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丹菲嚇得往後一縮,不安的搖搖頭。
「少說要賠夠我們吃上好幾十萬次五十顆水餃跟一大碗酸辣湯的錢,夠你買一百萬次的麥當勞,喝N的N次平方的可樂……」梁佳佳不斷用雙手畫著大圓。
隨著她的話語和手勢,耿丹菲的雙眸也越瞪越大,當場被唬得一楞一楞的。
「唉!」梁佳佳老成的歎了口氣,「我小叔叔好可憐喔,他馬上要變成窮光蛋了,虧他那麼喜歡你,有什麼好吃的都沒忘記你,還送你那麼炫那麼貴的iPhone5,那是連我都沒有的欸!」
其實她真正在意的是,為什麼小叔叔只送耿老師卻沒有送她?可惡,果然是有異性沒人性的臭小叔叔。
「那怎麼辦?佳佳你說你說,有什麼我可以幫忙的嗎?」她耿丹菲好歹也知道受人點滴當湧泉以報的道理,梁乃楠有難,她怎忍心袖手旁觀。
「接演女鏢師的角色。」
「演戲很難嗎?」
「嗟,一點都不難。」梁佳佳勾勾手指,示意耿丹菲靠過來,「我告訴你喔,演戲可好得咧,不只可以變得超級有名,很多人都會喜歡你,還可以賺很多很多的錢,不管你想要吃什麼買什麼,通通不是問題。而且,你可以跟著小叔叔穿得美美的,搭私人專機去國外參加影展,拿奧斯卡獎,走在星光大道上,被國際媒體拍照,當他們心目中的東方女神……最重要最重要的是,你可以救我小叔叔一條性命。」
耿丹菲才不管演戲能賺多少錢,或是自己能吃什麼買什麼,她只要梁乃楠好好的,救他性命,她責無旁貸。
「好,我演。」
開心鼓掌,「耿老師,我就知道我沒看錯你,你真的是世界上最最最善良的人了,小叔叔有你這麼一個女朋友,簡直是我們梁家的福氣!放心,只要我放假,我就會帶好吃的去給你探班。」其實是梁佳佳自己想要去拍戲現場看明星啦!
心機重?拜託,她可是從小就生活在詐騙集團特別多的地方,是這點小手段還稱不上心機啦,騙騙耿丹菲還可以,若真要唬弄小叔叔,她還有得學。
「那我們現在就去演戲嗎?」
「等等,沒這麼快。」梁佳佳站起身,雙手在嘴邊合拱成大聲公狀,朝站在店門口講電話的梁乃楠大吼,「喂,梁監製,我幫你找到適合的演員了,快叫阿超叔叔把合約書準備好。」
吃完了晚餐,他們決定先送梁佳佳去上課,再去木南工作室簽合約。
來到美語補習班,梁佳佳跩跩的拋下話,「不用太感激我,若真要謝我的話,就也替我辦支iPhone5.」意思就是說,記得謝謝我。
梁乃楠苦笑。給,一定給、當然給,他能不給嗎?要是不給,難保哪天梁佳佳不會算計到他頭上來,花錢消災說的就是這個理。咦,他怎麼講話越來越像耿丹菲了?!一定是最近吃她的口水吃多了。
抵達木南工作室的時候,阿超跟兩位律師已經等候多時。
雙方對合約沒太大問題,反正耿丹菲也是一知半解,再者,梁乃楠也不可能讓自己的女人吃虧,簽約時除了梅律師外,也幫耿丹菲找了一名律師為她把關,總之,合約就這樣順順利利簽訂了。
阿超送兩位律師下樓,會議室裡就只剩梁乃楠和耿丹菲。
他起身走到她面前,隨興的倚著桌沿,低頭看著坐在椅子上的她,溫柔的揉著她的頭髮說:「這個週末你就好好休息,下個禮拜一,我會送你去劇組報到,也會盡快給你找個助理,助理上班之前,就讓阿超先跟著你,有什麼事情就讓他去幫你處理,你只要專心拍戲就好。」
「如果我說我很想你,他也會咻的把你送到我面前嗎?」耿丹菲仰頭笑問。知道自己可以幫他解決這個大麻煩,她的心情也很好。
第10章(2)
好半晌,他就這樣盛滿柔情的端詳著她,突然,一記爆栗冷不防往她的額頭敲去——
「喔!很痛欸!」她可憐兮兮的瞅著始作俑者。
「痛,就是要你痛,痛了才會長記性。」
「人家又沒有怎麼樣。」
「都去跟持槍歹徒正面衝突了,還說沒怎麼樣!」
「可是,阿爹說,要人饑己饑、人溺己溺,路見不平,就要拔刀相助。」
「你有刀嗎?」
「我有棍子啊!」
「問題是對方有槍。你要救人可以,但要知道顧慮自己的安全。」
耿丹菲腦中突然浮現一段話——
丫頭,要練功夫可以,但要知道顧慮自己的安全,看你受傷,阿爹會心疼的。
她感動的仰望他,「我受傷,你會心疼是不?」
「廢話。」能不心疼嗎?沒好氣的彈了下她的俏鼻。
「梁乃楠,你好好喔,跟我阿爹一樣好。」都會真心為她心疼,她接地跳起來,飛撲到他懷裡蹭著撒嬌。
「真像是一隻小猴子。」他捏捏她鼻子諧謔說。
「哼,小猴子就小猴子唄!我若是小猴子,你也是!」話音才剛落,耿丹菲便驀然一怔。
感覺懷裡的人顫了一下,梁乃楠不禁疑惑地問:「怎麼了?」
「梁乃楠,你真的好好喔,不只跟我阿爹一樣對我好,就連講的話都一樣欸!」
呃?!他忍不住眼角一陣抽搐。
誇他人好就可以了,真的不用再補上後面那句,因為他一點都不想當她爹,他是她的男人,OK?
「對了,我的信箋呢?」她朝他翻出手掌心。
「在這裡。」他從皮夾裡掏出信箋遞給她。
耿丹菲又驚又喜的接過手,迫不及待打開——
出門在外保重自己,家中一切安好,勿念。
她望著信箋久久沒有說話,久得讓梁乃楠不禁有些提心吊膽。
實不相瞞,原本這事是交代阿超去辦的,誰知道那傢伙寫書法像鬼畫符,他看不下去,最後只好自己下海操刀,所以,這信筆是他偽造的。
她該不會是發現什麼不尋常之處吧?他有自信字算寫得不錯,完全沒有糊掉影響閱讀,至於口氣嘛,應該也還算OK才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