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因為兵役的關係,晚了她一年才通過考試,目前還是個試署檢察官,但依照他這幾年來的表現,破了幾個重要的大案子,轉成實任絕對不是問題。至少現在要出庭時,地檢署還派他擔任公訴檢察官,顯見他受到器重的程度。
她是很樂見他有這樣的表現啦!但有時還是替他的衝動與火爆個性一把冷汗……她太認識他了,她知道他絕對沒有惡意。
書記官將錄音帶準備好,透過播音系統,將被告在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偵訊時的錄音播放出來──
「監視錄影器都拍到你出現在那裡了,你還說你是恰好經過,你真神啊!你一經過,那裡就發生竊案?」語帶奚落。
「我……我哪裡知道……」
「你不知道?」男人傳出吼聲。
現場所有人都是一驚,只有嚴士揚及沈佩璇老神在在的坐著,兩個人像是早就習慣一樣。
「……」像是嚇呆一樣。
「我再問你最後一次,看清楚了……這張單子上列的十七件竊案是不是你幹的?」
「……」
「你還不肯說是不是?那好,我沒那麼多美國時間繼續跟你耗,我先向法官申請將你聲押,把你關起來,你到牢裡好好想清楚,三天後我再來問你,看你說不說!」
「不要啦!檢察官大人,我說啦……我說啦……」
不勘驗錄音帶,光看筆錄還真不知道偵訊現場這麼「精采」──筆錄雖然一字不差,但語氣「差很大」!
嚴士揚的大嗓門真是讓人難以承受,被告被嚇得什麼話都說了。
錄音帶一播完,被告律師立刻義憤填膺的站起來,「檢方用這種手段恫嚇我的當事人,甚至還欺騙當事人,讓我的當事人以為會遭到聲押,才會認罪,這樣的自白根本沒有證據能力,請求法官裁定排除證據。」
沈佩璇看了看被告,再看看檢察官──她的這個老同學真的很會給她找麻煩!竊盜案件是獨任審判,她只能一個人做決定,誰也不能商量。
好你個嚴士揚……
翻開筆錄,「筆錄記載,下午三點五十分之後,偵訊暫停了半小時,這半小時做了什麼事,為什麼暫停?」
此話一出,大家你看我、我看你;嚴士揚也很狐疑,但沈佩璇不看他,竟然看向被告。「只聽檢方說,被告這邊可能不滿意;那被告,請你告訴我,那半小時在地檢署發生了什麼事?」
被告想了一想,不好意思的說了,「吃下午茶……檢察官大人買了水煎包,大家都肚子餓了,就……暫停了一下。」
旁聽席裡竟然傳來笑聲,但不敢太張揚。
嚴士揚聳聳肩,「庭上,人總是會肚子餓的,吃個下午茶並不為過吧!」
沈佩璇點點頭,話鋒一轉,「第一,這個自白證據不是重點,就算排除自白,監視器拍到的畫面、現場採集的指紋,都可以做為證據;第二,我不認為這樣的訊問構成強暴脅迫,畢竟被告當時還吃得下東西!」
被告律師立刻站起來,「庭上,這份自白如果作為證據,等於是讓我的當事人承認這十七件竊案全部都由他所為……」
「我本來就不會只憑自白來判案,每件竊案都應該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據不足就是無罪,絕對不會讓他統統扛起來。」她很明快的認定,法庭內沒人再說話。
但是她還有話要說──於公,她應該說;於私,基於這多年的交情,她更該說。
「嚴檢察官,『訊問被告,應出以懇切之態度,不得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或其他不正之方法』,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八條說得很清楚,我想你一定知道。」
「我知道啊!」
「既然如此,為什麼每次訊問被告,都要這樣大小聲?」
「庭上,大小聲不代表就是強暴、脅迫,只能說,我天生嗓門大。」他說得很「懇切」。
旁聽席又傳來低聲竊笑,甚至連坐在檢察官席的另一位檢察官也抿唇笑著──畢竟地檢署的人都知道,沈佩璇與嚴士揚可是同窗四年的大學同學,聽這語氣,明顯是在互槓。
「嗓門大也要注意別人的耳朵受不受得了!我審理了幾件案子,都從你手中起訴,每件案子的被告都聲請我排除自白作為證據,每個人都說被你強暴、脅迫,是每個人喔!沒有一個例外喔!」
嚴士揚很無奈,坐正在位子上,「庭上,偵訊取得自白,只是讓被告有個配合調查,展現犯後良好態度的機會,坦白說,除此之外,自白沒什麼意義,況且檢方有自信,我們在物證與人證的搜集上,已經做得很齊全了。」
「既然如此,那為何不做得更完美一點?訊問的時候,聲音放小聲一點不就好了?你可以省麻煩,被告也不會一天到晚質疑你非法訊問。」
「抱歉,庭上,偵訊的時候,火氣一上來,就會比較大聲。」
嚴士揚此話一出,沈佩璇也不客氣了,「每次審理你起訴的案件,我還得花時間去裁定這個證據該不該排除、那個自白該不該排除;對!這是我的工作沒錯,但你偵訊時,火氣不要太大、聲音小聲一點,就可以幫我省掉很多麻煩,嚴檢察官,這只是舉手之勞吧!」
「我……」
眼見這兩人竟然就要當庭槓上,連被告和他的辯護律師都愣住,另一位檢察官趕緊站起來想要緩頰。
「士揚,別說了。」小聲勸誡,再看向法官席的沈佩璇,「庭上,檢方這邊知道了,以後會多注意的,檢方知道庭上關注的是被告的人權以及檢審和諧,檢方會注意的。」
嚴士揚看著她,眼神裡竟然還有著一絲無奈,好像她很不可理喻的模樣,沈佩璇在心裡歎口氣,她太認識他了。
他為了自己心裡的正義,可以就這樣往前衝,什麼都不顧;而她,從以前到現在,也就只能這樣在後面拉著他,別讓他沖太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