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晚上,下起大雨。
白雪拖著沉重吸塵器,在客廳忙吸地。
「擋到電視了——」有人不悅。
「喔。」趕緊移動……等一下,瞪向長椅上那對母子。做媽的蹺著腿吃泡麵,當兒子的不寫功課在玩手機遊戲。她呢?她在打掃,她下人嗎?白雪怒氣騰騰。「你們兩個每天製造髒亂,還好意思看我做家事?」
「我要做的啊。」沉檀熙放下碗筷。「白雪,我不是叫你吸塵器先放著,我弄就好了,你為什麼老是要搶著做家事?」
白雪倒地,吐血而亡。「我搶著做?三天前你就說你會收,你會吸地,你會洗碗,你會把東西歸位,結果到現在一樣都沒做!」
「生氣了?唉,我每天晚上要上班,早上才回來,難得今天休假,別這麼機車嘛。我就是一忙就忘了嘛,好吧,我來,我來——」她起身,指著白雪說:「先放著,我喝杯涼的就來。」
「喝杯涼的是嗎?」是這樣嗎?白雪監視她。果然,啤酒一開,喝下去,半小時過了還晾在那裡。
「媽∼∼我要喝可樂。」熙旺說。
「想喝自己拿啊。」
「喔,好。」小傢伙跑向廚房。
「站住。」白雪指著熙旺。「那個冰箱不會自己生可樂,可樂是誰買的你知道嗎?要喝應該先問我吧?!」每次跑去大賣場買一打可樂,辛辛苦苦拎回來,是給他們喝的嗎?
小傢伙眼眶紅了,僵在原地。「我知道了,我不會白喝,我幫姐姐吸地,姐姐我來。」
熙旺跑來幫,白雪推開他,不讓他幫。「不要叫姐姐,我不是你姐。」
熙旺肩膀一縮,眼眶紅了,好無辜的眼神,好委屈。
白雪一陣內疚。她真是大壞蛋……竟然對個小孩子吼,他是無辜的啊。
沉檀熙涼涼道:「你看,嚇到你弟了。」
誰害的?白雪火大。「他不是我弟,我跟你們沒關係!當初說好不干擾我,可是你們亂丟東西、亂拿東西,弄得亂七八糟,又不收!還有你,你為什麼穿我的衣服?」
「因為我晾的衣服還沒幹,我帶的衣服又不多。」
這不是重點。「你不可以亂動我的東西。」
「唉,一家人嘛,有這麼嚴重嗎?我看你晾著的干了,就先借穿嘛。我的衣服你也可以拿去穿啊,我不介意的。」
對牛彈琴,自己先死。「好,既然你們不管我的感受,那我也不用管你們了。」白雪衝過去打開房間門,放出猛獸。被關在房裡養著的雪蓮重獲自由,霎時如猛獸出柙狂奔來,滿腹怨氣無處發,一見沉檀熙母子,便張牙伸爪,一支箭般撲上去——
「啊——」熙旺尖叫逃竄。
「喵。」沉檀熙喊,手一揮——
雪蓮半途臥倒,扭動身軀,流口水,豎長毛,滾來又滾去,宛如置身幸福小天堂。
沉檀熙撒落一片貓草,阻斷猛獸之路。
「它好好笑喔。」熙旺奔向那扭來扭去、喜樂至涅盤境的雪蓮旁,撫著它,更令它狂喜呻吟。
沉檀熙呵呵笑。「瞧,他們倆處得多好,雪蓮真乖,以後別養在房裡了,我相信我們可以和平相處。」
卑鄙∼∼眼看越來越失控,領土喪失,白雪扔了吸塵器,回房甩門。老娘不掃了,就讓那對母子髒死臭死,她以後只在房間活動,眼不見為淨總行吧?
拿起鏡子照,她枯萎了啊。聽著雨聲,更感慨——這臉,都憔悴了。
也是,傷心生氣一連番打擊,嬌弱的她怎堪忍受這摧殘?
忍不住自憐,她為什麼這麼命苦?
忽然手機響,白雪接起。
「我回台北了。」是王朔野。「出來吃飯吧,讓我看看你。」
白雪撐著傘,在大樓外等。
一輛黑色賓士車,停在面前。
司機下車,替她撐傘,為她開門,請她入內。這是公主級的待遇啊,白雪一陣感動。坐入車內,後座堆了許多名牌禮物。
王朔野一身黑色西服,威風凜凜,霸氣英俊。「我從舊金山帶了一些禮物給你。」
一些……嗎?!坐在一堆名牌盒子間,若非後座寬敞,她早被這些禮物淹沒了。
「全是給我的?」
「當然。來——拆開來看。」
王朔野一個個拆,跟她說這是哪家店的衣服,這是哪條街買的皮夾,他是做什麼的時候經過,想到她就買了下來。也有帽子、手提包,全是昂貴名牌,過去只在雜誌裡見過,作夢都想不到現在全堆在大腿上。
白雪一陣鼻酸。「上次送那麼多牡丹花,這次又送這麼多禮物。」
果然是白馬王子,在外敵入侵無處可逃時,這樣華麗現身,把她的心融化了。好吧,上天待她不薄。
「怎麼哭了?」王朔野驚訝,他笑了。送女人這麼多回禮物,唯有這次,對方的反應最讓他滿足。看來白雪鮮少收到這種貴重禮物吧?「這些都喜歡嗎?」
免費的名牌還挑剔,會遭五雷轟頂吧,白雪直點頭。「謝謝你,我都喜歡,可是不能收。」
「為什麼?」
「這麼貴重的東西,女朋友才能收吧?」
所以還沒把他當男朋友?他又氣又想笑。「你真是老實得讓人無力,」一陣氣餒。「所以你覺得女朋友才能收男人送的禮物?」
「如果是這麼貴重的,應該要交往才可以收啊?不然是佔便宜吧?」
這麼有良心啊?更喜歡她了。「你收下,我都買了,不收的話這些東西怎麼辦?」
「不行。」忍痛把那些禮物逐一放回盒裡。「這些都可以退吧?快拿去退掉。」
「在舊金山買的,要搭飛機去退嗎?我知道了,下次不送了,今天這次例外。你有沒有聽過,東西不用會有怨氣?我沒女朋友,這些東西帶回家,擺久了,怨氣沖天,萬一害我生意不順,你怎麼賠?」
白雪笑了。
「我買的時候很高興,你是想讓我傷心嗎?」
她的笑容更大了。「好,就這次。」
「還有這個——」從西裝內層口袋,拿出一隻嶄新的iPhone手機。「你是搞藝術的,要用這種手機才配得上你的身份。用有質感的東西,別人對你也會更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