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多賓客的熱烈掌聲中,席定南牽起女主人的手聯袂行禮。
接著,就見舞台上的他噙起顛倒眾生的俊颯笑容,踩著自信昂揚的步履緩緩走向台階--走向她?
舞台下的喬燕笙緊握手中折扇,席定南贈送的孔雀墜飾就垂墜在她手邊,理智頻頻催促喬燕笙快離開,劉虎川分派給她的工作本來就只要她隔著距離擔任護衛,所以她該走了,趁著混亂潛入人群中,而不是站在這裡靜候席定南越來越靠近……
「接下來,我們繼續第二首募款邀舞……啊,席總裁請留步,我聽到現場又有人出價和你共舞。咦,鄧女士你已經和席定南先生跳過一支舞了,還是把機會留給其他人吧!噢,我搞錯啦?是你姐姐願意捐出三百萬,跟席總裁跳一支舞?」
所有人的目光跟著主持人的手勢望過去,人群再度像摩西的紅海往兩旁退去,接著出現一隻體型更為龐大的河豚女士!
還來不及走下台階的席定南就站在舞台邊緣,轉頭瞪視不遠處的喬燕笙,害她下意識地縮了縮肩膀。
「那麼,讓我們以更熱烈的掌聲歡迎席總裁回到舞台中央。」
一度中止通話的通訊耳機再度傳來保鏢軍團的聲音,「可憐的野狼,今晚送上來的都是難以下嚥的海鮮大餐!」
「虎川哥,河豚吃太多是不是會中毒啊?」
「沒辦法了,大家今晚做好緊急送醫的心理準備。」
送醫……是嗎?
喬燕笙仰望舞台上再度遭到河豚跺腳攻擊的席定南,開始猶豫自己是否也該展開逃亡之旅?
第5章(1)
時間已過凌晨,募款晚會的賓客走得差不多了,劉虎川也透過通訊耳機通知她變裝護衛的任務已經結束。
就在喬燕笙行經後花園準備前往小房間換裝的途中,竟然被伺機而動的野狼盯上了!
「丫頭,你以為你真的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
被他從身後緊緊抱住的喬燕笙及時忍住嘴邊的尖叫,努力想掙脫席定南的鉗抱卻始終無法成功。
老天,她非掙脫不可啊!他的體溫是那麼炙熱,足以焚燒理智的高溫穿透他的西裝與她的禮服,侵襲她的週身,熱得喬燕笙沒來由的心慌。
席定南身上散發的男性氣息,揉合微醺雞尾酒和煙草的獨特氣味,讓她連思考都不會了……
「拜你所賜,我今晚總共跳了幾支舞嗎?」
「我只聽到主持人說因為有你的犧牲和奉獻,今晚募得的捐款是前所未見史上第一次。」
「逢迎拍馬對我沒有用。」
突地,被他自身後緊緊抱住的喬燕笙悄悄一僵。
他……他現在是在親吻她的頭髮嗎?
「野狼,你先放開我--」噢,老天!喬燕笙忍不住在他臂彎裡用力閉上眼。
自己到底是怎麼了,為什麼她的語氣聽不見一絲堅定的推拒,反而嬌嗲宛如邀請般。
「你知道我的野狼稱號?」
「當……當然知道,我想今晚的賓客裡沒有人不曉得吧?」
喬燕笙在心裡暗自慶幸,原來虎川哥說的是真的,只要戴上面具就不會有人認出她。說得也是,那些保鏢軍團不也是靠那把折扇才認出她的身份嗎?
「事實上,我也認識你。」
「啊?」喬燕笙的心跳當場漏跳一拍!
席定南將她抱得更緊,讓她纖細嬌軀淡淡散發的沁甜女人香充塞胸臆,面不改色地扯著謊,「我記得你是化纖企業董事長的女兒,兩年前你剛從美國留學回來的時候,我們曾在一個宴會場合見過彼此。」
化纖企業董事長的女兒?喬燕笙淡淡掀唇。如果她擁有這麼顯赫的家世背景,又怎會以保鏢的身份待在他身邊這麼久。
「沒想到我們兩年前見過,你到現在還記得我。」回話的同時她有些心酸。
很荒謬吧?但是喬燕笙發現此刻的自己,真的很嫉妒這個讓野狼放在心裡念念不忘的化纖企業千金。
席定南緩緩鬆開自己的懷抱,扣住喬燕笙纖細的肩,溫柔地將她轉過身面對自己。
在幽幽月光下,他沉聲呢喃如愛語,「你的臉,我見過就不會忘。」
凝視著面具後面那一雙可愛的翦水圓瞳,席定南微微俯首淡然一笑。
或許,這就是野狼的可笑之處。
因為生性狡猾,擅於把假的說成真的,當他在幾句假話裡摻雜肺腑真言時,才會飄忽得教人無法置信。
喬燕笙突然正色道。「我知道你為什麼招惹我。」
「哦?」
「除了我害你跳了一整晚的舞之外,還有一個很大的誘因,我聽說你挑的女伴不是名門淑女就是知名女模。」然而事實上,面具底下的她根本什麼都不是,他卻完全不知道。
凌晨的微涼夜色裡,響起席定南低沉的朗朗笑聲,「看來你挺關注我的嘛!」
我不只關注你,我的雙眼、我的一顆心根本就只有你,而你卻什麼都不知道,還把我當成兩年前見過一面的女人!
喬燕笙的翦水雙眸沒來由地一黯,突然佔據心頭的失落與悵然,教她下意識地撇開視線。
「我就在你面前,不許你的眼裡沒有我。」
霸氣得幾乎教人心折的低沉嗓音才剛響起,席定南就伸出修長的手指強勢扣住喬燕笙的下顎,抬起她的臉。
幽暗的後花園裡,除了幾百公尺外的路燈提供微弱的光線外,只有夜空中的滿月是唯一的光源。
月光下,眼前這一張俊容彷彿更加柔和,深邃如寒潭的眼眸也蕩漾著滿溢的溫柔……
剎那間,喬燕笙困惑了。
「你是真的喜歡我嗎?」
「不只是喜歡。」這是真話。
「但是你……」
「什麼?」
你不是喜歡男人嗎?野狼總裁明明苦苦暗戀著自己的貼身特助關尚平。既然如此他為什麼對她……
下一秒,一個念頭迅速閃過喬燕笙的腦海。
對了,席定南之所以要建立花名在外的印象和名聲,為的不就是掩飾自己身為同性戀的事實?也就是說,當眾追求名媛淑女只是障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