瞬間連打了數十餘個結。
「當然坐公車啦,公車既便宜又方便。」談群美認真的點頭。
「但坐計程車不是更方便?」
「可是貴呀。」
他張口欲言了半天,最後還是閉上嘴巴。
在她跟前的梁列是一個找不到工作的窮光蛋,雖然擁有一棟老舊公寓,但是口袋裡依然沒有半毛錢。所以遇上要花錢的情況,他除了三緘其口之外,還能怎麼辦?
可是,蜜月旅行或許可以因為他們沒錢而取消,反正去與不去對他們並不會造成任何影響,然而搭公車?
她挺著一個肚子,叫他怎麼放得下心讓她坐可能一路顛簸到站的公車,更別提如果搭車的人又多的話,大家擠來擠去……
「我們還是坐計程車吧。」愈想愈覺得可怕,梁列伸手拉住正朝公車站牌走去的她。
談群美停下腳步,懷疑的餚了他一眼,又若有所思的沉默一會兒,忽然露出一抹微笑。
「你是不是不曾坐過公車,所以有點害怕?」
他瞪若她,像是聽不注她說的是哪一國語言一樣。
他會怕坐公車?又不是五歲——不,事實上就連五歲的小孩也不會怕坐公車,又不是會吃人的怪物,更別提他這個將近三十歲曲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