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未央趕緊捉住他。「他們……是兩位哥哥派來的人,他們要殺你,哥哥……」
「我知道。」他摟住妹妹。他已經看過死在外面的兩人,一個是天彬王子的護衛,一個則是南襄國的大臣楊猛,也是天祐王子的舅舅。
「沒事了,他們已經死了,不會害你也不會害哥哥了。」竇天琅自責地抱住妹妹,沒想到那兩人竟真的下手殺他!他本想即將離開廣朝,一路上無風無雨,或許是南襄國的情勢緊張才有兩位王子謀反的傳聞,沒想到他錯估情勢,才讓他們有了可乘之機,差點害了自己的寶貝妹妹。
若不是李重熙及時出現,還有機會見到妹妹平安無事嗎?
「天琅弟,我們快離開這裡吧!」重獲未央的心緒平靜下來,李重熙提議。「未央需要請大夫來看看,此地也不宜久留,還是快走吧!」
「知道了。」竇天琅於是主動將未央交給他,像是托付他保護她的安全。
李重熙也明白他的意思,於是抱起未央,兩人迅速在桓玄與崔暐的保護下,與先行會合的出月一同離開客棧。
第5章(2)
回到驛館,給御醫檢查過,未央雖然身體無恙,心神卻受創,直到出月要幫她換身衣服,她還是緊抓著李重熙的手,不想放開。
「沒關係,未央,我不會離開的,你先換個衣服,我去外面等你。」
她猶豫地望著他,終於緩緩放手。「你……真的不能離開喔!」
他溫柔微笑。「我不會離開,放心好了。」
有了他的保證,出月總算能在兩人短暫的分別時,替未央換好乾淨衣服,然後將她的長髮重新梳理,只在頭上盤了個小髻。
然後她退出房間,恭敬地對李重熙道:「殿下,公主打理好了。」
「你也去看看天琅太子吧,你不見時,他好像也很擔心你。」李重熙別有所思地看她一眼,舉步踏進屋裡。
床榻上,未央坐在被衾間,一看到他便露出笑容。「重熙哥哥。」
「舒服多了吧?」他在床邊坐下,握住她的小手。「不要害怕,已經沒事了,有我在你身邊,沒有人能傷害你。」
「我不害怕了,只是覺得一切好像夢。」她目光盈盈地凝視他的俊顏,如泣如訴。「為什麼重熙哥哥會出現,難道你聽到我的呼救嗎?」
「是聽見了。」他含笑回答,將她摟進懷裡,讓她感受自己,感受他是真的存在。「我在返回東巽國的途中,一直感覺你想見我……這太奇怪了,所以我摸摸胸口,便摸到了那支金釵。」
「所以你就趕來找我嗎?因為它?」
「幸好我來了,否則我不知道有多後悔,未央。」
想起知道被擄走的是她時,他幾乎要窒息,那時的他總算明白喜歡跟利用有什麼分別,她跟他要利用的竇天琅,已是完全不一樣。
想著,他把金釵插在她的小髻上,滿心欣慰自己還有機會看見她簪著它的樣子,還有機會這麼抱著她……
她嬌柔地笑。「可是,我想等你來南襄國那日,再把它還給我……」
「這是一樣的,未央。」他認真地注視她。「因為我打算跟你一起回去南襄國,先向南襄王稟明我們的事。」
「什麼?」未央詫異地愣了愣。「你要跟我一起回去?!」
「對,我要直接向南襄王請婚,我想我父王一定會答應我的請求,所以就算之後再稟報他也沒有關係。」
「你——真的願意這樣做?」未央聞言也驚喜得笑開,原本還有些蒼白的容顏也因為這樣暖心的話而顯得嬌麗可人。
「當然。」他捧住她紅潤的小臉,疼愛地對她說:「尤其是經過今日的事,讓我的決心更堅定。未央,我可以理解你兩位哥哥為什麼要殺害天琅太子,所以我會盡我所能地保護你,因為我絕不能失去你,知道嗎?」
他的話好動聽、好美麗……未央感動著,也欣喜地抱住他。「謝謝你,重熙哥哥,我好感動……」
「有什麼好感動的?」
「因為這證明你很愛我。」她開心得整個人都要飛了起來。「所以你才會為我做這些事,因為你捨不得我想你,捨不得離開我……」
「所以,」他被她說動了心。「你也很愛我嗎?所以危難的時候也想到我,想著能不能再見到我嗎?」
「沒錯,重熙哥哥,我也好愛你……真的!」如果她無法再見到他,無法像這樣跟他表白情意,她一定會不甘心的!
「你真傻。」聽著她的柔情密意,他也動容了,緊緊抱住她。「我發誓,不會再離開你了,如果南襄王同意我們的婚事,那麼我派人回去知會我父王,然後我就留在南襄國陪你,直到把你娶回東巽國,好不好?」
「真的嗎?」未央目光晶瑩地看他,在他的頰邊落吻。「謝謝你,重熙哥哥!」
他的眸色因這一吻而轉深,動情地瞅著她。「就只有這樣嗎?」
迎視他有些火熱也有些明白的暗示,未央一時也燃紅了臉,不自在地低下頭。「不然……還有怎樣?」
他抬起她的下顎,呼息沉厚地在她唇邊說道:「當然得這樣……」
語畢,他也含 住了她的,將所有纏綿的感情傳遞給她,無言地告訴她他有多喜歡她,多捨不得她……
她毫不保留地響應他,奉上單純而完全的芳心,讓他明白自己將會是她心中唯一的男人。
平安救回了未央後,竇天琅與李重熙一起返回南襄國,一是為防兩位王子再起心殺他,二則是李重熙與妹妹情深義重,為了她,李重熙甚至不待回去東巽國稟報,便要直接向南襄王請婚……
竇天琅也無法拒絕兩人交往,因為他被李重熙救了一命,也看見李重熙對妹妹的情真意切,這讓存有戒心的他反倒覺得自己不像個君子,別說蕭元展之死與他並無實據,縱然母妃、姨母討厭他,但自己畢竟不是當事人,怎能因此以偏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