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只是,爺也是很幸福的人,所以,別站在幸福裡仰望幸福。」她語重心長。
「我沒有,張開眼就見得到我的幸福。」他笑著。
「不!我想說的其實是,爺是上天眷顧的人,擁有極好的天賦,有能力讓人生、讓人死--」她剛說了一半,晉婆婆的聲音就在門口響起。
「醒了嗎?老太婆我可熬好湯了。」
「先趁熱喝了再來談,那是靈芝熬煮的湯藥,對你十分有益。」他看著她道。
「我聽說靈芝被稱為神仙之草?」
「是,神木靈芝乃不死藥,但主子可一點都不會捨不得。」晉婆婆笑咪咪的端著藥湯邊走過來邊道。
「那應該留給爺喝,那麼珍貴。」她搖搖頭。
「你喝!你得把身體養壯點,才有能力抵抗蛆毒。」閻冥接過那盅湯,作勢要餵她,但她仍搖頭。
「別浪費在我身上,反而你太勞累,該由你--」
「你再不喝,我可要生氣了。」他口氣一冷。
「秦樂,你放心的喝,這珍貴的藥材主子多得是,之前杜恆那傢伙為了替皇上弄什麼不死藥,從皇宮的草藥庫,還有各地搜括買來的就有好幾萬支,裡面有青芝、赤芝、黃芝、白芝、紫芝……」晉婆婆受不了的直搖頭,「唉,人哪有不死的,想要做不死藥好長生不老,真荒謬!」
「有那麼多靈芝?」她錯愕的看著他。
他點頭,「是,那可是皇上眼中的仙草,皇宮裡多得是,都為取悅龍心。」
「聽聞『王者仁慈,則芝草生』,相反的,政治紊亂的王朝,則少靈芝,沒想到銀川王朝竟能有這麼多?」她不解。
「當然能多,因這不過是拿民脂民膏向其他國家購置,再貴也買得下手,更有許多貪官污吏搞得聖上恩寵,右手搶劫,左手進貢!」他冷笑。
「聽來你對此頗有不屑,那又為何助約為虐?」她突然神情嚴謹。
「我有我的道理。」他回得理直氣壯。
「為取得各奇珍異草當藥引來研究丹藥不擇手段?憑爺的能耐,應該可以用別種方式取得,爺不是心中沒有是非之人--」
「你在教訓我?」他黑眸道出怒火。
「哎呀,秦樂,你不明白--」眼見雙方又唇槍舌劍起來,晉婆婆急著想打圓場,卻被口氣極冷的閻冥打斷。
「好,我是非不分、冷血無情,那又如何?!」
「不,你不是,爺若是,就不該為我絞盡腦汁思考治癒之道?」她語氣堅定。
那是因為她是他惟一在乎的,難道她不懂嗎?!他咬牙,「我高興不成?」
「不,爺,請你想想我的遭遇,不管是誰害了我,總是有人先煉製了青蛆毒,才會用在我的身上,我此生幸運遇到爺,若不幸,早已魂斷。」
他嗤之以鼻,「人各有命。」
她眼眶微紅,「請爺別當幫兇--」
他眼中怒火迸射,「夠了!你是病人,我不想跟你談那麼多,晉婆婆,你伺候她喝下。」說完,他逕自離開。
「對,快喝,涼了就不好了。」晉婆婆邊說邊看著主子甩袖走人的身影,再使了眼色給秦樂。真不知她是吃了什麼熊心豹子膽,居然敢訓主子計沒瞧見主子臉色都鐵青了嗎?
其實秦樂只是想要他將心比心,何況,她看得出來,他對她的病沒轍,那代表下一回她再病發時便再也沒機會改變他的人生觀了。
估計主子走得夠遠了,晉婆婆邊餵著她喝湯邊問:「怎麼回事?主子還特別吩咐我將珍藏的靈芝拿出來熬湯讓你補氣養血,好延續你的生命,你怎麼還激怒他?」
秦樂輕輕推開她手上的湯,忍住眼眶中的淚水不掉下來。
「晉婆婆,爺那麼優秀出色,在醫藥上的才華更是無人能及,為何得那樣賣藥?我真的希望他在將藥以重金賣出前,能知道買家會如何使用,畢竟這該是用藥者的道德使命,不應冷血的不聞不問!」
晉婆婆搖頭歎道:「這件事你就放棄吧,別想左右他,我勸他很多年了。」
她淚水盈聚,「真的沒希望?」
「爺對人性很失望,所以不管善惡,在他眼裡,只認定好人未必有好報……」
她歎息一聲,「爺的事我不能多嘴,若是他願意跟你說,他會開口的。」
再歎了幾聲,要她別辜負他的心意,也別浪費這珍貴仙草,硬是看著她喝完了才道:「你睡一會兒吧。」
晉婆婆離開了,秦樂卻遲遲沒有睡意。雖然與他那麼親密的晉婆婆也認為這事沒希望,但那才是她這名刺客來這裡的主因,只是她若真的無法勸服他,也只能用最後的方式解決了。
她的目光落在梳妝鏡前的首飾盒,裡面有一隻蝴蝶釵,藏了無色無昧的斷魂散……這是聯盟大主子給她的最終指令,親手了結閻冥,與他同歸於盡!
而老天爺似乎不打算給秦樂機會,在閻冥刻意避開她,在煉丹房待了五天後,漢陽山莊裡來了一名貴客。
得到消息的閻冥喜形於色的走進議事廳,揮手要所有侍從退下,僅留索先、鄭尹在門外守著,不許任何人靠近。
坐在楠木椅上的歐辰威在看到好友進來時,才拿掉遮了半張臉的面具,露出俊美容顏,「我的閉友,好久不見了!」
「看來我得好好懲處我的探子一番,就我所知,你應該是四天後才會抵達。」
歐辰威手一攤,「本該如此,不過情勢所逼,我只能丟下我舒適的馬車、美人,找個人易容成我,才能順利甩掉一些找我麻煩的黑衣人來你這裡。」
「有人找你麻煩?難道你我是友人的事已經曝光?!」
傳言活閻王是不交朋友的,因為朋友代表弱點,這也是閻冥選擇獨居山林的主因。
但歐辰威是個異數,知道他們是朋友關係的,可以說只有天地和彼此。
按理,沒人有那麼大的能耐,能發現兩人自小到大的過人情誼,而且他們還是從九歲時就互看不順眼,一次在大街上打起來,因為打成平手,即相約一個月後找個沒人的地方再打,就是要分出輸贏,結果這一打再打打出了友誼,真可謂不打不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