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戀人情婦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1 頁

 

  序

  又見面了!

  隨著上本書的出版到這本,時間縮短並不代表敲鍵盤對我來說變得簡單。

  我記得我非常喜歡日本一位劇作家寫的作品,他在一篇散文中提到,他寫的小說創意或橋段,靈感來自於從高中到大學這段期間談戀愛的經驗累積,根據他的計算,這些經歷可以讓他操筆十年。

  所以我也算算我的敲鍵盤年限,幾乎已屆臨界點。想到這裡,我開始慌亂,告訴朋友這件事,他們只是笑著說,我該去談場戀愛來延續寫作壽命。

  可是談戀愛和去便利商店買東西不一樣,我們都明白談戀愛需要兩個人,但對象並不是唾手可得。

  所以我寫了這本《戀人情婦》,當人可以交易時,你(你)買了對象,然後呢?

  楔子

  「雷集團」近幾年極力轉型漂白,卻不忘善用昔日資源,進行多方面發展,除了經營夜總會、舞廳、賭場外,新一任的首腦還有計畫的將勢力範圍擴展至演藝圈,拉斯維加斯的賭場、秀場,加上培育成功的演藝明星勢力,將形成另一股拉力,使客人源源不絕的上門消費。

  當然,這有個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要有一位具有明星氣質的主導人,他必須具備商業頭腦,才能讓公司獲得最大的利益,兼具親切的態度才能支配媒體,甚至要掌握媒體,而不是被傳媒掌握,如此才能在已達飽和狀態的經紀公司圈裡嶄露頭角。

  修打量著眼前低著頭的七個男人,耳邊不停傳來紙張翻動的沙沙聲,他們專心於手邊的企畫書,絲毫沒發現坐在首位的人不懷好意的目光。

  他們七人同樣擁有昂藏身軀,不凡的容貌,隨便一位皆是上上之選。

  既然要在媒體前大量曝光,外貌自然是必備條件,除此之外,主事者更需要一種能夠讓人親近的氣質,用來彌補處上位者所產生的距離,而且是跨足娛樂唱片業,主事者本身當然也不能太差,最好還有點樂理基礎。

  天,總是戴著一副藍框眼鏡,英美混血的他,渾身散發著美國人的粗獷和英國人的優雅,深邃的眼睛、柔和的唇角,尤其是幽黑的眼瞳偶爾閃過的流光像劃過夜空的流星,時常讓人看了不自覺的發怔,這才使他有了戴平光眼鏡的習慣。不可否認的,在「閻霨組」中,天給人的感覺就像徜徉在天空下的溫暖感覺。

  「今天給我們這份企畫書的用意很明顯。」合上卷宗,天抬頭對上修探索的眸子,楞了一楞,「你的隱形眼鏡又掉了?」和純綠的眼眸相對視,像是被黑豹盯上時,那種身處生死一瞬間的感覺。

  修淡淡地睨了他一眼,「你們都看完了吧?」

  「我有道恩盟要打理。」代號「烈」的卓爾凡如是說。

  修挑挑眉,轉向嘻皮笑臉的裘其劭。

  「我無所謂,如果要加重我的工作,我提議將雷集團的公關工作交給別人做。」

  「我已經有內定人選了。」修緩緩的說。

  「我嗎?」水拋個媚眼給他。

  「是天。」

  「天?不會吧!我覺得我的長相比天好耶!」裘其劭提出異議。

  「你呢?有什麼意見?」修盯著天問道。

  「可以告訴我,選我的原因嗎?」

  「我討厭你老是提醒我弄丟隱形眼鏡。」哼!老子有錢,喜歡將高含氧隱形眼鏡當日拋型不行嗎?

  「『天』的名字意義是包容。」對於他幼稚的回答,天根本不以為意。

  「你可以因為這點仇視我,你知道我根本不會在乎。」修睥睨的目光對上天的眸子,挑釁意味極濃。

  天聳聳肩,不以為忤,「既然主角由我出線,相關事宜就由我全權處理。」

  「當然!」

  「我從來沒想過身為雷集團的主事之一,有一天要靠賣弄風騷來吸引客戶,我先回去想想如何包裝我自己。」天收拾好桌上的文件,起身走出去,門輕輕合上,完全沒有洩漏任何不滿。

  「這樣好嗎?」夜逕自開口,「天的密集曝光將會造成敵人把注意力全集中在他身上。」

  「這就是考驗你的最佳時刻。」

  向來少言的暗突然開口,「修,你突然決定要跨足唱片業和經紀圈,是為了給英國左派人士下馬威嗎?」

  「左派」是英國最大的黑道幫派,老大霍恩.佐伯便是天的父親,但天卻是他第六個情婦所生的小兒子,在這種情況下,天可以獲得父親多少關注可想而知,一直到天成為雷集團主事者之一時,才勾起霍恩的注意。尤其左派近年極思轉型漂白,在路線抄襲雷集團的情況下,利益多少會受到影響,霍恩在無法勸服兒子回去幫他後,便將怒氣全轉移至雷集團身上,首當其衝的就是修。

  「我聽說霍恩近來頻頻向天示好,希望他能回英國。」

  「修的命令將替天解決這個煩惱。」沒有人會找一位常在媒體前曝光的人當幫主或幫裡重要成員,以免引起警方的注意。

  「個人煩惱自行解決,我純粹是認為這個遊戲好玩,我想知道容忍力極高的天,如果對上狗仔隊,甚至要和他們周旋……光想我就覺得熱血沸騰了。」說完,修起身離開辦公室,暗尾隨在後保護。

  他只是想看看忍耐力超強的天,極限究竟到哪如此而已,幫助天解決煩惱?他沒有這麼偉大的情操。

  第1章(1)

  時光荏苒,短短四年內,天以「天野雅弘」的名字領著Lightening在娛樂圈闖出名號,他被封為偶像製造教父,凡是他欽點的女歌手無不大紅大紫,但他俊美的外表以及行事作風更具爭議性。

  明明是英美混血兒,卻因喜歡天野雅弘的字音而堅持取名如此,有人批評他忘本,有人說他任性,但他的行為卻讓時下青少年覺得酷,更多人愛上他那種「只要我喜歡」的風格。

  明明俊美無比,拍照卻鮮少展露笑顏,偶爾不配合拍照的肢體語言,讓吃過苦頭的媒體說他翅膀沒長硬就耍大牌,偏偏不用過度譁眾取寵的笑容,FUTURE雜誌首屈一指的攝影師馬歇爾,在幫他拍攝的一組照片裡,陰暗的頹美,陰天的剪影,日光下的愜意,最後一張微扯嘴角的照片,讓人終於明白回眸一笑百媚笑的價值。對著照片,人們可以低回品味。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封面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