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轉角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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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頁

 

  「等等等等——」換他在手機裡大喊:「你千萬別回台灣,我已經在成都了!」

  「啊?」她一愣。

  「巴西的事情解決了,打電話給你那天,我得到一個員工她爸爸的幫忙,當天晚上他們就幫我把工人跟車輛全部找好了。然後我跟他們說,我再不回台灣,恐怕我老婆就要跑了,他們一聽,馬上送我到機場搭機。」

  「人家哪有跑……我只是自己搭飛機到大陸罷了……」她破涕為笑,但眼淚還是不停滾落。

  「自己飛來大陸不叫跑,那叫什麼?」他聽懂。「對不起,我在機上翻了行事歷才記起來,『Corner』再兩個禮拜就要開幕了,以後你很難再騰出時間來。」

  「你人在成都哪裡?」她用力抹著眼淚,知道他沒生氣,她好開心。

  「你訂的旅館吶。」他在手機那頭取笑。「依你個性,這是最好堵你的地方了。」

  十分鐘過後,計程車停在樸素但乾淨的旅館前面。雨初拎著背包奔下車,開心的跳進裡爾大張的懷抱中。

  「好想你。」她還是在哭。但已經是喜極而泣。

  「等會兒進了房間,肯定要好好打你一頓屁股。」他邊擦著她眼淚邊罵,可眼神動作又是那麼地溫柔。「你那天竟敢拒接我電話!」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她勾著他脖子撒嬌。「原諒我一次,我保證以後再也不敢了。」

  「你喲。」他擰擰她的鼻子,接著抓起她扔在地上的背包,微笑望著她說:「上樓吧。」

  「嗯。」她挽著他手,笑靨如花。

  * * *

  翌日,兩人在旅館吃過早餐後,一道搭上成都飛往拉薩的航班。兩個小時的飛行,放眼望去儘是異常湛藍的天空和大朵白雲。遠方有三座雪山穿透雲層。兩人的手緊緊牽著,靜默而虔誠地凝視眼前的一幕。

  當飛機降落,她長久凝視連綿起伏的青色山巒。這裡就是拉薩,海拔三千六百多米的高地,她十年來一直夢想親臨的神秘境地。

  兩人在還算乾淨的小旅館落腳,第二天,再一道搭著渡船來到桑耶。參觀桑耶大殿的壁畫時,雨初沉默寧靜,只是靜靜拿著畫本草繪著牆上的壁畫——這也是裡爾第一次看她畫畫。他才知道,原來他深愛的女人,體內還藏著這麼多他尚未察覺的神秘。

  多認識她一天,他就多愛她一點——兩人踏出廟後,她主動牽起他手,很認真地行了個禮。

  「謝謝你陪我過來。」

  「幹麼這麼客氣?」他笑揉她頭髮。

  「在剛剛啊,我看壁畫的時候,回頭看見你,才知道我差一點就錯過了最重要的事情。」

  「什麼?」

  她偎進他懷裡,看著他慢慢地說:「我以為只要來拉薩看見壁畫就好了,即使是自己一個人也沒關係。但剛剛我發現,我錯了。」

  他大概猜到她想說什麼了。可他沒開口,靜靜等她把話說完。

  「沒有你在身邊,不管是多棒的風景、多瑰麗的古跡,我依然會覺得少了一點什麼,但因為你……感覺就變完整了。」

  他傾下臉柔柔地親著她,在神聖靜謐的古寺聽見如此愛語,更是教人陶醉。

  「那麼……想不想在往後的日子,每一天,都享受那種完整的感覺?」

  她看著他慢慢從口袋拿出一隻淡藍色的方盒,那是他偷偷準備好的求婚戒指。

  「這是……」她驚訝地瞪大眼。

  他屈膝下跪,在藍天白雲、在青色山巒與佛寺的見證下,喃喃說出那三個字。「嫁給我。」

  雨初先是捂嘴,一臉難以置信;而後她也跟著跪下,抱著他嚎啕大哭。「我願意……」

  「說定了喔,」他笑著擦去她眼淚,然後打開盒子,幫她戴上最經典的TIFFANY鑽戒。「等一回到台灣,我就去見你媽媽,請她同意把你嫁給我。」

  她連連點頭,淚痕滿佈的臉上有著止不住的笑。

  「原來你早有預謀——」她望著手裡璀璨耀眼的鑽石戒指,小小地給了他一拳。「我那時還在想,你幹麼那麼堅持一定要陪我過來——」

  「你不覺得這是世界上最完美的求婚地點?」他大展雙手面向眼前的古寺。「而且,等我們以後有了孩子,我這個爸還能跟他們吹噓,當初我是在拉薩的桑耶寺跟你媽求婚的喔。」

  她笑著撲進他懷裡,他抱著她開心地轉繞了一圈。

  「我愛你。」她看著他說。

  「我也愛你。」他回應,並且俯頭吻她。

  兩人的背後,青山綠水,鳥叫蟲鳴,一片明媚。

  就像他們倆的未來。

  ——全書完

  後記

  哎呀呀呀,好難得的時裝新作啊(陶醉)。

  算一算,我上一回用現代口語寫小說,已經是一年前的事了(頓時老了一歲)。一連寫了好幾本古裝稿,說真話,乍地轉來寫時裝,真是有說不出的彆扭。手指頭總下意識會打出公子、少爺、姑娘之類的語句。我是個習慣邊寫邊念的人,有興趣的人可以試試把公子、少爺、姑娘帶進本書裡的對話唸唸,非常「提神醒腦」的好笑!

  然後本書男主角的職業,賽車手,已經在我腦子中盤旋非常久。在這兒要跟大夥兒介紹一套少年漫畫(前陣子電視有播映卡通版)——《極速方程式》,非非非常之好看的一部漫畫。我每次看完都會在家裡亂吼亂叫,吵著想去開賽車——就是這麼地有渲染力!這部漫畫也畫得非常真實,它完全推翻我以前——賽車等於開快車的印象(我以前以為賽車手的工作,就是拚命在場上開快車,在這兒我要跟所有賽車手道歉,是我錯了)。賽車手是個需要敏銳神經、集中力、注意力、耐力、體力、記憶力的運動,總而言之不是我這個容易恍神發呆的傢伙可以勝任的,甚至我連開車都不會,就只能看漫畫跟轉播過過乾癮。

  我猜想我之所以會讓我的男主角成為賽車手,多半是我個人的補償心理,不過大夥兒千萬不要因為我不會開車,而覺得我的描述失真,我是真的拚上所有集中力,嘔心瀝血地在寫那段比賽場面的(拍胸保證)。寫的時候我真當自己是場上的車手,跟著文字拚命想辦法搶攻——看到這兒,如果剛好有人是先看後記,才決定要不要看小說,我強烈建議,把書帶回家去——請給我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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