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同樣都是愛,會有這麼大的分別呢?「陳霖,我相信你說的話。」她柔聲的說。
陳霖喜出望外的叫道:「真的?」
「但是我必須告訴你,我對你只有友情,就算以後,我想我還是無法像你喜歡我那樣的喜歡你。」於薇很坦白的說。
「這點我早就知道。」陳霖沒有表現出難過的樣子。「我只想要你幸福,所以才會想幫你離開這裡。」
「我很感激你肯這樣幫我,可是我不能答應。」
「為什麼?你不是也想離開這裡?」
「我是擔心你呀!你有沒有想過,要是段義發現是你助我逃走的,他會怎麼對付你?」於薇不想害無辜的陳霖受她連累。
「關於這點你大可放心!」陳霖笑著說。「我沒有任何親人,所以不必擔心會連累別人。再說我會和你一起走,我願意冒這個險,以後的事就聽天由命吧!」
「你真的願意為我冒險?」於薇還在猶豫,她不知道該不該讓陳霖為她這麼做。
「我願意,百分之一百的願意!」陳霖堅定的說道,他看起來信心十足。
於薇被他說動了,而他的信心也讓她有了勇氣。沒有多想,她點點頭說:「那我們就一起走吧!」
「少王妃,你回來啦!」早在房間等著的彩兒上前迎接於薇。
「嗯……」於薇心不在焉地應著,她滿腦子想的都是剛才和陳霖的對話。
她答應得很乾脆,不過現在的她卻處於迷惘彷徨中。
能離開這裡她是很高興,這也是她夢寐以求的事;可是,她現在的心情又該怎麼說呢?這種不捨、這種悵然若失的感覺,究竟又是為了什麼呢?難道……是為了段義?她捨不得離開他?她不願意離開他?她……真的是愛上了他?不、不會的!她不會愛一個總是傷害她的人,他對她的愛只會讓她痛苦,她不會愛上他的,絕對不會!但是,如果不是愛他,那她現在又是為了什麼而徬徨迷惘呢?「唉──」於薇歎完氣後這是歎氣,好煩啊,她不要再想了,再想下去她會瘋掉的。
對了,她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既然決定要離開這裡,她就不能有段義的孩子,想到這兒她的心狠狠地揪痛起來,她知道自己不該這麼做,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於是她要彩兒準備紙筆,她忍痛寫下藥方,這是喝了不會受孕的藥,只要在行房後隨即喝下即可,曾經是揚州四大名妓的她對這種事並不陌生,在花影樓她看其它妓女都是這樣做的。
她把寫好的紙交給彩兒。「彩兒,你去幫我買這些藥材回來,記得,別讓任何人知道這件事,尤其是王爺,知道嗎?」
「是的,少王妃。」彩兒把紙藏在懷中就出門了。
彩兒走後,於薇力氣全失的跌進椅子裡。
五天後接近傍晚時分時,陳霖約於薇在花園見面。
「於薇,我都安排好了,你想要什麼時候走都可以。」陳霖很高興的說。
「這麼快?」干薇有點意外,她原先還以為可能要十幾二十天陳霖才能安排好呢。
「我也沒有想到這麼快,剛好王爺這幾天都早出晚歸,讓我有多餘的時間做這些事,算是老天爺幫忙吧,事情才會進行得這麼順利。」
於薇沒有陳霖那麼興奮,陳霖說的「早出晚歸」刺痛了她的心。
結婚才五天,她就見不到那個口口聲聲說愛她的王爺丈夫了。她不知道他在忙什麼,白天不見人影,晚上也不回房睡,才五天的時間她就獨守空閨了!她想,也許他不想忍耐她了吧!還是他對她的愛就那麼的短暫,還是他要懲罰她的倔強,亦或是有其它的原因……算了,反正她就要走了,愛不愛都隨他,她還在乎這些做什麼呢?「於薇,我們什麼時候走?」陳霖沒有察覺到她神色有異,他還當她很高興。
於薇咬咬下唇,把心一橫,「隨時都可以!」
「那好,可能就是這一、兩天,我們見機行事。」
「好。」
「那我先走了。」陳霖把話說完就要離開,在這最後的時刻還是小心一點比較好。
於薇目送陳霖的背影離去,腦中、心中都是一團混亂的她沒有注意到自己身後出現了一個人。
「你要看到什麼時候?人早就走遠了!」
於薇差點驚跳起來,這個聲音……「段義……」她轉過身用顫抖的聲音說道。
段義冷冽的眼神彷彿可以把人凍結。「你和陳霖在這裡做什麼?」他的聲音更冷。
段義的話讓於薇大大的鬆了一口氣,還好,看來他並沒有聽到他們的談話,要不然她和陳霖真的死定。
「我們沒有做什麼,只是聊天而己。」在段義銳利的注視下,於薇盡量用自然的態度面對他。
「是嗎?」可惜她騙不了段義,段義並非等閒之物,他會看不出來於薇刻意裝出冷靜的樣子嗎?要不是她心裡有鬼,她何必要裝呢?「跟我走!」他用力抓住她的手,往兩人的房間快步前進。
第7章(1)
一路上,兩人都沒有交談,進了寢房後,兩人還是兀自保持沉默。
於薇的眼神因心虛而閃爍不定、一直看著她的段義面色則是凝重得教人看了會喘不過氣來。
他很生氣,真的很生氣!他知道於薇還不能接受自己,所以這幾天他故意疏遠她,忍著不和她見面,為的就是要讓她有喘息的空間。他並不是個不懂體貼為何物的暴君,他知道自己是太過急躁了些,所以他願意放慢腳步等她適應,他要讓她知道他的愛是包容的,而不是一味的強求,他要的不只是她的身體,他要的是她全部的身與心啊!他所做的一切、他所有的忍耐都是為了她,可是,他得到什麼?他一回來就在花園見到她和陳霖在一起,可惜他什麼都沒聽到陳霖就走了。
他不是不相信自己的妻子和屬下,只是於薇的樣子太奇怪,讓他不得不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