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證明自己沒有男人也可以過得很好,不要疑神疑鬼的,她決定去睡午覺,然後……就變成現在這樣啦。
「在想什麼?叫你要記得吃飯,有沒有在聽?」他捏她鼻頭一下,不許她忽略連食。「我在你新買的皮包裡放了三萬塊,另外我會給你一張卡,等一下就先去買手機,以後有事直接打給我,不要氣到餓肚子。」
「好嘛!」她呵呵笑,感受到他的疼愛。「可是,牧城,我們家從以前就不開伙嗎?我跟你都不會做飯嗎?」
「我不會,我的女朋友也不需要特地去學。」他淡淡地解釋。「在台灣想吃什麼都非常方便,我不想容忍明明廚藝不怎麼樣,卻要男朋友開心的吃光光,還要誇獎。抱歉,我既然沒有拜託你煮飯,也不想演那種戲碼。」
「這樣人家不是少了一個表現的機會嗎?原來你是那種沒辦法拴住你的胃、連帶拴你的心的男人。」她笑得更燦爛了,其實每次走進家裡的小廚房,她都覺得跟那些廚具一點也不熟,只跟碗碟、筷子很熟。
「不要迷信那些愛情守則,如果抓住男人的胃管用,五星級飯店的女廚師不是可以嫁總統?總統也是男人。」
「也對,不一樣的人有不一樣的賣點,光賣廚藝是不夠的。」
「你明白就好。」
食的問題溝通清楚,他直接帶她去辦手機,拿出信用卡的副卡給她,教她如何刷卡結帳。之前她住院三星期,他便一步一步想好要怎麼做,連副卡都先申請好,務必做到使她不懷疑。
姜採樵開心玩著新手機,像小孩子拿到新玩具。1234
「來,給我。」殷牧城輸入三組手機號碼。「如果有急事,卻碰巧我在開會,你可以打給暖玉。非到不得已,不要打給我媽。」
「知道了。可以問問申阿姨的工作嗎?」
「你覺得她像什麼?」
「明星。」不用想便脫口而出。
「真會猜。」他似笑非笑地勾唇。「她的確是明星,演戲、主持、作秀,多才多藝,後來索性自己當老闆,開了一家演藝經紀公司,自己當經紀人,大概有十個左君的藝人在她旗下。另外,她因為自己愛吃,又開了餐廳。」
「真厲害,申阿姨現在是女企業家了嘛!」
殷牧城同意。雖然在法律上,申海薇跟他已沒有任何關係,但他並沒有被要求與生母這邊斷絕往來,偶爾碰面吃個飯,彼此都沒有負擔。當然,在母親大人邱映雪的面前,他不會提及生母與妹妹的任何事,當然她也不會問。
但不可否認,他長大後常常在想,女人還是忙一點好,有自已的事業更好,才不會把全副精神放在已成年的兒子身上,當他還是小孩子。
「牧城,我要幫手機貼水晶,你帶我去買材料。」她變然冒出一個主意。
「什麼?」他怎麼知道要去哪裡買那種小玩意,只是她對他盈盈淺笑的表情太可愛了,他無法直接罵「無聊、幼稚」,拉著她轉身又進店裡詢問賣手機的女服務員,服務員建議他們到信義區一家專賣店去買,還從手機地圖中點出正確位置給他。
「先生,你很寵女朋友呢!從來只有女生會問貼水晶的地方。」女服務員雙眼冒出愛心,好羨慕他的女朋友。
「我也沒想過我會做這種事。」他自嘲地低語,拉著姜採樵的手走出通訊行,招來計程車,請司機直接載他們去,回家開車太浪費時間。
「牧城,你不高興嗎?」姜採樵水眸眸直勾勾的凝視著他。
她問得好直率、好犀利,他反而笑了。那些千金小姐不會這麼直接。
「沒有,我只是不明白為什麼手機要貼水晶?」
「閃閃發光的很漂亮,而且一看就知道是我的,保證不會拿錯。」骨子裡,她的確是想到什麼就做什麼、喜歡隨心所欲的女孩,但現在她只是直覺反應。「我看過暖玉姊的手機,好閃亮。我就想我的手機也要與眾不同,像以前那樣。」
「以前?你想起來了?」
「沒有。我問暖玉姊我以前的手機也這麼酷嗎?她說當然啊!」
撒謊。暖玉不曉得謊言愈少愈好嗎?
殷牧城沒有露出不悅的表情,反正今天原本就計劃要哈她走走逛逛,那麼就去她想去的地方。過去他沒有時間陪女孩子做這種事,現在他想跟姜採樵一起體驗這些微不足道的小快樂,這也是約會吧。
他們來到一家手作創意商店,有許多手作的創意飾品,也有DIY材料包,包括閃亮的水晶款式,現場還有長形工作台,有人就當場跟著老闆學。
「牧城,我也要自己做。」
「請老闆幫你貼不是比較漂亮?」
「我想自已試試看,你可以在一旁幫我啊!」
「我?」他為什麼要做這種娘兒們的事?花錢可解決的事,何必浪費時間?
但事實證明男人通常拗不過他喜歡的女孩,不想看到她失望的表侍。
姜採樵決定要貼上粉紅水晶的Q版骷髏頭。
「酷吧!肯定跟別人不一樣。」
「有創意。」他苦笑。怎麼不貼可愛一點的?
而事實再證明一點,有創意不代表手靈巧,但姜採樵才不管,堅持不讓老闆幫忙,只要老闆口頭指點即可,但後來連殷牧城都看不下去了,大爺親自下海幫忙,抓穩她的手照老闆說的步驟一點一點私上,隨著圖案雛形的顯現,兩人愈來愈感到興奮,連呼吸都觸合在一起。
在外人看來,這是一幅絕美的畫面,男女朋友合作將手機變得BringBring的炫目閃光,其實更閃的是男女主角兩人之間互動所流露的情意。
時間如果在這一刻靜止,那麼兩人會是世上最幸福的一對戀人。
偶爾會來逛手作創意商店的汪寧,沒想到會在這裡遇見她的頂頭上司在做手工,她沒有眼花吧?那真的是「鼎城集團」的太子爺殷牧城?他怎麼會做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