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過有黑店,不知道還有「黑鞋」的……
「沒辦法了,只能去補鞋跟,至少比買雙新鞋便宜。」
她哀怨嘀咕,拎起缺跟的破鞋,歎一聲,硬著頭皮穿上。
雖然走路得踮著單腳腳尖才能維持平衡,總好過光著右腳踩回家,畢竟學廣告拔斷另一隻鞋跟那種事,她瘋了才會做。
只是沒多久,不知道是她過於神經質還是真有其事,她忽然感覺後頭似乎有人疾步走來,她不安地加快腳步,想不到身後腳步一樣加快,她忍不住回頭一看--嚇,居然有個戴口罩的高大男人跟在後面?
「媽呀!」邵筱蓮嚇得拔腿狂奔,想不到對方也跟著快跑,腳步聲還越來越近。
有沒有那麼衰!在無人暗巷斷了鞋跟,還倒霉遇上不知道要劫財還是劫色的匪徒,要跑跑不快,要求救,眼下就只有她和匪徒兩人,叫給鬼聽啊?
「救命啊!」
不管了,鬼也好,搞不好奇跡出現,天降神兵--
「啊!」
但她慘叫一聲,天兵天將還沒個影,衰神倒先附身。
穿著一雙高低落差的鞋子快跑的結果就是拐到腳,痛得眼淚都快飆出眼眶,別說跑,連走路都不能,這下真是天絕生路了。
「拜託你放過我!」
她轉過身,雙腳跪地,眼下只剩哀兵之計。
「先生,我皮夾裡只有八百多塊,連存折裡都剩不到四千,是我到下個月領薪水前的所有生活費,都給你沒關係,但是請你千萬不要傷害我!我要負責養活守寡的媽媽和弟弟,你如果為了搶這麼一點錢殺我等於一次殺了一家人,一定會下十八層地獄!還有,我長相真的普通到有點難看,身材又爛,為了劫我這種色去坐牢絕對不划算--」
邵筱蓮機關鎗似地說個沒完,看似冷靜沉著,其實嚇得六神無主、腦袋空空,完全是抱持臨死前掙扎的心態,不假思索地狂打悲情牌求饒。
但是口罩男沒有好心腸地轉身離開,依舊來到她面前,伸出手--
「別怕,我不是壞人,不會對你怎樣。」
他用比磨砂紙還粗糙的沙啞嗓音緩緩向邵筱蓮解釋,伸出的右手上不是什麼槍、刀之類的武器,而是她那個百元購入的格紋皮夾!
「我只是想問,這個皮夾是不是你的?」
認定的匪徒瞬間成了拾金不昧的好人,邵筱蓮的嘴大得可以吞下一顆鹵蛋,當場傻眼。
不必用大腦想都猜得到,肯定是她跌倒、或拔鞋子時用力過猛,沒發現放在外套口袋裡的皮夾掉了出來,對方撿到了,所以好心追來問是不是她丟的--
嗚……她腳拐得真冤哪……
「是我的。」
說完,被嚇到差點魂魄俱飛的委屈忽然湧上,再加上腳踝傳來的陣陣抽痛,邵筱蓮鼻尖一酸,當場哭了起來。
「嗚……謝謝你撿到皮夾還我,可是你幹麼不說一聲就一直追?我還以為你是壞人,嚇死我了……」
面對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狀況,王子梓也深感抱歉,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幫人還是害人?
「對不起,其實我有喊,只是我重感冒,嗓子啞了,聲音就這麼大,讓你誤解和驚恐真是不好意思。」
這下換邵筱蓮尷尬了。
皮夾裡的八百多元對別人來說可能是「小錢」,對她而言卻是好幾天的車錢、飯錢、救命錢,要是就這麼丟掉,回家她肯定捶心肝,接下來還得挨餓省錢。
人家好心撿了皮夾要還她,是她自己被害妄想症太嚴重,死命跑又一路喊救命,哪聽得見對方解釋?沒感激人家重感冒仍不放棄追著她還皮夾,居然好意思反過來埋怨?
「不,是我比較不好意思。」她深呼吸,壓抑淚意。
「別那麼說。」王子梓打開皮夾確認餘額,果真只有八百多元。「金額沒錯,皮夾還你。」
「謝謝。」邵筱蓮從他手中接過皮夾,十分不捨地抽出兩百元。「一點心意,請你收下。」
「舉手之勞,不必那麼客氣。」王子梓立即推辭,淡笑說:「也用不著行這麼大的禮,快起來吧!」
邵筱蓮差點忘了自己還跪著,有夠糗!但急著起身忘了腳傷,她又是一拐,痛得讓人想罵髒話。
「腳拐到了?」
看她五官全皺在一塊兒,跌坐在地按著腳踝唉唉叫,王子梓也知道答案。
「嗯。」邵筱蓮點點頭,再度泫然欲泣。「怎麼辦?我左腳扭傷,痛得要命,大概不能走了,可是我沒多餘的錢坐出租車,這種情況可不可以打一一○拜託警車送我回家?」
「可以。」瞧她聽完滿臉期待,像是期待他幫忙叫警車,王子梓忍不住覺得好笑,接著告訴她。「如果你不在意可能會有記者跟過來採訪你小題大作、浪費公家資源,或者要你對著鏡頭對護送你回家的警察發表一段感言的話。」
他不是故意嚇唬她,如果正好有記者在警局泡茶聊天等新聞,這種溫馨接送情的正面新聞也是聊勝於無。
「那還是不要好了。」痛死和被笑死之間,她寧願選擇挨皮肉苦。
「何況依你現在的情形,應該先叫救護車才對。」雖然也算有點小題大作……
「絕對不行!」她毫不考慮就搖頭。「一進醫院就要付錢,離開醫院要付更多錢--算了,我自己慢慢走回去。」
邵筱蓮認命了,自己每分錢都得花在刀口上,扭傷坐救護車去醫院?她又不是頭殼壞去,窮人什麼都沒有,就是吃苦耐勞比人強,她爬也要爬回去!
「站都站不起來了,還能走?」
王子梓輕歎一聲。這女孩子大概真是缺錢缺怕了,痛成這樣了,還在斤斤計較醫藥費和出租車費,聽起來怪讓人心疼的。
「我先幫你看看。」他說著蹲下身,小心翼翼脫下她的高跟鞋。「也許有辦法幫你減輕一些疼痛。」
聞言,邵筱蓮眼神一亮。難不成對方正好是什麼骨科醫生?那就有救了。
第1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