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再戀傷心惡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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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人朝頭頭稟報,「沒武器。」

  「你是誰?來做什麼?」頭頭問。

  他拉了拉被扯亂的前襟,幾乎是漫不經心的說,「找我女人。」

  蒂琺眉心一動。那聲音,她不可能錯認,有點沙啞,非常低沉,像酒一樣醉人,帶著煙霧般縹緲的感覺。

  她擠到最前方去看。魁梧的身材,有點頹廢的外型,彷彿燃了火的雙眸,比她純屬東方的外貌更適合在鳳凰島上混日子的歐亞混血五官……是他,真的是他!

  她瞪大雙眼。他來幹嘛?

  「誰是你女人?」頭頭問。

  他下巴一抬,「她。」

  他不該出現,特別是不該來送死!蒂琺別開臉,「我不認識他。」

  老大困惑了,「那他為什麼說來找你?」

  這也是她的疑問,但她選擇聳肩,「我怎麼知道?快點趕他走,你們不會希望多一個陌生人攪局吧?」

  有道理。頭頭正要下令,那男人開口了。

  「別攆我出去。」他露出氣定神閒的笑容,卻令其他人忍不住豎起寒毛,「蒂琺,寶貝,我為你而來。」

  第1章(1)

  六年前

  週末夜火熱。

  夜店林立的東區宛若不夜城,一輛一輛小黃急往這裡開,在街角停下,走下一個個亟需解放的時尚男女。

  附近一處巷弄間,某MusicBar內,人聲鼎沸。

  蒂琺穿著白襯衫,緞面黑背心,黑絲長褲,端著托盤,穿梭人群間。

  空氣中夾雜著煙味、酒氣,還有汗水與費洛蒙的味道。

  空調出風口前的紙條高高飄起,開得夠強了,循環系統也運作到頂峰,但人多的地方依然火熱,穿著性感的女客邊扭邊扇臉,穿長袖的她卻冷得起哆嗦。

  不像其他人來跳舞和取樂,她是來工作的。比起扭來扭去,把酒杯放在托盤上,送到桌邊,算是非常輕微的活動,怪不得她冷。

  從一個色迷迷的醉鬼褲頭上抽出小費,她轉身就走。腦後馬尾晃了晃,她聽見一串竊笑聲傳來,夾雜幾句「胃口好像不小哦」的風涼話。

  她不在乎。錢就是錢,該她拿的,一毛都不會少,其他的就隨便。

  夾著托盤回吧檯,老闆吩咐,「去叫范先生準備,你可以休息十五分鐘。」

  她轉往後廚房,倒了杯溫開水,往休息室走去。

  所謂的休息室,說穿了,不過是儲藏室一側,用布簾圍起來的空間,裡面只有兩張塑料椅,紙箱迭起來充當的桌子,一面穿衣鏡。

  她掀開布簾鑽進去,裡頭,一個男人在閉目養神。

  他坐在一張椅子上,長腿卻擱在另一張。可惡,她本來打算以最快速度坐在那上面,現在看來不可能了。

  退而求其次,她把手放在肩膀上,動了動僵硬的脖子,看那男人一眼。

  他靜靜的呼,靜靜的吸,逕自在做上台前的準備,那份專注與週遭一切格格不入,認真得有點過頭,但她不覺得可笑。

  范錯為是店裡的駐唱歌手,專唱週末場。他有股難掩的氣勢,任何人只消看一眼,就會知道他不是個容易親近的人。

  他獨來獨往,與人保持距離,態度雖然溫和,但雙眸冷淡,跟誰都不多話,也無私交──在這個圈子,這有點特殊。

  她偷偷注意他有段時間了,有一次在非上班時間,她出去辦點事情,恰巧在商業區見到他。他穿著西裝,提公文包,邊走邊跟一個助理模樣的人交代事情,看起來架勢十足。

  他顯然有份稱頭的正職,混得也不錯,為什麼來駐唱?

  這個疑問,沒有解答,因為他們只是點頭之交,她也不好直接問他。

  趁他沒發現,她索性仔細看他。他長得很好看,混了外國血統的五官立體且深刻,長長的睫毛在臉上投出兩片扇形影子。他身量高大,肌肉結實,如果願意賣弄,會有很多女人拜倒,偏他就是這副冷冷的性格。

  這種冷淡,令專程來聽他唱歌的歌迷不敢造次,只敢乖乖、遠遠的望著。

  彷彿感受到被注視,他睜開眼睛,正正對上她。

  糗了!兩個月下來,才盯著他瞧這麼一次,居然馬上被抓包。

  在他的注視下,她把那杯溫開水交出去,指尖不小心觸及他的手,臉頰不禁一片臊熱。

  「時間到了?」他渾若未覺。

  「再……」她瞥了下時鐘,「十分鐘後要上台。」

  「好。」他放下雙腿,把塑料椅推給她,「這個讓你坐。」

  怎麼可能坐得住?她耳根在發燙耶!「不用不用。」這股慌亂來得莫名,也來得強烈。「你那個,注意一下時間。嗯,就這樣。」

  她轉過身,飛也似的離去。

  那條馬尾晃得好用力,以前不曾這樣過,她怎麼了?

  范錯為點起一根煙,看她的背影消失在布簾那邊,有點納悶。

  駐唱以來,都是她負責接待他。

  「接待」不是很精確的用語,她沒多花心思在他身上,只是在上台前,過來提醒他一聲,順便遞杯溫開水。

  不過,他喜歡這種冷淡,比熱情更令他自在。

  他觀察過她,比起其他人,她的打扮不出色,卻出奇顯眼,只要他想,一眼之間,便能在擁擠的人潮中找到她。

  不管是捧托盤,還是站吧檯,她的每個動作都很利落。她步履輕盈,微微收腰的緞面背心襯出玲瓏的身段,腰是細的,臀是圓的,可她不像其他女人那般刻意擺盪。

  她專注於手邊工作,任女人味若隱若現,他私心裡很欣賞。

  真正讓他印象深刻的,是那雙眼睛,亮得驚人,卻深不見底。第一次望進那雙眼眸,他以為看到了堅不可摧的金屬,她的眼神透露出堅決的意志力,他立刻領悟她早已習慣孤單,不好交際,因此見她來來去去總是一個人,他不覺得訝異。

  比較訝異的,是她剛剛似乎盯著他──她從不做這種事,對別人的興趣總是不高,怎麼了嗎?

  「喂,要上台了。」布簾一掀,她又來叫人,隨即不見。

  那一秒,他注意到,她刻意看向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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