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SouthKensington地鐵站旁的Harrods百貨,因為不確定你喜歡什麼衣服,最後只好多挑幾件。」
譚勁滿頭大汗,將幾個提袋交給她,為了替她買件衣服,他猶豫不決,逛來逛去就是做不出決定。
杜繪曦見他逛百貨公司都能逛到汗流淚背,可見之前的確很努力奔走,她的火氣頓時消了大半,拎著提袋返回廁所更換。
不多久,她換上一套淡紫色名牌洋裝走出來,手上還拎著好幾個精品服飾專櫃的提袋。
她以為他穿著隨便,肯定不懂名牌,誰曉得他挑選的衣飾雖風格迥異,卻都是她喜歡的款式和品牌。
「你賠我身上這件就行,其他衣服我把費用算給你。」她沒好氣的說。他買的全是名牌高檔貨,她不禁要想以他的財力怎能一口氣買下四、五件?
她賣力飛一個月,都不夠負擔這些衣服的費用,可就算心疼自己莫名多出一筆大開錯,她卻也不顧造成他這個窮人的負擔。
「沒關係,就當是賠償好了。」譚勁不以為意,只擔心她怒氣末消。
「不行,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不然你把這幾件衣服拿回去退。」她將手中提袋推還給他。
譚勁無意收回。「其他衣服,你不喜歡?」他問道,想多瞭解她的品味喜好。
「怎麼可能不喜歡?這全是當季新款,也是我有接觸的品牌。」若非顧慮價格,她會欣然全部買下。
「既然喜歡,為什麼要退還?」她的矛盾教他不明白。
「因為很貴。你刷爆幾張卡?」以他的經濟能力應該只能持普卡,額度也許只有三、五萬上限。
她雖愛名牌,倒不曾一口氣刷光一兩個月的薪水,想想還是退回較妥當。
「還好吧,也不過十萬台幣。」譚勁說得不痛不癢,意外她會計較。
「這位先生,敢問你月薪多少?」杜繪曦美眸微瞇地質問,瞧他說得好像九牛一毛般輕鬆,她就不信他到時真付得出來。
「月薪?」譚勁微怔。「我沒有固定支薪。」他說的是實話。
「我想也是,聽說考古不僅沒錢賺,有時還得做白工。」杜繪曦深表同情。
「我不是為了賺錢才投入考古。」他澄清道。
「我當然知道。所以,把這些衣服拿回去退,你跟我都省下一筆開銷,OK?」
她再次將手中的精品提袋推還給他。
「杜阿姨?!」
突地,一個小孩的喊聲讓正跟譚勁推讓的杜繪曦楞住,她一轉頭,就驚見Carl正一臉訝異地看著在廁所前拉扯、狀似親密的她和譚勁。
她忙將數個名牌衣飾提袋推向譚勁胸口,可譚勁又將東西推還給她,要她收下。
「你不是身體不舒服、先走了?」Buck視線看向她手中拎著的精品提袋,再打量她身上不同先前的穿著,一雙濃眉微微蹙攏。
「呃?其實是……剛才不小心被勾破裙擺……我請他幫我買衣服換穿……」杜繪曦說得結巴,心虛莫名,明明是實情,聽來偏偏像種蹩腳的謊言。「抱歉……」
她神情歉然,早知如此,就不該對Buck說謊,原本打算晚點打電話給他,想說也許隔天還有機會重新約會的,現在看來是泡湯了。
「沒關係。祝福你們。」誤會他們是舊情復燃的戀人,Buck表現出大器,牽起兒子的手匆匆離去。
杜繪曦一楞,想開口叫住對方,一時卻啞口了,因為無從辯解。
「需要我幫你解釋嗎?」猜對方大概誤解了他們的關係,譚勁內心竟有些高興。
「不、用!」杜繪曦擰眉,轉身瞪視他,眼下己沒解釋的必要了。「遇見你都沒好事。」她遷怒道,把手中提袋丟給他,邁開大步走人。
上次被他帶衰身陷電梯故障危機,害她在營運長眼前狼狽不堪。,這次他又害她放了可能有發展的好對像Buck,釣金龜婿之行再度無功而返。
「你很欣賞那個英國佬?」譚勁捉著提袋,緊跟上她走得匆忙的步伐,在意她對那個男人的觀感。
「欣不欣賞關你什麼事?」她口氣很沖,怪罪他破壞她的良緣。
「以你的條件,可以遇到更好的對象。」
「人家是律師耶!在英國倫敦自己擁有一間律師事務所,你可以想像年薪多少嗎?」杜繪曦說得遺憾不已。
她進入商務艙七、八回,第一次遇到經濟條件這麼好的男人對她示好,而且對方還是年輕有為、相貌堂堂,既沒禿頭也沒凸肚。
「他離過婚,有小孩。」譚勁刻意強調。
杜繪曦停下步伐,轉頭再次瞪視他。「有錢的好男人全結婚了,所以離過婚的也可能是好男人。」
說實話,她確實很在意那個小孩,儘管自己已放寬條件,可一見對方帶兒子來,她內心的疙瘩便愈來愈大。不管那孩子乖巧與否,她目前還沒有接納別人小孩當自己小孩疼愛的雅量。
不能怪她想太遠,她並非尋找短暫戀愛的對象,而是以結婚為考慮,希望三十歲前能找到理想的另一半,現在二十七歲的她,也已是適婚年齡。
「我不認為你樂意當現成媽媽。」譚勁有意吐槽她。
杜繪曦又掃他一記白眼。「你是看Buck不順眼還是想故意找我麻煩?」被他說中心事,她惱羞成怒。
「好男人不一定要有錢,真心相待最重要。」譚勁想導正她的觀念。
「我挑對象不是為了談浪漫戀愛,是想找結婚伴侶,OK?」她不諱言地向他坦誠。「麵包才是我的第一考慮。」
「所以,你真是向錢看齊?」譚勁不願將她與愛慕虛榮的拜金女劃上等號,執意再問:「只要對方身價不凡,就算離婚三五次、年紀一大把又兒女成群,你也不在意?」
「喂!你把我當成什麼?」杜繪曦蹙眉怒視他。「麵包很重要,也要有點愛好不好!否則我直接把結婚對像設為八十歲的富豪,等著分遺產不是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