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欣欣不由自主的想像那畫面,突然覺得好可怕。
「你不要嚇我。」
「我並不是在嚇你,只是在告訴你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如果你一直這樣不理他,哪天他被逼急、惹火了,會做出什麼喪心病狂的事又有誰知道?最好還是要以防萬一。」他認真的說。
「我被你說服了。」她無奈的投降道。
「所以你決定要搬去我家了嗎?」
「先去住幾天再說。」一頓後,她皺眉道:「我媽若知道我跑去和男朋友同居,她一定會把我的腿打斷。」
「你媽這麼凶?」
「不凶,只是生起氣來很恐怖。我高三的時候還被她用竹子打到小腿瘀青了好幾天,你知道嗎?真的很恐怖。」她說著忍不住露出心有餘悸的表情。
「為了什麼事被打?」他好奇的問。
她沉默了下才不甘願的說:「偷交男朋友。」
「打得好。」他笑著評語道。
「你來被打打看,很痛耶!」她沒好氣的白了他一眼。
「有人管、有人打,總比沒人管、沒人打要好,你要惜福。」他笑道,眼底閃過一絲羨慕與落寞。
「這種被打的福我寧願不要。」她撇唇道。「要不,我媽下次要打我、罵我,你替我被她打、被她罵,我讓你也享享這種福如何?」
「好呀。」他點頭道,「以後你就叫她來打我這個女婿好了,別打女兒。」
「咳……」謝欣欣整個被嗆到,咳到不行。「什麼女婿呀?」終於咳停後,她瞪著他叫道,臉微微地發燙中。
「等我們結婚後,我不就是你媽的女婿了嗎?」他理所當然的說道,一點都不覺得害臊。
「那是多遠以後的事,八字都沒一撇,你別說得這麼順好嗎?」她沒好氣的翻白眼。
「怎麼會八字都沒一撇?我們已經在交往了,至少有一撇吧?」他皺眉道,不喜歡這「沒一撇」的說法,那感覺好像他們倆毫無關係,隨時都會散了的感覺。
「我上一段感情談了三年,最後還是分手。你認為那算有一撇嗎?」她反問他。
辜靖玄頓時無言,眉頭皺得死緊,他一點也不想和那個傢伙比。
「那要怎麼樣才算有一撇?」他問她。
「訂婚呀,至少要到訂婚才算有一撇吧?」這是她的想法。
「那我們訂婚吧。」
「什麼?!」她整個傻眼,目瞪口呆的看著他,還以為自己聽錯了。「你說什麼?麻煩你再說一遍。」她目不轉睛的盯著他要求道。
「我們訂婚吧。」他說。
她張口結舌的看著他,驚愕到差點說不出話。
「這樣太突然了。」她表情恍惚的搖頭。
「上回要你搬去我家住你也說突然。」他無奈的看著她。
「本來就很突然!」她激動的說:「我們交往還不到一個月,你就突然要我搬去你家住,現在竟然又說要訂婚?!重點是,你連求婚都沒跟我求過,這還不叫突然嗎?」
「我知道了,重點是我沒向你求婚,這點是我的疏忽。」他若有所思的點頭,然後離開門邊,走向她,突然就屈膝單腿跪在她面前說:「謝欣欣小姐,請問你願意嫁給我嗎?」
「這太突然了……」她不知所措的看著跪在面前的他,一顆心跳得亂七八糟,整個小鹿亂撞。這是第一次有人跪在她面前向她求婚,這件事連蔣東陽都不曾做過。
「別又說這句話,只要回答我願意或不願意?」他看著她,一頓後又道:「戒指和鮮花我改天補給你。」
「這樣說很不浪漫你知道嗎?」她有些哭笑不得。
「我知道,不過這次事發突然,你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他點頭說。
「這次?請問還有下一次嗎?」她啼笑皆非的看著他。
「有。下輩子。」他一本正經的點頭。
她噗的一聲,忍不住笑了起來。
「什麼下輩子?你要跟我相約下輩子嗎?」她笑問他。
「如果你現在點頭說『我願意』的話,下下輩子也可以和你約。」
「哈哈……」她頓時笑得前俯後仰,被他逗得樂到不行。她從沒想過他竟然還有這種幽默感,真的太好笑了。下輩子,下下輩子,哈哈……
「你的答案是什麼?」見她笑得差不多後,他再度開口。
「我們才交往一個多月而已,你為什麼這麼急著想訂婚?」她沉默的看了他一會兒,好奇的問道,總覺得有些奇怪。
「你剛才不是說只有訂婚才算八字有一撇嗎?」
「就為了這個?」她有些傻眼,還有一些失望。
「連八字都沒一撇不覺得很像陌生人嗎?我不喜歡那種感覺。」他一臉認真的說。
「除此之外沒別的原因了?」她緊盯著他,希望他能說出一些令她感動或欣喜的話,這樣她說不定就會立刻點頭。
「你想聽什麼原因?」他一臉茫然的反問她,一副「除了這個原因,哪裡還會有什麼原因」的表情。
她看了他半晌,終於死心哼聲道:「算了!」然後轉頭繼續收拾行李。
「你還沒給我答案。」他提醒她。
「我要想一想。」她說,心裡真的是有點悶、有點火。
哪有人像他這樣求婚沒花、沒戒指、沒甜言蜜語,甚至連一句好聽一點的話都不會說的?說一句「因為我很喜歡你,想早點訂下來才安心」之類的難道不會呀?真是個不解風情的大木頭!
雖然只是要到辜靖玄家住幾天而已,但謝欣欣要帶的行李還真多,光是衣服就有一大箱,因為還得分在家穿和上班穿的,然後還有一堆保養品、化妝品和配衣服穿的鞋子等。
所以當她看到堆在地上那一大堆要帶的東西時,整張臉都不好意思的紅起來,不過他卻什麼話都沒說,只問了一句:「就這些?還有嗎?」
她點頭確定沒有了之後,他便一一將它們提進電梯裡,再提到他車裡,然後出發去他家。
他家距離她家其實並不遠,開車十五分鐘便可抵達,不過地價和房價都差很多,重點是他的房子是買的,不像她是用租的,而且還比她家大了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