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狄鴻不說,安麒差點忽視了那個坐在她右後側的男人,她吃驚得忘了找狄鵬的事,指著南宮悠說:「你、你們……不要緊吧?等一下我會不會看到什麼火爆場面啊?」
「是爸爸要我邀他一起來的。」狄鴻羞赧地笑了笑。「在那之後,哥哥花了不少時間和爸爸溝通。最後爸爸勉強接受我們交往,但他說我們想要同居,得等他駕鶴西歸再說。」
「有這種事?」拜託,血氣方剛的小伙子,吃得了這種苦嗎?
「一次一小步,慢慢來吧!」狄鴻悄悄地握住了桌面底下南宮悠的手說。「我們不急,和哥哥起初說的一樣,要證明我們不是兒戲,一天或兩天是不夠的。所以我們會努力直到大家都承認、接受為止。」
少年都是這麼快轉變為男人的嗎?
安麒彷彿在一夜間看著青澀的果子,在轉眼間成熟,現在的狄鴻有了幾絲男人的味道。
相較於他們恬淡似水、卻又密不可分的濃情,安麒忽然覺得她身邊好空虛。
到哪裡去了?狄鵬。
還不快點回來!
不管他說什麼要分手、要結束的話,她絕對不聽。她已經習慣了有他的味道,每天起床時所看到的睡顏,細數他臉上的鬍渣,撫平他唇角的紋路……
還太少,還不夠多,他們之間所構築的回憶,也不過就這麼一丁點兒,她還想再多分享一點他的生命。
不要說你不愛我了!
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我好後悔沒有每天對你念一次魔咒,這樣你就會深深被我的話語所東縛。
什麼真愛是無須束縛的論調,根本就是騙人的,不要束縛那就不要愛,愛了就是包袱,只是它對她而言是那麼樣的甜蜜。
安麒閉上雙眼,在心底呼喊著:快點回來,狄鵬,我有這麼多話想告訴你……
一股濃郁的玫瑰花香,突然出現在她的鼻端前方。
詫異地睜開眼,望著那一大束數不清以多少玫瑰花紮起,超級巨無霸的玫瑰花束,而被花海整個淹沒的男人站在花的後方,以嚴肅的聲音說:「請收下我的花,美麗的傅安麒小姐。」
「狄鵬?」完全不知道他在搞什麼花樣的安麒,愣愣地接過捧花。
接著狄鵬屈著一膝,捧著一個小方盒,將它開啟後,遞到安麒的面前說:「在將你綁上我的車的那一天,這個盒子已經放在我的身上了。一開始是怕會受到拒絕,接下來是怕將你嚇跑,我知道你非常熱愛自由……
「但,親愛的傅安麒小姐,假使你不介意,可以請你用這枚戒指幫我找一個和你有著一模一樣外表,和你一樣雞婆,和你一樣可愛,和你一樣脾氣火爆卻又個性溫柔的妻子嗎?上面所說的條件,缺一不可。找到她之後,再幫我說服她……
「我不想奪走她的自由,只想和她的心綁在一起。」
安麒的淚水已經遏止不住了。
又哭又笑的,她說:「我拒絕,這根本不可能。」和她的言語相反地,安麒一把奪走了那個小方盒,拿出裡面的白金星鑽說:「我怎麼可能幫你找別的女人當老婆,你的老婆當然只能是我嘍!你這笨蛋。」
是啊,結局不是就像端木揚說的一樣,早已經知道了嗎?
她才不稀罕什麼刺激、新鮮的悲劇結局,她要從頭到尾,還是最傳統的…… HAPPY ENDING!
後記
葆琳
小編!我恨你,我希望你在那座南洋小島上,曬得黑黑的回來!
(啥?這也叫後記的開頭?)
無須懷疑,當然是後記的開頭,想我家小編居然在我寫得昏天暗地的時候,愉快地跑去南洋度假,這讓我怎能不咬著手帕大喊:「老天爺,您太不公平了」呢?
不藉這版面宣洩一下,實在是沒有辦法乖乖地在這兒啜泣打著後記。因為小編吩咐,一等她度假回來,桌面上最好已經有全部的稿子,包括後記,否則我就有苦頭吃了。(泣∼∼)
為什麼老天爺要發明「後記」這種東西?
想一想,一連寫了十萬字的小說,腦袋裡頭早就是空的了,哪裡還擠得出什麼有營養兼衛生又好笑的後記呢?諸位也替我想想,這根本就是壓搾一個苦命女子的酷刑!
(喂喂,言歸正傳吧!)
咳!說得也是。再怎麼痛哭,該做的事要是不做完的話,也無法好好睡覺。話說這本書在書寫期間,我手邊還卡著另一本「不務正業」的書,結果雙管齊下,將近二十萬字的東西得在半個月內完成的下場就是身子開始發出哀嚎。
事到如今隱瞞也沒有什麼用:六字開頭的人,卻有著五字開頭、四字開頭的破爛身子,長期坐在電腦前面,姿勢不良下說,還常常因為打字速度過快,而搞得我一下子脖子扭到,一下子手指頭抽筋,雙眼發昏,痛得我想求饒都不行。
即使買了什麼低周波治療器,那些電流似乎也拯救不了我早就發硬的筋骨,所以現在只好歪著脖子打後記了。(笑)
假如大家有什麼改善葆琳健康的良策,不妨寫信告訴我吧!雖然是很沒耐心去運動的人,但是做點小體操還可以。
這本《天女萬事通》和平一本《魔子萬事通》是一個系列。(這應該不用我再說了吧?)
彷彿快要成為慣例了,某端木又出來串場,戲分特別減低一點,省得大家又丟出一堆抱怨,問我為什麼不寫他的故事?說實在的,端木揚的真命天女(子)在哪兒,我都想問問那個花心大蘿蔔呢!因此,請不要再追問我嘍。
關於檢察官或是律師,葆琳也只接觸過少數的兩、三人,觀察他們工作的情形是很有趣的。最讓我意外的大概就是——這真是比想像中還要枯燥的工作。當然不是說這是份沒價值的工作,但是或許是看多了什麼洛城法網、HERO之類的影集、連續劇,會以為和嫌犯鬥智很刺激,其實他們多半的時間都是得咬文嚼字,運用法律條款和智慧,在曖昧的界線中三方拉扯。哪三萬?就是法官、律師和檢察官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