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姜紅歎口氣說:「兩位請以和為貴,你們一定是有不得已的原因才必須坐在這裡談,與其爭論不休,倒不如抓緊時間,把事情解決不是比較好?」
范姜紅的勸說倒是穩住了應夫人的怒火。
只見應夫人不發一語,坐回座位,拿起茶杯喝茶,頗有妥協的意味。
但凌飛揚並非有求於人,前任婆婆必須為了兒子而放軟姿態,但她不需要,哈哈,她不需要!
凌飛揚雙手一攤。「不不不,應夫人或許有原因必須坐在這裡,但我可沒有,就算我業績吊車尾,也有選擇客人的權力唷。」
「你不要不知好歹!」應夫人氣得牙癢癢啊!
凌飛揚一臉欠扁,好不容易有機會可以出口怨氣,為什麼不好好把握?
「怎會不知好歹呢?我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呢!前婆婆您倒是說說看,由被離棄的前媳婦幫應家找新媳婦是不是很奇怪?是可以和新媳婦分享我的經驗談和血淚史嗎?而且唷,『期待幸福』的女會員就算需要附上健檢報告,其中並不包括『生育能力』檢查哦!」
應夫人又跳起來。「你不要太過分!」
凌飛揚不會內疚把長輩氣到快心臟病,說她不懂事也好,說她小心眼也罷,沒有人能瞭解婆婆曾帶給她多大的壓力,她十一個月沒有吃過涼性食物,她十一個月沒有喝過一口低於三十度的開水,她十一個月天天只能吃燥熱的食物和苦到讓人掉眼淚的偏方,她全身過敏發癢,口腔潰爛沒停過,她壓力大到偏頭痛、胃潰瘍,卻又怕其它藥物影響偏方藥效不敢上醫院求診。
她不快樂,她根本快樂不了。老公在台灣,她要被盯著有沒有把握時間「辦事」;老公沒在台灣,要被盯著「驗收成果」。
這不是八點檔長壽劇,這活脫脫就是她的生活!
「你自己很清楚為什麼應家容不下你!你唯一的優點就是很有自知之明,不用等我開口趕人!我要孫子我有錯嗎?媳婦不生孩子,難道要我當神像一樣供起來拜,早晚請安外加三餐宵夜?!你以為我想看到你嗎?要不是應家不能無後,我根本不用站在這裡承受你的冷言冷語!」
凌飛揚看著謾罵的婆婆,彷彿時光回到了過去,那時的她每個月月經來時,婆婆得知後總會很生氣,罵人像機關鎗掃射,就像現在一樣……
范姜紅上前安撫。
此時因大分貝的爭吵,會客室進來兩個人,范姜媽媽和助理小杏。
小杏送進溫熱的新茶水和甜點。
范姜媽媽順勢接過安撫長輩的任務。
趁此機會,范姜紅將凌飛揚暫時帶出會客室。
范姜紅看著沉默受傷的好友,哪怕是舊傷口,瘡疤還是會痛的,她輕輕抱住她。「這不是大哭一場的好時機。」
凌飛揚大口吸氣。「我不會在她面前流淚。」
范姜紅整理好友的頭髮。「或許你應該在她面前流淚才對,她才能明白自己傷你有多深。」
凌飛揚輕嗤。「不會的,就算我哭到死她也不會明白,她看的想的要的只有孫子。」
哪怕是科技創新、文明進步的今日,婆媳問題還是人類史上最難解的家庭問題。分開來看,兩個人都沒錯,但擺在一起,卻怎麼磨合都錯。應家婆婆傳宗接代的想法沒錯,始終任由婆婆擺弄的飛揚更沒錯,但她們要挑戰的是受孕能力,答案只有無解。
范姜紅笑。「算了,他們檔次太高,我們也高攀不起,那就讓我娘來解決這個大麻煩吧!要不然掛名董事長哪是這麼容易當的呢!」
由范姜媽媽親自出馬,爭執必有最妥善的結束。
但,凌飛揚望向前方大廳——
「大廳牆上掛的業績表我又不是沒看到。」
是啊,那個業績表誰都看得到。
或許就像小紅說的,冷處理三個月後,她肯定能夠再翻身,但在這段時間裡,她可能要一直吊在車尾受人冷嘲熱諷。
那是不是該換個角度想,從哪跌倒就要從哪爬起來?
離婚三個月了,夠了,她也該給自己一個機會。不是把過去封存起來就能不當一回事,她要學習坦然面對,當有一天,她能心平氣和面對應家人、面對應騂東時也能笑得自在,那才是她真正放過自己的一天。
「小紅,我有個想法。」
「嗯?」
「會員覺得離婚的紅娘不吉利、不討喜是吧?那,現在老天給機會了。」
「什麼機會?」
「你想,如果我能順利把前夫推銷出去,讓他婚姻幸福美滿還生很多顆蛋,先不用讚揚我這個前妻好肚量,光是會員看到都會覺得,我是充滿神跡的紅娘,你說我第一名的寶座要不要得回來?根本不用等三個月好嗎?」
這下連見識過大風大浪的范姜紅都傻眼了。「你你你、你這叫化悲憤為力量嗎?」
凌飛揚雙臂環胸,覺得自己厲害又聰明。「是可以這麼說。」
「但但但……」
「但什麼?蛋一斤四十五元,我昨天才剛買。」
「凌飛揚。」
范姜紅不曾連名帶姓直呼好友全名。
凌飛揚收起嬉皮笑臉。「怎麼?你也太嚴肅了吧?接個VIP回來也是樁好事。」
「你愛他。」
小紅的話像把利劍劃過,凌飛揚嘴角的笑意緩緩淡去。
范姜紅直視好友的雙眼,她見識過這雙眼睛,當在愛人身旁時,是如何閃亮動人。
愛上一個男人或許不難,但要遺忘摯愛的人,哪怕以再多空間、時間來沖刷,都不能掩蓋曾經愛過的心。
她比誰都清楚飛揚的心意,這過分理智又沒心沒肺的女人,如果不是愛上了,那樣的環境、那樣跋扈強勢的婆婆,她怎能撐得下去?
「你愛他,你受不了這些的!」
凌飛揚垂著眼簾,輕輕勾起嘴角。
「愛?」她深呼吸,笑了。「放心,我會好好的。」
她拍拍范姜紅的肩,轉身走進會客室,向前任婆婆說出自己的決定。
第3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