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偏要娶你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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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頁

 

  「你幹麼這樣看我?」

  「你很奇怪。」

  她臉頰微微脹紅。

  「我怪什麼?」

  「我們同學這麼多年了,這又不是我第一次要你幫我傳情書,你之前就沒這樣推三阻四的。」

  她急著解釋。

  「那是因為我和學長不熟啊……」

  「以前那些人你說不定連他們的全名都不知道好不好。」

  周香香審視好友說:「小紅你是不是也喜歡他?你之前暗戀的那個男生是不是就是學長?」

  多年前的感覺彷彿死灰復燃,悶得好難受。

  「不過小紅,我真的很想問你,這些年你和學長一直是鄰居,所謂近水樓台、日久生情,難道你都不曾喜歡過他?」

  這下精彩了,連香香當年的語氣也好像重演了。

  「香香,現在應該不是討論我喜歡誰的時候吧?」她的答案和過去一樣走安全牌,避重就輕。

  學長在她心裡的位置太微妙了,她寧願忙個半死,也不想安靜下來思考這個問題。日久生情?別鬧了!

  「既然你這麼說,希望你能盡力搭起我和學長幸福的橋樑,而不是像過去一樣,被人家說搶我的男朋友,呵!」

  香香說得像玩笑話,但眼裡的嚴肅一點也不是開玩笑。

  范姜紅沒有回話,唇角揚著笑,這些年的工作磨練得她練就一身處變不驚的好本事。

  大阿姨不知道這一段。

  「小紅啊,你搶人家男朋友喔?哎呀,我記得你國中時留短髮,黑不溜丟的跟男孩子沒兩樣,這樣子也搶得贏人家喔?真是黑罐子裝醬油,看不出來呢!」

  范姜紅很明白大阿姨只是想藉機損香香而已。

  不過周香香也很沉穩。

  「所以小紅,我的幸福可以委託給你嗎?」

  一如過往,香香再度丟出讓她為難的題目……

  「呵,不過這真是測試「期待幸福」實才的好時刻,我好多朋友都在等看著這次的結果呢!」她還威脅性地補一句。

  衝著適句話,好強的大阿姨怎可能認輸?名聲和帥哥相比,她又不是老番癲,當然選名聲!

  「小紅,加油,廣告牌牢不牢固就看你這次了!」

  范姜紅看著大阿姨滿臉期待,香香一臉勢在必得。

  只是這一回合,她該如何反應?

  就像過去一樣,找上學長,明白表示香香對他的愛慕?

  梅仲紹在停車場看到站在車旁等待的范姜紅時,確實有些驚訝。

  他以為這陣子她會躲得不見人影,就像今天早上,注重睡眠的她,寧願提早一個小時上班,也要躲他。

  如果不躲,那是要來興師問罪?

  昨晚的她除了響應之外,當然也有怒火,她一向是有仇必報,不過他很期待她的憤怒。

  「等我嗎?」

  「嗯。」

  「怎麼不進事務所找我?」

  「不方便。」

  「停車場倒是個好地點。」梅仲紹微笑。如果她想K人宣洩怒氣,停車場的確是個好地點。

  范姜紅皺著眉。

  「什麼好地點?」

  「沒,上車吧。」

  她上了車,將窄裙護得小心翼翼。這是兩人擦槍走火後第一次見面,只是自欺欺人,這事……再怎麼豁達的女人也豁達不了吧?

  不過今天有要務在身,她背負著公司名聲,那些莫名其妙的惆悵先閃一邊去,男人,就像大阿姨說的,下半身主宰一切,況且他喝醉酒,說不定把她當成酒促小姐也不是不可能,呃呃呃……

  「我媽要學長今天來家裡吃晚飯。」

  「喔,好。」

  他回答得很爽快,很開心。

  「你就是為這個原因才在停車場等我?」

  當然不是,但現在不是掀底牌的時候。

  「反正有車,不搭白不搭。」

  梅仲紹大笑!心情真的很好。

  「我可以天天送你上下班,你也不用這麼辛苦,提早一個小時出門。」

  哇咧,被調侃了。

  她該反擊,但她的心怦怦跳個什麼勁啊?

  況且男人的甜言蜜語如果能信,豬都能在天上飛了——不,拿男人的甜言蜜語和豬相比,是侮辱了可愛的豬。

  唉,煩,不想和他抬槓。

  梅仲紹對於她沒有反擊感到新奇。

  「今天怎麼這麼安靜?」

  「有嗎?」

  能不看他就不要看,能不說話就不要說,她不想看到他的眼,不想看到他的唇,不想看到他任何一點,那會讓她想到那個吻,他是怎麼吻她的,她又是怎麼回應和感受的……但她又不能不理他,否則也不用在停車場等他,她還有重要的任務要完成……

  「你心情不好?」

  「怎麼說?」

  「你在咬牙切齒。」

  范姜紅聳肩。

  「是心情不好沒錯。」

  「說來讓學長幫你分憂解勞。」

  這句話逼得她不得不抬頭。

  她心情不好的罪魁禍首就是他,他要怎麼分憂解勞?以為女孩子天天都會隨便跟男人接吻的嗎?梅木頭啊梅木頭,真是個木頭!

  算了,乾脆掀開底牌好了。

  「學長,我問你,崇拜是不是等於欣賞?」

  「是。」

  「那欣賞是不是喜歡?」

  「是。」

  她崇拜他,她欣賞他,說不定還真的有點喜歡他,想當年,他的球技確實讓她崇拜得不得了。范姜紅點點頭,沒錯,欣賞當然是喜歡,沒啥了不起,她也喜歡傑拉德,巴特勒不是嗎?斯巴達!

  所以她要藉機告訴他,也要同自己表明,她的確崇拜他、欣賞他、喜歡他,但只是這樣,所以那個擦槍走火也只是這樣,不能也不會有再多無法預料的發展。

  范姜紅瞇起眼,「那喜歡是不是愛情?」

  「是構成愛情的因素之一」

  好,就這樣了,她對學長的感覺,嚴格來說不是愛,她跟學長之間的曖昧快悶死她了,但有句說得好,「昨天種種譬如昨日死,今日種種譬如今日生」,被吻又如何?回吻又如何?反正這個男人已經被訂下來了,她現在要做的就是把他們送作堆,欣賞、崇拜、喜歡他,那又如何?這些也不是愛……

  「不,喜歡當然不等於愛。崇拜只是崇拜,欣賞也只是欣賞,這些都不是愛情。學長是律師,法律咨詢聽你的,但我天天撮合愛情,在這方面是專家,所以學長要聽我的,我可以為你帶來最棒的愛情!」最後一句,范姜紅神聖地吼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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