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顧及你們當事人的生命安全還有……」
「借口。」他惡劣地嘲弄。
陶水沁火大的扭過頭,「你說話一定要這麼跩,這麼欠扁,這麼惹人厭……」
她轉身偏首的同時,他傾過上身,映著窗外霓虹燈流光的臉龐,半是清晰半是朦朧地浮現。
滔滔不絕的咒罵中斷在目光交觸的頃刻,她的雙眼跌進一雙琥珀色的瞳眸中,像是拋進一汪蔚藍的深洋,整顆心宛若跌入一處空茫的黑洞,不斷墜落。
燈光的映照下,那雙乾淨無垢,寶石般的瞳眸,一如這些年來時常纏繞她腦海的荒誕春夢,勒緊了她每條神經,脈搏上衝,心速失控,像是吸入大量迷幻藥,導致水眸迷惘凝霧。
這個男人好像……似乎曾經在哪裡見過?又好像沒有……
男人譏誚地反問:「看清楚了嗎?需不需要我再靠近一點?」
「你……你是誰?」陶水沁偏著頭,眸光凝霧,細細端詳黑暗中的水晶瞳珠和似曾相識的美麗輪廓,覺得喘不過氣來,彷彿那年的溺水陰影再次重現。
「與其擔心無關緊要的問題,不如把眼睛擺正,拿出你的真本事對付那個鼠輩。」他的話恍若雷鳴,敲醒了卡在虛夢與真實交界徬徨不定的陶水沁。
刺耳的引擎咆哮著,打算放手一搏逃出生天的銀色奔馳瘋了似的衝來。
「倒車!」
陶水沁咬唇拉下排檔,將油門踩到底,龐然的悍馬迅速後退,輪胎擦地的尖銳聲音刮得耳膜脹痛,疙瘩直冒,她失去了主張,只能節節敗退。
奔馳立刻反撲,悍馬剛強巨大的外型頓成劣勢,情況逆轉直下。
「不行,後面是水溝,再這樣下去我們會……」
「你真想抓到這只窮途末路的畜生?」
「當然,這是我的職責。」否則她何必擄人飛車?又不是嫌自己被記的小過不夠多。
「停車。」
「什麼?」晶眸愣瞟後照鏡,一分神,她雙手稍微鬆開了方向盤,輪胎險些打滑,衝出車道。
琥珀色的眸子透過鏡面,幽深的凝視著她,「停車。」
彷彿受蠱惑般,雪嫩的裸足換過踏板,在她的大腦回送訊息之前率先踩下煞車。車子尚未停下,一道清瘦的黑影已矯健地躍下車,在她恍惚不解自己幹嘛這麼聽話的時候,打開車門以大軍壓境之姿擠進駕駛座。
「你想幹什麼?!對面的小王八蛋都要倣傚起自殺炸彈客恐怖攻擊撞死我們,你居然還有心情把車搶回去,你是想乾脆直接一路開下陰間,省得還要你老婆燒紙糊的……」
因慌亂無措而語無倫次的霹靂嬌娃不肯讓座,情勢急迫,西裝革履的偉岸昂軀驀然俯身一探,張嘴怒吼的陶水沁便像一隻待寵的貓兒蜷縮成團,車主堂皇的坐進了寬敞的駕駛座,將傻眼的她安置於腿上。
她的裙擺因屈膝跪坐,整片捲到纖腰處,裂開的蕾絲覆貼蜜肌,安全褲掩不去俏臀的渾 圓誘人,延伸而下,細膩滑致如奶油般的芙白玉肌緊壓著西裝褲……
好丟臉的姿勢!
這、這簡直跟準備車震的yin/蕩男女沒什麼兩樣!
早已過了青春期,當然知道男女之間的關係是如何運作,陶水沁不敢亂動,僵持著日式跪姿,驚悸地搭住男人的肩頭。
「你……你到底想做什麼?就算你不肯配合我的辦案行動,就算你對我強佔你的愛車很不滿,就算你真的很像某個我認識的……」
「讓我來教教你,什麼叫作獵捕,什麼叫作追逐。」
「你鬼扯……」
「抱緊。」帶著淡淡笑紋的薄唇命令道。
不讓她有半刻鬆懈和猶豫,遭受衝撞的悍馬換了駕駛,架式丕變,沒有生命的鋼鐵重新被賦予全新動能,開始衝鋒陷陣。
以軍事考量所設計的輪胎防爆系統,霎時四輪轉動,玻璃窗、引擎蓋、車頂和車底全部囊括在防彈系統中,無一遺漏。
囂張不過片刻的奔馳角色對換,頓成囊中獵物,要比馬力性能,只夠充充面子的奔馳怎可能抵得過幾可比擬成民用坦克的悍馬。
「你瘋了嗎?在這種路段時速破百?!」窗外的物景幾乎糊成光影,陶水沁徹底傻眼。她誰的車不借,偏借到金字塔頂端精神異常級敗類的!
她扭頭飛瞄儀表板,血壓直線上升,顧不得姿態太過情色,藕臂一圈,挺腰偎入他的胸膛,咬唇鬧彆扭。
「你想把自己摔成一攤肉泥請自便,但不要把我這個國家棟樑、警界菁英也一塊攪進你這攤爛泥裡!」
淡淡薄荷香是來自他鬢間、頷間的刮鬍水氣味,與她浸融著淋漓薄汗的蜜香交融,催發出綺靡的迷情。
「不過小兒科就怕成這副德行,還能妄想逃到哪裡?」
發頂上方這席戲語讓陶水沁傻了,她惶惶然的仰眸,發覺他凌厲地直視前方,恍若暗夜中準備撲殺獵物的一頭美獸。
原來他是針對奔馳不怕死的駕駛……怎麼聽起來……像是對準她心內塵封的舊日回憶喊話?
我想帶你去那裡。
僅僅是回想都令人血脈僨張的旖旎夢境,時而盤旋奪佔她全副心神。交纏的熱度、唇舌相濡的甘甜,每在一個恍惚失神之際猝然來襲,栩栩如真,將她捲入極熱的漩渦中,幾欲焚身。
可是,夢中的容顏她始終看不真切。
一如現在。
化身嗜血猛獸的悍馬成功逼退奔馳,甚至反噬突擊,一個過度回轉,奔馳側翻墜入圍起拒馬鐵絲網的坑洞,車頭橫卡在洞口,指示燈迷離的閃爍著,噹噹作響。
「你這個神經病……不折不扣的神經病!」她是要活銬嫌犯,若是帶具缺手斷腳的冰冷屍首回去,她不被降職下放派出所當起混吃等死的管區才怪!
隱約可見他唇角彎起優美漂亮的弧度,沙啞地輕語:「這,才叫作追逐,你看清楚了。」
「你差點就害死……」
「這種高度摔不死人。」他堵掉她替嫌犯爭取的基本人權,說得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