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我寫不出來?你等著,我一個月內交稿。」
「那好,我李綾也不是省油的燈,我一定會比你早交稿。德南,我先回去寫稿了。」
磨著牙的望著李綾踩著五寸的細跟高跟鞋,一搖三晃的在所有人注視中離去,萩蘿頭也不回的以指頭敲打著桌面。
「德南,麻煩你請助理將李綾的書寄一套給我,我就不相信我挫不了她的傲氣!」萩蘿越想越生氣,她氣得雙頰通紅,胸脯上上下下劇烈的喘動著。
「何必跟她嘔氣呢?不過,也只有現在,才能讓我窺見你有人性的一面。放心,有任何問題的話,我都會盡全力來幫你解決的。」德南握住萩蘿的手,眼匠閃過了一抹不尋常的光芒。
望著被他緊緊握住的手,萩蘿這才恍然大悟的立即縮回自己的手。「謝謝,但我想靠自己的能耐。」
「萩蘿,你知道我……」德南湊近萩蘿幾寸,欲言又止地睇著她。
唯恐德南說出什ど令自己害怕的言語,萩蘿霍然起身,倉皇的閃避著他的視線;「抱歉,德南,我還有事要辦,書就請助理寄給我,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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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萩蘿收到了書,在囫圖吞棗的連夜挑燈看了幾本之後,她這才總算明白,何以李綾的書可以叱吒書壇這ど久。
但相對於荻蘿的精確名詞,李綾書裡的許多比喻,就不是她所能理解的了!比如說什ど叫「堅強的溫柔」、「酥醉人心的笑容」,更別提「屬於臥房的眼睛」?
在語焉不詳的請教過一些常來附近露營的女童軍後,看著那些比自己小不了幾歲的高中女生鄙視的表情,萩蘿只覺得自己似乎已經老得該送到納骨塔去了。
好下容易在奉獻出幾個波士頓派、巧克力蛋糕,和好幾磅的咖啡之下,萩蘿才終於明白這些字句全都以字面上的意Bj去解釋即叮。
是下是像這樣深邃又遙遠得令人幾乎要身不由己的陷進去的陣子,就叫做『臥室的眼睛』?
「如何?我只有偶爾要借用你的浴室時,才會讓你發覺剄我的存在。」像個祈求長輩的小男孩,他突然露出了全然沒有心機的無邪笑容,令毫無防備的萩蘿,小腹像被很狠地捶了幾拳般的透不過氣來。
「我……」面對他謙遜又甜蜜的請求,萩蘿只覺得自己的決心,像在六月烈陽下的冰淇淋,正非常迅速的軟化消退。
「可以嗎?這真對我真的有很特殊的意義。我小時候是在附近的農村長大的,現在老家已經剷平蓋大樓,只有這裡還是跟十年前一模一樣。」他雙手環抱胸前,站在那株鬚根飄灑如瀑的老椿樹下,輕風徐拂,將他身上混有淡淡苔蘚調古龍水和體味的風,朝萩蘿迎頭兜來。
好吧,反正他看起來沒什ど危險性,況且據他所說的也是人之常情,俗話不是說金窩銀窩總下如自己的狗窩,就讓他住下來……
慢著、慢著,時萩蘿,你是哪根筋又不對勁了?他為什ど沒有危險性?殺人放火的強盜會在臉上刻寫「我是殺人」嗎?你哪回善心大發後,沒有帶回一籮筐的麻煩?
別的不提,就說那次你自火車站撿了個你認為是『可憐、孤苦無依的逃家小孩』吧!對方搜刮光家中所有值錢財物外,臨走前,還差點兒一把火燒掉房子。
還有數下盡的流浪貓,流浪拘,不但把房子搞得天翻地覆,滿地黃金,更別忘了隨貨附贈的跳蚤、皮膚病!
現在,你對這個來歷不明的傢伙,竟……
雖然理智的那一面不停的在她腦海裡,重複又重複的敲著警告的鐘聲,但萩蘿卻仍是肯定的對他點點頭,聽到那句「好吧」由自己嘴裡吐出,她差點沒被自己嚇死!
「嗯哼,那就先謝謝你啦,我最好趁天黑前把帳篷跟行李部打點好,否則天一黑,那些可惡的掠奪者,可沒那ど容易擺平。」
「掠奪者?」萩蘿被他那溫暖的笑容震得失了神,過了好一會兒才回過神來。
「蚊子,還有你走廊邊的那些貓狗們!」他指指那群懶洋洋地癱在走廊和屋頂的貓狗,他彈彈手指走回去,繼續搬運著一袋袋的行車。
看著他微卷的汗毛,在陽光下閃閃發光,萩蘿突然沒來由地感到一陣口乾舌操。
拚老命直響的電話鈴聲,此刻卻像是救命恩人般的令萩蘿如釋重負,她掹地用力抓起話筒。
「喂?我是時萩蘿……」說得太急而咬列舌尖,萩蘿倒抽了口氣,連淚珠都湧列眼眶。
「喂,萩蘿啊,我是李綾,沒有打攪到你……還有,某人某事吧?」
高八分貝的笑聲,沙啞得像是吞了一噸的煤炭,萩蘿立即就辨認出她。
「有什ど事嗎?」這女人向來無事不登三寶殿,今兒個打電話來,八成也沒啥好事。
「哈哈,我是沒什ど事啦,只是剛好寫了一大章的稿子,想要稍微休息一下,所以打電話給你。希望沒有妨礙到你……」
聽著李綾那意有所指的暗示,蔌蘿真是恨得牙癢癢的,但又找不到理由發作。可惡,她老喜歡這樣的示威,有什ど了不超!
「沒有,沒有,事實上我稿子也寫了一大半,正巧起身活動筋骨。」看著那些被揉成紙團的廢紙,萩蘿不免心虛的頂回去。
「這樣啊?我還以為……呵呵,你是知道的,寫書並下難,重要的是要將自己所有的東西,全部條理且真實的呈現在書迷面前:但有些事喔,還是要以經驗做後盾,沒有足夠的經驗,光是紙上談兵,讀者看起來只會覺得隔靴搔癢,一點都不過癮,這也就是我為什ど會坐上羅曼史女王寶座的原因;
聽著李綾的話,萩蘿一直捉不到她的重點,直到最後一句,她總算明白了李綾說這些話的用意、唔,以製造緋聞的手腕來說,她是絕對拼下過李綾,但沒吃過豬肉,起碼也看過豬走路吧;不,不對,應該說:就算沒看過豬走路,至少也該吃過豬肉,為什ど李綾可以直指她絕對寫不出好的羅曼史小說?雖然她從沒有嘗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