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前妻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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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頁

 

  她擰開藥膏的蓋子走過來,對肖崇源使了個眼色,順口說:「把衣服脫了。」

  肖崇源下意識揪緊了衣襟,像是立刻要被她強姦了似的。

  溫寧無言地翻了個白眼,「如果你不配合,那麼我們就直接去醫院打一針抗過敏針。」

  肖崇源立刻乖乖地把上衣脫個精光,直挺挺地趴到沙發上,用紋理清晰的背脊對著她。溫寧無聲地一笑,沒想到他怕打針的毛病還沒有改,一聽到打針就怕得像小孩。

  溫寧在沙發邊坐下,擰眉看著他背上迅速冒出來的小紅點,肖崇源乖乖地枕著手臂趴著,藥膏帶給皮膚的清涼觸感令搔癢減輕了不少,他忍不住享受地閉上了眼。

  他的體質敏感,吃錯東西經常會渾身發癢起疹,婚後就有過這麼幾次,都是由溫寧處理的,所以她做起來格外熟練。

  搽藥時,她的手總會不經意在他的皮膚上蹭過,輕的好像羽毛,令他不近覺得是不是過敏過到內臟裡了,怎麼覺得心頭也癢觸的呢?

  肖崇源舒了一口氣,將臉轉向另一個方向,心裡卻想著剛剛溫寧替自己找藥時的情景,她竟連自己之前用什麼牌子的藥膏都記得。

  「你是不是喝酒了?」溫寧嗅到了酒味。

  「一杯而已。」

  「什麼時候喝的?」他的酒量一向差得可以,最多就是一杯的量。

  「剛剛。」肖崇源覺得舒適,難得的逢問必答。

  「那可能是酒的問題。」溫寧又擠了點藥膏,「有沒有好一點?」

  「嗯。」

  「你確定?如果嚴重就必須要去打針喔。」

  肖崇源背脊一僵,迅速地睜開眼睛,「我確定!」

  第5章(2)

  他緊張兮兮的樣子令溫寧莞爾,忍不住抿嘴輕輕地笑。

  溫寧輕柔的笑聲讓肖崇源覺得有些窘迫,頓時就沉下臉,「咳,你不是有事要和我談?」

  溫寧的笑容滯住,目光也變得閃爍起來,她咬唇看著赤裸著上身趴在沙發上的肖崇源,心想他現在應該沒什麼攻擊力吧,而且今天又遇到他過敏需要人照顧,她不如趁這個機會……剛剛還想要打退堂鼓的她忽然又有了勇氣。

  「怎麼不說話?」肖崇源想回頭看她。

  「我在想該怎麼和你開口。」溫寧立刻壓住他的肩膀,作勢還要繼續擦藥,她心不在焉地把藥膏塗在根本沒有疹子的地方來拖延時間,開始鋪陳,「你知道,我很重視現在的工作,為了保住工作,受多大的委屈我都不在乎。」

  「所以?」

  「所以如果能夠繼續上班,我一定會拚盡全力。」

  「然後呢?」肖崇源閉著眼,揣測或許她希望自己向他們的負責人替她說幾句好話。

  「所以我想和你談談復婚的事。」

  「哦,就是這……」肖崇源說到一半便頓住了,愣了幾秒後猛然翻過身,睜大眼睛看著溫寧,「你說復婚?」

  這和她之前說的那一堆廢話有什麼因果颶關係?復婚,這女人的腦袋秀逗了吧!

  聽溫寧說完來龍去脈之後,肖崇源逐漸冷靜了下來。

  原來是要利用他當擋箭牌,這認知令肖崇源彷彿被潑了盆冷水,一時被失望籠住心口,所以他打算一口回絕,但無論他怎麼說,溫寧都能找出一大堆理由來說服他。

  對於這個女人的堅持,肖崇源體會頗深,不久前蒙娜的事就讓她纏了自己好一陣子,所以他知道,如果這一次他不答應,溫寧肯定又會使出死纏爛打那一套,於是他只好模稜兩可地說會考慮一下,接著就下了逐客令要溫寧待會自行離開,不理她就回房間睡覺了。身上癢,頭還暈,他必須要立刻睡一覺才可以。

  這一晚他睡得並不安穩,總是癢得想要抓,但閉著眼一想到溫寧的話又忍不住停手,好在藥效很快就發作了,沒過多久搔癢感就漸漸消失,他也迷迷糊糊地睡了過去。

  再度醒來時已經是天色大亮,他蓬頭垢面地醒來,先撩起衣服查看了一下,見紅疹消下去許多,就只零散地剩下幾個點。

  放心下來後,肖崇源去洗了個澡,將身上的藥膏洗淨之後,再換上乾淨的衣服走出房間。

  轉了一圈來到廚房時,他微微一愣,緊接著又來到餐廳,看到高腳杯下壓著一張紙條,上面寫了幾行小字,筆跡很娟秀。

  留言告訴他鍋裡有熬好的粥,早上熱一熱就可以吃了,酒櫃裡那瓶不知道他是從哪裡搞來的劣質紅酒也被倒掉了,那可能就是過敏原,明早如果紅疹都消了,就不用再抹藥,口服的藥已經放在餐桌上,早餐後要吃兩顆。

  肖崇源看出那只壓著字條的高腳杯,就是昨晚他用來喝酒的那隻,他捏著杯腳轉了轉,立刻就想到這是溫寧留下的,她昨晚可能沒有立刻離開,而是先幫他做了這些事。

  肖崇源把字條抽出來,仔細地看了看,他原來怎麼不知道溫寧寫了I手好字?

  或許是他根本沒機會看她寫字條吧,那時溫寧總是整天守在家裡,他偶爾回來時一定會看到她,需要什麼,她也都替他打點得很好,所以溫寧根本沒必要給他留言。

  肖崇源捏著字條,用拇指搓了搓下唇……他當初是不是太忽視溫寧了?

  記憶中婚後起初的那幾個月,溫寧整天都待在家裡守著,將他的飲食起居打理得很好,就連之後感情變淡、不怎麼見面時也是這樣,溫寧似乎能滿足他所有的需要,所以他根本沒必要透過字條來和她交流,除此之外,他更沒有其他機會能看到她的筆跡。

  將字條放回去之後,他去廚房裡重新熱了熱粥,然後簡單地吃了早餐。

  粥煮得很爛,入口即化,帶著白米特有的香味,肖崇源胃口很好地全部喝光,將最後一勺填進嘴裡的時候還有些依依不捨。

  他似乎很久沒有吃到這麼家常的粥了,雖然現在的工作遠沒有剛剛打拚時那麼辛苦,但因為沒了做飯的人,他多半都會去外面吃,很久都沒有在家這麼安心地吃過早餐,當然也就很少洗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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