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你自由,你不需再為過去承諾的負責而強迫自己留在我身邊,我們分手吧。」她輕輕柔柔的說。
「我沒有強迫自己。」他看著她澀聲道。
她不置可否的扯了扯唇瓣,然後起身道:「放在你家的東西,我星期六會來搬走,你若不想看到我可以出門去。搬完後,我會把備用鑰匙放在信箱裡,還給你。」
聽著她冷靜的言語,看著她面無表情的平靜模樣,他終於忍不住的衝口道:「你怎麼可以這麼冷漠,這麼絕情,說分手就馬上能分手?」
冷漠?絕情?舒怡感覺自己因受傷而鮮血淋漓的心, 好像在瞬間又被人狠狠地補了兩刀。
「也許我天生就是這麼一個冷漠絕情的女人,恭喜你能離開我,重獲自由與新生。」
她冷靜地說完,然後安靜地越過他,離去。
星期六,宣丞赫整天都待在父母家,沒有回家。
分手那天之後,舒怡連續兩天都沒去公司上班,聽說是家裡有事才請假的,真假無人知道,他這個已經分手的「前男友」自然也不可能會知道。他有點擔心她……
不,其實說實話是很擔心,擔心到那兩天都食不知味,心緒不寧,無心工作,但也因此對她的怒與怨亦隨之愈來愈盛。
對她而言,他到底算什麼?這三天,他一直在問自己這個問題,然後愈想愈氣,氣到幾乎無法自已。
雖然他們交往是因為他奪了她的貞操,他想負責才開始的,但是在這交往的半年多裡,他始終都將她視為未婚妻,並以結婚為目標與她攜手前進。但是結果呢?
她竟因為一個誤會,連解釋的機會都不給他,就這麼輕而易舉的鬆開他的手,和他提出分手,這算什麼?
她指控說他被江靜絹吸引,喜歡上江靜絹,姑且不論這事的真假,身為他的女朋友和未婚妻,她難道就不能為了挽回他,挽回他們的感情稍微努力一下嗎?二話不說就向提出分手,接著又躲得不見蹤影,讓他連想與她見上一面好好的談一談的機會都找不著,這到底算什麼啊?
不想再見到他是嗎?那就如她所願吧!所以星期六一早醒來之後,他就跑回父母家,一待就是一整天。
他承認自己是有點賭氣,但是他真的是太生氣了,完全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
星期六一整天他都在胡思亂想,想她去搬東西見不著他一定會覺得失望吧?活該,這就叫做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也讓她嘗一嘗想見卻又見不得的滋味。
想,她見他不在家,八成會故意丟三落四的把一些東西遺忘在他家裡沒帶走,之後再藉故再度光臨他家吧?她這些小心機早就被他摸透了,她卻始終不知不覺,實在是有點傻。
想,又或者她可能會直接打電話給他,借口要他確認她沒有從他家裡多帶走不屬於她的東西,要他回去監督盤查之類的好見他一面,所以他一直在等她的電話,一直等,一直等,結果她始終都沒打電話來,讓他一整個氣上加氣。
晚上九點半,在母親開口問他今晚要不要住家裡時,他終於再也按捺不住的向爸媽告辭,匆匆趕回家去。
大門一打開,他就感覺到不對勁了,整個房子安靜、冰冷而孤寂,讓他如入冰窖,突然冷得徹骨。
小黃和小灰都被她帶走了,否則平常它們總會在他開門的第一時間跑過來向他撒嬌。
鞋櫃裡原有幾雙她的鞋子,如今那些位置只剩下一片空蕩蕩。
電視櫃上原有幾盆綠色小盆栽不見了,沙發上她看電視時必備的毛毯和抱枕也不見了,經常堆在茶几桌上或桌下的時尚雜誌被清空了,一本都沒有留下。
她慣用的保溫杯和馬克杯也被帶走了,還有一組情侶咖啡杯,只剩屬於他的那一個孤伶伶的放在杯架上。
廚房變好冷清,許多因她而出現的廚具、調味罐甚至是碗盤餐具,全都被收拾得乾乾淨淨,連冰箱裡的東西她都沒有放過,留下的全是他平常會碰觸、會料理的食材。
浴室裡屬於她的盥洗用品一件不留,臥室裡的梳妝台再也看不到任何一瓶屬於她的保養品或化妝品,衣櫥裡更找不到任何一件屬於她的衣物,就連昨晚他還使用的天使之心床被組,都可能因為那是她所買、所喜歡的而被她帶走了,換成以前他常用的無印良品風條紋床被組。
仔細的搜索屋內的每一個角落,他才心慌意亂的發現她什麼東西也沒有留下來,將自己從他的屋子抹去,抹得一乾二淨,不留一絲痕跡……
星期一一整天,宣丞赫的臉色都超級難看,原因無他,只因為看見多日不見的舒怡打扮得花枝招展到公司上班,窄裙又短又緊,上衣深V領口遮不住美胸線條,還有一臉像是要上電視通告的精緻妝容,真是讓他愈看愈火。
他還以為分手之後她會因傷心難過而憔悴,結果她卻艷光四射、笑容滿面,絲毫難過的跡象都看不出來,令他莫名的火冒三丈。
她對他的態度也是,自然、平靜、寧和,就像普通同事正常相處的模式,一點也不像交往過剛分手的男女,這讓他莫名的忐忑不安,有股想摧毀一切的衝動。
所以一整天他的臉都臭到不行,讓公司所有人都在猜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千呼萬喚的答案終於在下班前一刻揭曉,原來他是被舒秘書給甩了。
得知這個答案的第一時間,幾乎所有人都不覺得訝異,只覺得理所當然,因為那兩人原本就不配,當初會走在一起還跌破不少人的眼鏡,現在只是回歸正常軌道而已。
然而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另一個結果,那就是舒秘書竟然為此辭職了?!
這讓眾人憤憤不平,撻伐宣丞赫根本就不是個男人,如果男女分手後,為了在公司見面會尷尬而有一個人必須辭職的話,那離開的人也應該是男方才對,怎麼會是女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