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辣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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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頁

 

  「穿得像Rocker,結果竟然是騎腳踏車……」喉頭逸出笑聲。

  沒錯,賴品柔一身帥氣,短袖加緊身皮褲,同樣馬靴一雙,日系動漫搖滾風,然後牽出一輛腳踏車,說有多不搭,就有多不搭。

  她跨上車,正準備踩動,喇叭聲響亮,從身旁傳來。

  她斜眼瞄去,心裡才想著:趴啥鬼呀,這是人行道耶!

  「賴品柔!」

  車內傳來喊她名字的聲音。

  她湊近些瞧,很意外看到夏繁木。

  「咦?你怎麼在這裡?」還開這麼囂張的車,路過哦?

  「你不是要找我?」

  「哦,那個呀……大福拿到了嗎?」她反問。

  「拿到了。」

  「那就沒事啦,我找你,就是要給你大福呀。」

  「除了大福之外,你應該還有話想跟我說吧?」

  「想說的,全寫在紙袋上啦,你沒有看到嗎?」她自認自己的表達能力不差嘛。

  「字是看到了,但誠意……的確沒看到。」

  「我的誠意就是那顆草莓大福。」

  「那顆大福裡的草莓,已經臭酸掉了。」這是實話。

  洗過的新鮮草莓,本來就應該盡早食用,況且包進了紅豆餡裡,再裹一層糯皮外包,放到晚上,不壞才是奇跡。

  賴品柔瞠圓眼,為那顆大福心痛,竟然錯過了最佳賞味期,五十塊耶!

  「所以,你的誠意得再重新補一份。」

  「什麼歪理呀,是你自己不趕快吃呀!」她可是趁著新鮮,親自直送。

  「我一回辦公室就吃了,它是壞的,還是……你擺明是故意,送壞掉的草莓大福來,想害我拉肚子?」這指控讓她火冒三丈。

  「那是我今天中午去排隊,新鮮製作的名店美食!」

  「草莓壞掉了。」夏繁木咬定這一點。

  她牙一咬:「我明天再買一顆賠你!」

  「不用等明天,現在就給你補救機會。」他施恩的口吻。

  「……這麼晚了,大福早賣完了。」

  「我沒指名要吃大福。」

  「我身上的錢,只夠你吃肉圓,一顆。」怕他敲竹槓,她醜話說在前。

  「沒問題。」他很好打發的。

  是說,這丫頭對球狀食物是有多偏好?除了鹹甜差異外,都是同一族群,圓的。

  「那……喏。」她打開背袋,拿出錢包,數了幾個銅板,再伸進車窗裡。

  「你要我自己去買?」

  「你自己說要吃的呀!」這男人,老人癡呆哦?

  「上車。」夏繁木忍住翻白眼的衝動說。

  「上車幹嘛?」

  「讓你請我吃肉圓。」

  「我給你錢呀。」

  「誠意。」他提醒她。

  賴品柔與他,四道眼光對峙。

  彷彿要踩痛她的歉疚心,夏繁木指指自己鼻樑。

  一切,盡在不言中。

  「好吧,等我一下,我先去泊車。」她把腳踏車牽回校園,鎖好,再折返,坐上他的車。

  「只能吃肉圓哦。」她扣上安全帶時,不忘又強調一遍。

  「往前直直開,下兩個紅燈右轉,那邊有一家肉圓店。」重點是,便宜又大顆,也不難吃。

  法拉利名車,停在小小肉圓店前。

  「老闆,肉圓一顆。」賴品柔邊點菜,邊走進小小店內。

  「兩顆,綜合湯兩碗,一份甜不辣——」夏繁木的聲音緊跟在後,追加著。

  她倏地扭頭,馬上阻止:「喂!說好只請一顆肉圓!」

  「其他的我自己出。」又沒要佔她便宜,那一臉的小氣,未免……太逗趣了吧。她嘀咕了一句,轉身走向一張空桌。

  兩人坐定,店裡燈光明亮,她才看得更清楚些他鼻樑上的慘況。

  歉疚心是有的,但它太渺小,緊隨而來的是忍不住嗤笑。

  「你好像小丑巴其哦。」哈哈哈……

  她一副很樂的表情,完全忘了罪魁禍首是她。

  巴其是誰,夏繁木不清楚,不過「小丑」這一詞,他很了。

  天底下的小丑,最招牌的,不就是有顆大大紅鼻子嗎?

  竟然還有臉笑他?良心被狗啃了嗎?

  「幸好,我已經被笑到麻木了,不跟你計較。」他哼道。

  這也是他能面不改色,坐在肉圓店裡,供路人觀賞——反正今天被看的笑話,還會少嗎?

  肉圓很快送上來,他拆著竹筷包裝,她則動口不動手。

  「你頂著這鼻子,全公司趴趴走?幹嘛不請假一天?」他睨她,聽她說得多容易。

  「你以為說請就請?客戶晚上要出國,一去兩個月,今天不談,難道兩個月後再談?工程延誤一天,損失幾十萬,你知不知道?」

  「哇,我的一拳這麼貴?」她也嚇到了。

  「嗯哼。」一碗肉圓推到她面前。「還不趁熱吃?」

  「我又沒點我的份。」

  「你今天等我那麼久,我請你。」

  夏繁木觀察她的表情,想從她臉上讀出,下午漫長的「稍候」,有沒有激發她的火氣。

  他告訴自己:她要是沒生氣,不就白白浪費我的心機。

  賴品柔挑眉,在確定他所言真假。

  「你要是不吃,代表你在生我的氣,氣我讓你等。」他又說。

  她沒生氣,所以光明正大吃肉圓。

  但只吃肉圓,對於甜不辣和湯,動都不動——她只請得起一顆肉圓,當然也僅吃他一顆,這是公平原則。

  這類型的女人,夏繁木頭一回遇上。

  不佔他便宜,不從他身上撈油水,也不覺得和他吃飯是天大的殊榮。

  在她眼中,他不是王鼎建設集團接班人,不是首富夏金龍的兒子,他只是一個普普通通……或許,還很討厭的男人。

  很新奇。

  新奇得好特別。

  她不佔他便宜,他越想讓她佔。

  他還未釐清這份「新奇感」,該稱之為何,手裡的筷子倒已經先有動作夾起米血、油豆腐,往她碗裡放。

  紳士之舉,換來的不是她羞答答的「謝謝」,而是——「喂!你好髒!你筷子上有口水,還夾東西給人!」嫌惡的唾棄。

  賴品柔自己也忽略了,正用沾有口水的竹筷,再把食物夾回他碗內。

  他毫不動怒,覺得她的反應有趣。

  「沒有女人嫌過我口水髒。」他意有所指。

  與女人互換口水的經驗,多到數不清,還沒有誰露出她這種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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