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她真的很想念他,可是,他身邊已經有人了。
而符律堯見她突然低下臉去,一副看起來不想理會他的模樣,以為她是不想要自己碰觸她,他還記得藍聖浚下午摸她的時候,她是很開心地笑著。不想她為難,因此在擦完第二次之後,他將面紙盒放回去,開車前往她剛剛跟他說的住址。
第5章(1)
「你住在這裡?」
符律堯將車子停在一棟沒有警衛的公寓大樓前面,外牆有些斑駁,看得出來屋齡不小,她就住在這裡令他很詫異。
「嗯,今天謝謝你送我回來,還有很抱歉,把你車子給弄濕了,我下車了,再見。」貝芸心先將外套還給他,然後解開身上的安全帶,開門下車後,正想要再次跟他道謝,卻看見符律堯也下了車。
「你……」
他繞過車頭,來到她身邊。「我送你上樓。」
直到現在,他還是一樣很溫柔,可是,她怕自己的心會被他此刻的溫柔給搞得變成豆腐渣了,因此她拒絕。「不用了,我自己上去就可以了。」
「我身上都淋濕了,給我一條乾毛巾不為過吧!」符律堯想要知道為什麼她會住在這裡。
他都這麼說了,貝芸心無法再說出拒絕的話,畢竟他也是因為她才會淋濕的,因此兩人一同走進電梯,上樓來到她所住的七樓。
一個樓層有好幾個住戶,看起來都是小單位,而且公寓就只有一道門而已,連多加裝一個鐵門也沒有,進屋後,就跟他猜測的一樣,坪數很小,一房一個小廳,外加一個稱不上是廚房的流理台。
此時貝芸心從房間裡拿出一條乾毛巾給他,他接過後,隨意的在頭臉上擦了下便問道:「為什麼你會住在這裡?」
「這裡房租便宜,而且距離我工作的地方很近。」貝芸心很老實的回答,幾年前她就是看中這樣的便利性才租下的。
「我的意思是,堂堂貝氏建設的大小姐,為什麼會住在這種地方?隔壁住了些什麼人,是做什麼的,你應該都不知道吧!」
貝芸心被他的問題給問倒了。套句電影台詞,她不當大小姐很久了,然後呢,隔壁鄰居是做什麼的,她還真是不知道耶,因為她甚少跟鄰居說話,偶爾見了面,頂多就是點個頭而已。
不過他從以前就是這樣了,連分手時也都還在為她擔心。
「藍聖浚都不管你的嗎?為什麼他會讓你獨自一個人住在這裡?」剛剛進來,他看了下旁邊的鞋櫃,上面只有女鞋,而一眼就看完的屋子裡,更是見不到任何屬於男人的東西,那意謂著,她是一個人住在這裡的。
「聖浚哥他對我很好。」不能再好了。
「他若真的對你好的話,為什麼會讓你住在這種地方?」
他此刻非常的火大,因為藍聖浚那傢伙明明對他承諾會好好照顧她的,而且他之前還以為他們或許已經結婚了,結果卻是這個樣子?可是下午看見他們相處的狀況,感情又很好,這是怎麼一回事?
「貝芸心,你跟藍聖浚之間是怎麼回事?你們兩個人不是在一起嗎?」
她不知道他為什麼會以為她跟聖浚哥是一對,因為十年前她就跟他說過了,聖浚哥是個對她很好的大哥哥,以前是這樣,現在也是,未來更不會變。
不過這些都和他沒有關係了。
就如同她祝福聖浚哥找到幸福,她同樣也會祝福他,其他的,她並不想多說,因為若他知道了當年她並沒有去美國,也離開了貝家,以他責任感強烈的個性,肯定會很自責,那不是她所樂見的。
冷不防地,她打了個噴嚏。
符律堯看見她冷得抖縮了下,儘管有太多問題想要問,還是怕她凍壞了,因此讓她去洗熱水澡,自己先行離去。
離開貝芸心的住處,他馬上拿出手機,掏出藍聖浚的名片,打電話給他。
為什麼那傢伙會沒有做到當年對他的承諾?
符律堯怒不可遏,電話一接通,他氣怒地正要開口質問藍聖浚為何會失信,沒想到電話那端卻傳來女人的聲音。
「喂,你好。」
怎麼會是女人接聽?打錯了?「這是藍聖浚的手機?」
「是,沒錯。」女人的聲音聽起來相當感性。
「你是誰?為什麼會接聽藍聖浚的手機?」是他的秘書,還是新歡?
「我是他的女人,那你呢,又是誰?別跟我說你是他的男人。」
女人一說完,電話那端傳來藍聖浚要女人別鬧了的聲音,那指責的語氣夾帶著寵溺,接著拿回手機,換他說話。「我是藍聖浚。」
「我是符律堯,今晚什麼時候方便,我們見個面!」
因為藍聖浚人還在飯店工作,因此兩人約在飯店地下一樓的鋼琴酒吧見面。
當符律堯走出貝芸心所住的公寓,正要開車前往飯店時,康靖詠打電話給他。
「律堯哥,你今天大概幾點會回到事務所?我的車子中午的時候借給我妹和她男友了,所以晚上想要搭你的便車一起回去,可以嗎?」
康靖詠的父親幾年前再婚了,繼母是大陸福建省人,之後生了一個弟弟,她開始工作後,便和妹妹兩人搬到外面居住,待妹妹也大學畢業了,姊妹兩人開始積極存錢買房子,一年前終於買了房,和符律堯再度成為鄰居。
她妹妹的公司就在事務所附近,因為未來妹夫到大陸出差,今天中午回來,因此妹妹想開車去接他,她於是直接把車讓妹妹使用。
「靖詠,抱歉,我現在急著要去見一個人,今天可能不會回去事務所了,你自己搭車回去。」
「律堯哥,你要去見誰?是客戶嗎?」
「好了,就這樣。」符律堯不是故意要掛掉她的電話,而是他急著前去跟藍聖浚見面,沒心思多說,然後,他打電話給王啟嘉。「啟嘉,我今天不會回事務所,所以你可以先下班了。」說完,他立刻收了線,開車前往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