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不白馬也不公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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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頁

 

  更何況……他有他的計劃進行中,他真正要招惹挑釁的,是那個人!

  這日午後,下起大雨,稍稍滅了暑氣。但是市長辦公室內,高市長火氣正熾。桌上,放著X最新塗鴉的照片。

  長相白淨斯文、戴眼鏡的秘書長說:「您仔細想想曾經得罪過誰?X明顯衝著市長來。」

  「一定是受反對黨指使,我政績輝煌,找不到我的小把柄只好用這個打擊我。」高市長握緊拳頭,看著最新的挑釁畫。

  「雖然拆房子過程不太平靜,但我們總不能為了一、兩個人,就讓黃金地段爛舊難看,影響市容。而且我要蓋兒福中心!就算讓出一些面積給建商,那也合情合理啊。」就算有拿建商的政治獻金也合理,她畢竟花這麼多心力規劃啊。這是雙贏啊。

  「已告知警察局長,務必逮捕這個累犯。」

  「那個笨局長,區區一個塗腸犯,三年都抓不到,市民活在這種沒法治的地方安全嗎?虧他還是我提拔的。」

  「記者來了,準備一下,出去吧。」

  「講稿?」高市長伸手,秘書長呈上擬好的講稿。「對了,他在永吉飯店的塗鴉清了沒?」

  「飯店想保存,天天有人去畫前拍照,X在塗鴉界太有名,有一群Fans。」

  「所以我說這種人不嚴懲只會敗壞社會風氣,萬一青少年是非不分學他怎麼辦?做人要規矩,要守法紀。通知消防局跟衛生局,叫他們一天三次去臨檢永吉飯店的水電安全、餐廳衛生、消防通道。沒問題的話就製造問題,直到他們弄掉那幅蠢畫。」

  果然是「奉公守法」好市長。

  下一刻,面對記者,高市長笑吟吟接受記者提問。

  「X的最新畫作又出現了。這次選在廢棄的都更區,畫的是抗議市長強硬都更的政策。還諷刺您是收了建商的錢——市長有什麼看法?」

  「你們信嗎?」高市長雍容高貴地微笑。

  「我不在意,因為不是真的啊。其實我相當欣賞X先生的才華,你們也知道我是兩個孩子的母親,我一向重視讓孩子盡情發揮創作才能。只可惜對方沒將才華用在正途。當然,這很可能是我市政方面做得不夠好,沒讓藝術家有盡情揮灑的管道,我身為市長,會深切檢討。我會敦請文化局規劃一個讓喜愛藝術的青年塗鴉的地方。」

  「所以對於X先生的挑釁,市長不介意?」

  「藝術家有創作的自由,我也不認為他畫的是我。不過……不鼓勵這種違法塗鴉的行為,希望X先生適可而止。」高市長面對攝影鏡頭。

  「才華洋溢的X先生,如果你正在看,我希望你可以考慮加入市府團隊,我們非常需要借重您塗鴉的長才,安排您去輔導兒福機構裡,喜歡繪畫的孩子。」

  「怪不得大家都說您是歷任市長中,最惜才也最有包容力的市長。」

  「而且對兒童教育跟福利也最用心。」

  「聽說市長還打算增建三處未婚媽媽庇護中心……」

  「是啊,孩子是我們的未來,一定要好好培養,讓市民在我的努力下,安心育兒——」

  可笑至極,虛偽至極。

  江品常在麵攤吃飯,看著新聞中的市長,她的笑容假得像塑膠,虛偽噁心,卻贏到記者們讚美。

  未婚媽媽庇護中心?兒福中心?品常凜目,嗤之以鼻。

  這女人,有了家庭,有了名位,便將過去忘得一乾二淨!

  她不記得自己曾懷過他,草率送養,棄之不顧,不曾探望。將他像垃圾那樣拋諸腦後,然後大言不慚議論護兒政策?

  她不知道,那個令他心痛的十九歲生日,他怎麼撐過去的。

  媽媽告訴他真相——

  「媽覺得你一直靠吃藥控制腦瘤,不是辦法。可是我跟你爸也沒太多錢讓你去找更好的醫生。我們擔心會耽誤你……阿常,其實……你不是我親生的。」她拿出報紙裁下來的照片。「這才是你親媽媽。她現在是立法委員了,也許能幫你,找最好的醫療團隊治你的病——」

  他沉默。為什麼他這樣努力,他們還是要告訴他真相?把他當外人那樣,恨不得他快離開?嫌他是賠錢貨嗎?怕他跟弟弟搶資源嗎?

  媽媽告訴他關於生母的事。「那時她未婚懷孕,但還在念研究所,沒能力撫養你才會……現在不同了,她是立法委員,有人脈有關係,你去跟她相認,叫她出錢給你找最厲害的醫生,讓你受到最好的照顧——」

  他記得自己是如何心痛,痛到只是苦笑。

  他瞪著地板,淡淡地說:「對不起,沒讓你收養到健康的孩子,還拖累你們,真是賠大了,很虧吧?」

  後來不管媽說了多少好話解釋自己的行為,認真安慰他,他都沒辦法接受。

  他若無其事,甚至笑出來。掐著剪報說:「太好了,原來有這麼了不起的媽媽,立法委員嗎?看樣子我可以過好日子——」

  終究,他不是她親骨肉,做再多,都徒然。

  第二天清早,家人都睡著時,他離開那裡。走出家門,養在院裡的小乖立刻撲過來要跟他親熱。他記得自己撫著它,眼淚直到這時才落下。

  到最後唯一捨不得的,是它。從來義無反顧愛他的,是它。這麼忠心的狗兒,他最疼的,最終也要狠下心告別。

  「對不起——」他用力抱它,低聲哭。

  他走出生活了十九年的地方。

  從此,他發誓,再沒人可以拋棄他。

  他不再回那裡,也不跟他們聯絡,一起生活十九年的家人,種種回憶,就這樣放下了。從此還有什麼情分是捨不得的?做媽的都可以拋棄親生孩子,這世間還有什麼感情值得較勁?

  此後他像野鶴,無糧天地寬。

  他沒聽養母的話,去跟生母相認,他們把他想得太弱,他僅靠自己,也能活得很好。天地寬,世界大,哪需要家才能活?孑然一身,也可以過。他,不需要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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