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偏愛木頭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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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她又累人又矮,居然絆到了階梯,她一驚,手上不自覺地一鬆,巨大的地圖便往前傾倒而去,她驚訝地伸出手,想要撈回地圖,但她手太短了,來不及了。

  在她眼睜睜地以為地圖要掉到地上、發出砰然巨響時,一個剛好路過的男生神經反應極為迅速地替她撈住地圖。

  她呆呆地抬眼,看著那個幫助她的人,那張略顯青澀的臉還帶著稚氣的笑容,讓她的心跳微微地加速。

  「嘿,同學,你怎麼不找個人幫你?」那個大男生問她,也沒有將地圖還給她,好像要幫她拿到教室似的模樣。

  「我……我是地理科的小老師。」李若秀猶豫地說,想著要不要讓對方把地圖交給她。

  「小老師也可以讓人幫忙拿的,來吧,你是哪一班的,我幫你拿回去吧?」男生笑得很真誠,好像一點也不介意被人家傳緋聞似的。

  李若秀受寵若驚地道了謝,並告訴對方她的班級。

  男生輕而易舉地扛起那幅她扛得半死的地圖,輕輕鬆鬆地拾級而上,嘴裡還游刃有餘地跟她聊天,「原來我們是同一個年級的,我是剛剛轉校過來的,我叫杜希勤,是一年三班的。」原來是剛轉校過來的,難怪不怕緋聞。

  李若秀跟杜希勤聊著,不知不覺間也回到了自己的教室,從杜希勤手中接過了地圖,她一再地向他道謝,而他則是很大氣地揮了揮手,讓她別再道謝後就轉身回去自己的教室。

  看著那高大的背影,她的心還是不安分地跳動著,依依不捨地再看了眼那抹拐進另一間教室的背影,她臉上火燙火燙的,好半晌後才扛著地圖,在老師到達前進入教室裡。

  第3章(1)

  午休了,方硯吃完自己的午飯,正好覺得口有點渴,轉過臉想使喚身邊的人去幫自己買瓶飲料時,他驀然發現身邊的位置竟然空無一人。

  他太習慣了,習慣他一轉過臉,就會見到身旁有個胖胖的女生坐著,或許是垂著頭看書,或許是累極了趴在桌面上酣然大睡。

  仔細地回想,他發現最近除了上課時間外,他鮮少在午休或者是放學後可以看到她。

  跑到哪裡去了?是因為不想常常被他使喚,所以跑去躲起來了?一手撐在右邊臉頰下,他瞇起眼,覺得這樣的感覺很不好。

  那個小胖妞是他的小女傭、小奴隸,怎麼可以常常不見人影?她應該常常待在他的身邊,讓他一轉過臉就瞧見才行。

  「你剛剛有看見嗎?」

  「看見什麼?」

  「就是李若秀那個胖子啊!」

  聽到了自己耳熟的名字,方硯下意識地將臉轉向兩個剛剛從外面走進教室的女生,她們沒有發現方硯在看她們,用著自以為小的音量聊著。

  「有有有,原來你也有看見,我還以為我眼花呢!你說最近的傳言是不是真的?她真的是特意跑去看籃球隊練球嗎?」其中一個梳著馬尾的女生說。

  「我猜八九不離十,不是說那個胖子喜歡上杜希勤了嗎?也不想想,人家杜希勤怎麼可能會喜歡她那樣又蠢又醜的胖子。」另一個女生滿臉的不屑,可語氣裡全然都是顯而易見的嫉妒,「我看杜希勤不過是見她總是一臉可憐兮兮的灰老鼠樣,才不得不跟她說兩句話,她最好就不要以為人家是喜歡上她!」

  方硯默默地聽著她們的對話,忽然覺得嫉妒的女生那副嘴臉真的醜陋極了。

  她們憑什麼說李若秀又蠢又醜?雖然她是胖了一點,但卻長得一點都不醜,也一點都不笨。

  她的眼睛圓滾滾的、水亮亮的,微微瞇起來就像是兩個明亮的半月,讓人看著就是舒服,一張小嘴巴粉嫩粉嫩的,還有兩邊綿軟軟的肉肉,捏著就讓人愛不釋手,像上了癮一樣。

  更別說……「李若秀的學業名次似乎總是在十名以內,如果她是蠢,那麼你們兩個在她背後恣意抨擊她的又是什麼?」方硯忍不住地提高音量,反問那兩個被他驚嚇到無措的女生。

  他的音量剛好讓全班的人聽得一清二楚,教室內倏地陷入一片死寂。

  方硯待人總是溫文有禮,若非對方太過分,是鮮少這樣批評人的。

  就是因為這樣的假象塑造得特別成功,以致那兩個女生被他這樣一說深受打擊,兩人的眼眶紛紛紅了起來,眼淚欲掉不掉的。

  班上的人全都知道,李若秀對方硯而言是特別的,即使方硯總是使喚著李若秀,把她當成奴僕一樣,但一點也無損方硯特別偏護李若秀這個事實,所以儘管女生們再不喜歡李若秀,也不會在方硯面前展露出來。

  而眼前的兩個女生,剛好就撞上了槍口。

  沒有人敢開口幫她們,他們只是看著方硯慢條斯理地從自己的位置上站起來,往教室外走去。

  在經過兩個像石像一樣僵硬的女生身旁時,他慢慢地開口,帶著警告似的語氣,「下次別再讓我聽到你們這樣說她,我很不喜歡,而且你們嫉妒的嘴臉實在是太過醜陋了。」

  他沒有注意接下來兩個女生以及教室內其他人有什麼樣的反應,逕自走出了教室,隱約能聽到兩個尖銳的哭喊聲從他們教室裡傳出,但那一點都不關他的事,他沒有那樣的閒情逸致去理會。

  方硯看似在散步地走在校園的走廊上,間或也會向一些朝他打招呼的人回以一記淺笑、一個頷首,沒有人在懷疑他在做什麼,又或者在尋找什麼,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在找著那個胖胖的背影,那個應該待在他身邊,讓他隨時使喚的胖妞。

  籃球隊練習的地方很好找,他們學校的籃球隊是整所學校的重心所在,不少人就是衝著這支籃球隊而轉到他們學校來的。

  方硯不喜歡打籃球,他總覺得一群人爭奪著一顆球,實在很無趣,相比之下他還比較喜歡游泳這樣一個人就可以進行的運動,所以升上這所學校後,他從未到過籃球隊練習的地方打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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