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客串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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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頁

 

  「法院明天就會派人來點交房子,大家都找到住的地方搬走了,只剩下我。」她點點頭,語帶幽怨。

  「點交?」王子梓聽出一些端倪。「房子被法拍了?真糟糕,房東缺錢,這樣押金肯定拿不回來。不過也不必急著搬家,在租約有效期間內,房客還是可以繼續住--」

  「沒用的,我們根本沒簽約……」

  邵筱蓮懊惱地將事情經過告訴他,包括自己到現在還找不到落腳處的窘迫與悲哀。

  「這件事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如果我今晚沒打電話過來,你明天打算拖著行李睡路邊嗎?」

  她抿緊唇,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雖然沒膽子真的去睡路邊,厚著臉皮到那些小時營業的商店耗到天亮,大概是她唯一能想到的救急方法。

  「這件事沒什麼好操心,住的地方本來就不是什麼大問題,你別擔心。去收拾一下行李,跟我回家。」

  「跟你回家?」她有沒有聽錯?「你要我跟你同居?!」

  邵筱蓮臉色爆紅,一說完立刻想到以他好好先生的個性,肯定只是想收留她住兒晚,反倒是她自己心裡有鬼,聯想到同居去了。

  「呢,算是吧?」看見她瞪大眼,難得也會起玩心的王子梓又笑道:「放心,是同居不同房。你不是看過我剛搬入的新家?三房兩廳、四十幾坪,就我和懷珍兩個人住,剛好多一間房,你只要拎著行李住進去,而且還免房租,多好?」

  是啊,好到讓人睦目結舌!

  邵筱蓮聽完更詫異,原以為他只是收留自己住幾晚,結果他說免房租?意思是讓她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嗎?

  她怕是自己想太多,直接問清楚。

  「不用房租?你不怕我一住進去就賴著不走,不是只住幾天,而是幾個月?」

  「住幾年也OK」他大方回答。「如果你不嫌棄跟我們父女同住,多少會有一些生活上的不方便,你可以住到存夠買間小公寓的頭期款,日後就能把預計付房租的錢拿來付貸款,擁有自己的房子就不必擔心房東趕人,對你而言也比較有安全感。」

  她真的很感動,收留一個外人在家里長住這麼不方便的事,即使是朋友也不是人人都願意,他卻為她想得這麼遠。

  「真的可以嗎?」因為太幸運,讓她有點難以置信。「如果可以,真的是幫了我一個大忙,現在的我根本籌不出押金和房租,但是我不會真的白住,等我下個月領薪水--」

  「我不是說了,我不收房租,如果你堅持付錢,就是不認我這個朋友。」

  「王大哥……」怎麼辦?他不只心地好,還這麼講義氣,自己好像更喜歡他了。

  「謝謝,以後還請你多多照顧。」

  「別客氣,事情就這麼說定。」王子梓頓了頓,表情頓時有些馗尬。「其實我打電話過來,也是有件急事想請你幫忙。只是現在說,有點像是在和你交換條件--」

  「說什麼交換條件,我知道你不是那種人。」既然他幫自己解決了一個大忙,她自然也該義氣相挺。「有什麼事你說,只要是我能力所及的一定幫。」

  她說完,只見王子梓蹙眉,一臉欲言又止,話還沒吐出口,已經從脖子一路紅上臉。

  「你--可不可以當我老婆?」

  王子梓問完,紅了一張臉,邵筱蓮只覺腦袋裡「轟」地一聲,格個人又熱又紅,也呆了。

  她不知道自己呆滯多久才回過神,即使回神,思緒還是處於極度驚得之中,理不出一個頭緒。

  「你是在向我求婚嗎?」她聽起來是如此。

  她很喜歡王子梓沒錯,但是有人會連一點點追求的跡象都沒有,直接跳過做男女朋友的階段,告白跟求婚一起來的嗎?

  離譜的是,她居然還心動,真的在考慮要不要答應,只怕錯失良機--

  「不是、不是。」

  發現自己說得太直白,造成天大的誤會,王子梓神色頓時更加慌亂。

  「我是希望你能幫忙一下,假裝是我老婆,幫我留住懷珍。」

  「假裝是你老婆才能留住懷珍?這是什麼情況?」

  不得不承認,聽見只是客串一下老婆這角色,不是自己的心意得到響應,她心裡不是普通酸澀,不過最後那句重點讓她沒心思想自己,只為他擔心。

  「其實,懷珍不是我的親生女兒。」她瞠目結舌的錯愕表情全在他意料之中。「懷珍的媽媽和我一起在育幼院長大,我們的感情像親兄你一樣,即使日後分別被領養到不同家庭,依然沒斷了連絡,所以當她未婚懷孕,我當然義不容辭挑起照顧她們母女生活的責任--」

  她忍不住發問:「為什麼是你挑起,而不是懷珍的親生父親?他跑了?」

  「不是。在發現懷孕之前,他們已經分手,男方分手不到兩個月就和相親對像閃電結婚,懷珍的媽媽不希望因為孩子和前男友糾繼不清,更不想讓對方的新婚妻子痛苦,所以沒告訴對方。」

  她點點頭,明白了。「所以你就和你前妻商量,收養好朋友生下的孩子?」

  他點點頭又搖搖頭。「我前妻就是懷珍的生母。」

  「啥?!」邵筱蓮越聽越糊塗。「可是你剛剛不是說,你們的感情像兄你一樣?怎麼到後來又相愛了?」

  「男女結婚不一定是因為相愛。」他苦笑著解釋。「當年懷珍的母親懷孕時還未滿十七歲,我也才十八歲,要能讓她名正言順離開不喜歡的養父母家和我同住,讓懷珍一生下來就是有父有母的孩子,我們唯一能想到的辦法就是結婚,事實證明,這也是最簡

  單、最容易的方法。」

  邵筱蓮想像著當時情形,的確可以理解他們的做法。

  「可是你們又為什麼離婚?懷珍又為什麼沒跟著親生母親,反而由你扶養?」

  「因為尹茵--呃,就是懷珍的生母,她遇到了喜歡的男人,對方也不介意她曾經懷孕生子還結過婚的事,所以我們很開心地辦了離婚。」他忽然淺歎一聲。「直到籌辦婚禮的時候,男方家長從英國來到台灣,她未來婆婆突然不准他們結婚,尹茵才知道未婚夫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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