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對門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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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頁

 

  「我懷疑你會武功。」她決不跟他繞圈子,直接問。

  「什麼?」他故意裝出一副吃驚的模樣,不可思議的看著她。

  「就是這個樣子。」她抬高下巴,一副我沒有錯的模樣,看得他很想打她一頓屁股。

  「你為什麼會覺得我會武功?」說她笨,她還懂得將他和黑衣人聯想在一起,可見她也沒他想像中那麼無知。

  「因為你的眼睛跟我認識的一個人很像,我懷疑你們是同一個人。」她說。

  「眼睛?」

  「還有眉毛。」都一樣濃密。

  「還有呢?」

  「還有──」黑色面罩……

  海珍珠根本答不出來,因為那黑衣人基本上只露出眼睛和眉毛,當然她也是。

  「你為什麼不乾脆說他跟我長得很像,只提眉毛和眼睛?」李英豪又搬出他拿手的連環問,海珍珠傻傻接招。

  「因為我只看見他的眼睛和眉毛。」其他的部分都被面罩遮住,看不到。

  「你為什麼只看見他的眼睛和眉毛,他其他部分見不得人嗎?」

  「我哪知道他其他部分能不能見人,我又沒見過。」

  「你不是跟他很熟嗎,怎麼會沒見過他的臉?」

  「我跟他只見過兩次面,也沒有多熟。」

  「他是做什麼的?」

  「呃……」夜賊……

  「你又是怎麼認識他的?」

  「呃……」意外相遇……

  「你們是白天或是晚上見面?」

  「呃……」晚上……

  「他為人怎麼樣?」

  「呃……」完全欠揍。

  「珍珠。」

  「夠了!不要再問了,再問下去,我的頭都要爆炸了。」海珍珠被他的連環炮轟到頭昏眼花,連問題都快分不清,何況還要回答,她哪做得到?

  李英豪早就料到她最後一定會發脾氣,她只要被逼到死角,一向只懂得跳腳,之前的事統統忘光,很容易晃點的。

  「算我白癡,竟然想到跑來問你。」她一定是瘋了才這麼做。

  李英豪懶得提醒她,她並未問他,而是直接動手扒他的衣服,這兩者相差很多。

  「不是就算了。」她拿開他的手就要走人,但事情哪有這麼簡單,他總不能老是讓她白吃豆腐。

  「既然你都開始扒我衣服了,乾脆扒到底,你看怎麼樣?」他把她拿掉的手重新放回去,不過這回是分別撐在她兩側的牆上,用身體把她圍住。

  「你說什麼?」不期然與他靠近,海珍珠的心跳又開始加快,好像無法呼吸。

  「反正你我遲早要成親,不如趁這個機會入洞房,喜酒再補請就好。」他貼著她的耳朵呢喃,海珍珠簡直不敢相信他會說出這麼下流的話,這不是她認識的李英豪。

  他甚至想要吻她。

  海珍珠愣愣看著他的嘴唇與她越靠越近,身體不得動彈,心臟撲通撲通跳……

  「這就是隨便扒男人衣服的後果。」他在緊要關頭停下,海珍珠的心差點跳出胸口。

  「下次不要再隨便動手,珍珠。」

  她看著他的嘴唇漸漸遠離,挺直腰,才意識到他在逗她。

  他竟敢……

  「下次你敢再跟我開這種玩笑試試看,看我不打死你才怪!」海珍珠氣得一拳朝李英豪的腹部打下去,打得他彎下腰,痛得唉唉叫。

  「珍珠,你下手太狠了……」

  「哼!」痛死最好!

  海珍珠揍完了李英豪掉頭就走,管他會不會傷重致死。

  海珍珠離開之後,李英豪挺直身體,面露苦笑。

  總算順利隱瞞過去,看樣子黑衣人和月光姑娘還是不要太常見面,對彼此都有好處。

  第7章(1)

  她是瘋了才會把他們想成同一個人!

  在屋頂和圍牆間跳躍,海珍珠像只憤怒的兔子,只想直接跳上月亮,也好過留在人間和李英豪當鄰居。

  她從來沒有想過會有遭李英豪調戲的一天,過去只有她糟蹋他的分,何時輪到他戲弄她?

  既然你都開始扒我衣服了,乾脆扒到底,你看怎麼樣?

  她扒他衣服是為了確認他有沒有練武,可不是想佔他便宜,他到底把她當成什麼?

  他把她當成花癡,當成女色鬼!否則他不會說出那麼輕佻的話。

  反正你我遲早要成親,不如趁這個機會入洞房,喜酒再補請就好。

  這麼下流的話他也說得出口,虧他還自稱熟讀四書五經。

  誰會跟他成親啊,他想得美!

  海珍珠越想越火大,恨不得多揍李英豪幾拳。她不知道李英豪受到什麼刺激,但現在來看,她受到的刺激更大,大到睡不覺,乾脆出來行俠仗義。

  不要再當夜賊,對你沒好處。

  耳邊響起黑衣人的話,海珍珠的心情更差,真想左打李英豪,右打黑衣人,如果不是因為他,她也不會在李英豪的面前出糗。

  她是腦筋打結,才會把黑衣人和李英豪連在一起。李英豪連她的拳頭都挨不了,怎麼可能會武功?說起來,男人只要戴上面罩,長得都差不多,她不是眼睛閃到,京是得了失心瘋,才會認為他們是同一個人。

  回想起今天早上自己的舉動,海珍珠確定自己是得了失心瘋沒錯,她怎麼會想到去扒李英豪的衣服?

  李英豪曖昧的眼神,淡色的嘴唇不斷在她腦海反覆浮現,她搖搖頭,告訴自己那不是李英豪,只是另一個長得很像的男人,真正的李英豪八年前就搬走了,至今還沒回來,只活在她的記憶中。

  這就是問題的所在──記憶。

  海珍珠及認自己至今仍然無法接受李英豪的轉變,他看起來好像和以前差不多,其實變得很厲害。他不但變高變瘦,連長相都和以前不一樣,她以前和他在一起覺得很自在,現在光是談話就覺得彆扭,連手腳都不知道往哪裡擺,真個是煩死人。

  海珍珠只要心情煩躁,就無法待在家裡,一定要出來走走。不過光是走走怎麼能滿足她?既然都出門了,當然得帶些戰利品分給杭州的窮苦百姓,那才划算。

  如果他們知道,他們所吃的食物是一位年輕姑娘用命冒險換來的,你認為他們還吞得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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